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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3章 新的冒险

    带着钱包出门,去逛了一下街,买了两身自认为比较结实可靠的衣服,又买了一个帆布旅行袋。这上矿山,要是拖着行李箱过去就太不像话了。
    晚上洗完澡之后,还顺便洗了衣服,收拾了行装,然后就睡了。
    第二天一大早,赶到了公司。却发现在场的竟然有三人,除了王之丞之外,赵经理和许大伟都在。
    他们几个正在做着汤皮。
    许大伟还在旁边闷闷地说:“真的去啊?想一想还是太可怕了。”
    “怕什么?我是谁?哈哈!”王之丞笑道。
    这给我气的。这家伙竟然又恢复了原来的模样。不过还是有点变化的,白色的t恤上写的字是“奋斗”,下半身穿着淡蓝色的牛仔裤,看起来非常结实,而且在他的后背上还挂着一顶草帽。
    那是真正的草帽,看样子还有些年头了。
    更加让我感到不可思议的是,那家伙竟然穿着一双解放鞋!
    “哦,来了,不过你这穿的是什么鞋?这样的帆布鞋,走起山路来,很容易就脱胶的。”王之丞打量了我一眼就说。
    许大伟看着我,马上就笑喷了,说:“卓倾汀,你这是副什么打扮?怎么看都像是电子厂的小妹啊!”
    “我本来就是好不好?”
    王之丞却说:“没毛病,我们又不是坐在办公室里,而是去做苦力的,衣着上没有这么多讲究,重点就是要结实,不要随随便便就破了。”
    许大伟说道:“算你说得有理,问题是你这草帽是怎么回事?采矿也不是戴草帽的吧?”
    “你懂个屁!这是我家祖传的。我爷爷以前做过长工,他就一直戴着这个草帽的,再说了,我还要推车,哪里有多余的手撑伞?这可是古董。”
    似乎对于王之丞的的变化,赵经理一直都没在意。这点让我感到很惊奇,既然现在王之丞已经变回了原来的那个他,我就止不住打击他:“怎么现在又变成了这副嘻嘻哈哈的模样?”
    “我本来就这样好不好?要不然你问问老赵。”
    许大伟说:“要我说,王之丞你的变化也太大了,前几天我都不敢跟你说话了。”
    老赵耸耸肩,表示:“你们才没真正见识过王之丞的厉害。当年他还在上大学时,就把我骂得狗血淋头,还当着我老婆的面。那个厉害,现在想想还会出一身冷汗。当时我就想这小子够种。”
    王之丞马上说:“别提了,我现在看到你老婆就头大,一直就跟我唠叨,现在估计她不会再骂我了吧?至少给你找了一个帮手。”
    “吃早餐吃早餐,吃完早餐还得踏上我们的征程!”
    王之丞却做起了汤皮。
    做了好几盆。我们几个都吃饱了,不过王之丞依然没有停手,直到做好了十盆,打包放好,交待:“等下他们来上班了,就给他们,算是一点意思,说我离开一段时间,大家千万千万别太想我。”
    “估计还真的会想你呢。”
    “那就收拾一下,出发吧!”
    我还想动手收拾锅盆等用具,而王之丞却主动洗起锅来。
    收拾好之后,他竟然把行李袋放到了这个做汤皮的小推车上,看了我一眼,说:“放上来啊!”
    “啊?”我震惊得说不出话来。这是什么意思?
    他又问:“你是搭车呢,还是走路?”
    “搭……搭车吧?”
    “那行,坐上来啊,还等什么?”
    “啊?搭……搭这个车?”
    “要不然呢?”
    “你要把这个……推到矿山上去?”
    “要不然呢?我买来干吗?你不知道,矿山上太过无聊了,虽然平常也有早点,不过都是些粉条之类的,吃得烦死了,到现在还没有多少改进。所以啊,我们要把生意做到矿山上去,早上就做早餐生意,肯定爆火!不要说五块钱一盆,估计十块钱都能供不应求!这就是商机啊!”
    还商机,问题是离矿山那么远,这怎么推过去……不过这也是他推回来的好像。
    问题是……这怎么看都不是商机,而是神经啊!
    “出发!”王之丞推起了这个两轮的家伙,还戴起了草帽,大步往前行去。
    许大伟呆呆地看着王之丞,说:“王之丞果然还是王之丞。真想跟他一样……”
    从来就没有去过矿山。其实也并不是太远,主要是那里有点偏,谁没事会去那边呢?
    总体来说我还是有些向往的。
    只不过像王之丞这样推着早餐摊子过去,还是感觉有点过于丢脸了。他自己当然并不在意。我跟在他旁边,也慢慢习惯了。
    他这样的打扮,完全就像是一个民工一般,不过走得还算比较快。一开始我倒还能轻松地跟上他的步伐;问题是走了将近半个小时之后,我就慢慢有点跟不上了。
    还说他身体不好?
