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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公主有姝色》
    作者:大魔王呀
    文案:
    当亡国公主李婉,穿成了开国公主李绾。
    是该庆幸捡了条命,还是该瑟瑟发抖裹紧自己的小被子?
    史书记载:李绾,圣祖第三女,封号永平公主。姿容秀美,性情平顺。开元二年,和亲回鹘威远可汗,开元十年归朝,嫁与昭义将军宋怀秀。
    史书寥寥几句概括了这位公主的一生。
    可野史却对她极为偏爱,尤其热衷于描绘她的美貌。相传这位公主,姿容绝世,美到什么地步呢?美到倾国倾城,颠覆一朝。
    前朝末帝强纳她为皇贵妃,圣祖爷冲冠一怒为女儿,才创立了新朝。
    后世对这位永平公主李绾的评价:一生三嫁,祸国妖姬,红颜薄命......总之没什么好词,借了人家身子的李婉瑟瑟发抖,决心抱紧大腿,绝不早死!
    当李婉成了李绾,人美嘴甜会讨好,一不小心就活成了女子们最羡慕的模样。
    内容标签:宫廷侯爵
    主角:李绾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楔子
    秋风寒凉,天边的暮色渐渐暗淡下去,只留下微微的一抹蓝。豆蔻年华的锦裙少女,看起来不过十四五岁的模样,靠坐在窗边的矮榻上,手中握着一卷书,可半晌也不曾翻过页。
    忽觉天色昏沉,她抬起手想摇铃唤宫人来点灯,可手伸到一半才想起,如今这偌