    现在这模样哪里像是身体不好?分明就像是吃了兴奋剂一样。
    不过我也不想抱怨什么,毕竟我现在两手空空地走路,比起他来轻松多了。
    “快点!这么磨磨蹭蹭的,你想走到什么时候?”他还回头对我叫起来。
    我不禁脸上微红,现在已经没有力气跟他吵嘴了。
    “你要知道,现在我们都还没有住处啊!虽然老刘已经采购了棉被等等,但房子还没有呢。”他大声说。
    “什么?连个屋子都没有,那住哪里?”我这才真正的吃惊起来。
    “要不然怎么这么一大早过去?当然是自己建,笨啊。”
    “自己怎么……建?”
    “嘿嘿,所以得抓紧时间啊。”
    我的天,原来住的房子还要自己建。如果今天白天没有建好的话,那还得住树林不成?
    我看我是被推入火坑了。
    这一路上其实风光还算不错的。只不过路这么远,走得都累了,哪里还有心情去欣赏?
    明明可以坐车去的,而他却依然要走路过去。
    这倒有点像是长征了。只是浪费的时间实在太多了。
    三十里路,表面上看起来并不远,如果他开车过去的话,很快就会到;但光靠两条腿,要这么走过去,对于我来说,却是太难了。
    还好我不是一个人。
    一路上他倒也说些趣事,比如说他在上高中的时候见过打群架,那架式虽然没有电影里面好看,不过也相当震撼。
    高中他当然就在市里面上的,早就知道他很聪明,当时的学习成绩当然也相当好。不过因为他父母经常都不在家,所以他很多时候都没人管。他说有一天晚上回家比较晚,刚好路上就见着了两伙人在打群架。
    那些人都只是当时城里面的小混混而已,不学无术,平常吊儿郎当的以为天下老子第一,整天就混日子,靠着他们老大的打赏生活,当然有的时候也会去守一守地下赌场。
    每一方都有十几人,手里拿着钢管互相砸。晚上十一点多钟,哪里有人管,倒是有人报了警,也只不过来了两个警察而已,还差点把他给抓了起来。
    他笑着说:“我跟他们说我只是在这里看热闹的。他们骂了我一顿,然后与我一起在旁边看。我问他们怎么不上前去劝住。他们就说想死啊,没看到他们人多,我们只不过两个人而已,他们又杀红了眼,我们就算是警察,冲进去也很有可能被打死的,只能等他们打得差不多了,再去收场就好。”
    “这警察也太过份了吧?”我不由得说。
    “过份?当时这城里乱,有好几个帮派。其实也主要是因为穷嘛,而且普通上来讲,文化水平都不怎么高,所以就那么多混子。现在你知道我跟那个死胖子的交情了吧?”
    “死胖子?那个胖警察?”
    “那是。那一晚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不过他当时没有这么胖,人还蛮好的,还给我钱去买饮料,我们三人就坐在不远处看戏。好家伙,直打到半夜十二点才收场,而且中途又加入了不少人。他们也没有发现我们。最后差不多了,死胖子他们两个这才出手,冲了下去。不过没抓到几个人。”
    原来他跟那胖子竟然还有这段故事。两人还一起“看过戏”啊。难怪看起来那么熟。
    说得兴起,他还说了一些从初中就开始的回忆。说他那时因为学习成绩比较好,而且人也长得帅——这牛吹的,不过没有几个朋友。女生都比较早熟,那个时候没有什么手机之类的,都流行情书。他还收到了几封。不过写得没有水平,当场就撕碎了。
    我倒是很想问问当时他妹妹的情况。也不知道当时他妹妹是不是还健在呢。
    不过一时没敢问出来。
    听他说着这些的时候,我竟然一时忘记了疲劳,也走得步步生风,跟上了他的节奏。
    不过说着说着,他也没有兴味起来,就渐渐沉默了下去。
    “还有呢?说说嘛。”我提醒他。
    “有什么好说的?都只是过去的事了。也是奇怪,我跟你说这些干吗?我就像是老头子一样了,总是回想起以前的事。人们都说只有在死亡的时候,才会把以前的事情全都过一遍的。我现在活得好好的,怎么老想那些见鬼的事。”
    “要不然……说说你妹妹?”
    “没什么好说的……她……很呆。”
    “多呆?”
    “……她说要嫁给我。”
    我一下子笑出声来。
    “如果她能活过来的话,说要嫁给我,我当然会娶她的,是不是?所谓的爱情,结了婚之后就会变成亲情嘛。如果变不成亲情的话,那就是离婚收场了。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嘛。进了这个坟墓,要不然就升华成亲情,要不然就是变得无情。小妹倒说得有道理,因为我跟她原本就是亲情。根本就不需要什么升华的了。”
    他这个理论让我有些震惊。虽然说他妹妹只不过是捡来的,并不是他父母亲生的;但是这么说起来,倒还是有点像是童养媳了。
    不过他跟妹妹感情好,这么说的话,也是可以理解的。
    我不禁沉默了下来。
    这时已经走了一个多小时了,也不知道到底什么时候才会到。
    而这里,早就远离了市镇进入了乡村里面。从路上看过去,还能看到一些依山而建的小房子。在这边的农村里面还有很多以前建成的泥巴房子,盖着瓦片,看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山并不是什么高山峻岭,都是些并不高的山包而已,看到最高的也只不过一两面米而已;但是连绵不绝,一重又一重,就像是一副国画一般。
    山上翠绿色的,大多都是松树,估计也夹杂着一些野果之类的。
    抬头还能看到一只老鹰张开翅膀在天空盘旋着。
    可以看得出来它飞得很高;也可以看得出来它身躯巨大。
    他说道:“这倒很少见了。在城里根本就看不到。以前很小的时候跟老爸老妈住在山上,老妈还会养鸡,那时山里面有很多田嘛,在秋收之后,田里一般都没有水,而且还有很多遗落在田地里面的碎谷,所以人们就会把鸡笼起来到田里面去放。我以前就经常提着笼子过去放鸡,还得看着,要不然很有可能就真的会上演老鹰抓小鸡了。”
    “还真有不成?”
    “当然有,一般的小鹰当然不必太过害怕,老母鸡就能对付得了;但像现在那只那么大,不要说什么小鸡了,老母鸡都能一把抓到天上去。反正直到现在我都没有搞懂那家伙到底是鹰呢,还是雕。”
    前面的路两边终于出现了一些稻田。之前走过的路,路两边很少见到稻田;菜田倒是见到了不少,还有瓜田之类的。我倒是怀念起来。看那水稻长势也比较良好,还能看到有几人正在田间喷着农药。
    当然也有人在看我们,他们估计是想不明白,这卖汤皮的,怎么卖这乡下来了?
    “还有多远?”
    “快了,看看这山,这么多山,那就证明快到了嘛。等下你还得帮忙。”
    “帮忙?”
    “当然,你以为一直都这么闲?开什么玩笑!我们是上山啊!知道什么是上山吗?意思就是这条路,真的要跨过一座山!”
    我一开始还不太明白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直到看到了一段很长很长的上坡路,我才有些明白过来。
    从这坡下面放眼望过去,就能看得出来这条路到底是个什么情况。这条路果然是跨了一座山。竟然还没怎么转弯,往上也只能看到坡而已。
    坏处当然是这坡很陡,而且长;好处就是还好是水泥路。
    这里的山都不高,所以真要挖邃道的话,可能没有这个必要,二来可能是工程太大,三来应该是因为老路就是这样的。
    他转了方向,在前面拉,我也只好在后面推。
    真是活受罪啊。
    这坡实在太长了,光上这个坡,就走了半个小时左右,而中间还休息了一下。休息的时候他让我在后面顶住,他却在路边捡来了两块石头塞到了车轮下面,我这才放心喘息着。
    上了这陡坡之后,眼界顿时开阔起来。这里就是山顶了。这条路竟然分成了三股,通往三个不同的方向。主方向依然还是水泥路;而两个次方向不仅路小了很多,而且还是泥巴的。
    主方向的路还好,比较直,直接就往山下通去;两个次方向的路就没有这么正规了,像条黄色的蛇一般,弯弯曲曲地延伸下去,也不知道到底通往哪里。
    “走了!”
    我继续往前,不过他却说:“你是傻还是笨啊?方向错了!”
    “错了?”
    “当然。我们要走的是这边!”他说着,拉着小摊往右手边那条泥巴路小心地走去。他不得不小心,因为这是下坡。
    那边……泥巴的小路……而且也不知道到底通往哪里……
    一辆破烂的小货车正从那条泥巴路冒着黑烟开过来,扬起了漫天的黄尘。
    我万万没有想到,竟然会是这么个结果。
    不过更加让我没有想到的是,走到后面根本就没有车路。
    要是说这条泥巴路很差的话,那么之后的那一段路才真的是丧心病狂,根本就像是通往原始森林一般。
    这段泥巴路走得非常艰辛。因为路本身就不平,时不时遇到大坑;有些坑用一些碎石填上,却更加难走。车轮印随处可见;特别是有些地段明显那泥巴比较有粘性,也不知道经过了多少大雨的冲刷,竟然像是变成了粘土一般,当然,现在早就干了;不过当时还没有完全干的时候,经过不知道多少车轮的碾压,挤压变形,路的最边缘和往里一两个车轮大小的地方,都高高的隆起,这两道隆起形成了沟状,走在这道平沟里倒是很轻松,而且也很平坦。
    但是这小摊却比这道沟更大一点,所以要拉着往前走,那就吃力了。
    再加上不时就有小货车进出,扬起的黄尘简直让我怀疑是不是走进了沙漠里面。
    那些小货车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年纪了,或许在这山路上行驶哪怕再新的车不用多久也会变得那么破吧?
    有些档板都破破烂烂的,一颤一颤还以为会掉下来;特别是一路还冒着黑烟。
    真是难受。
    路弯弯曲曲的。走出了不远,倒是可以看到一条小河就在路下。因为这是从山上直接通下来的,所以实际上那条小河是在原本的山谷里面。看起来很小,离路基实在太远。
    不过看上去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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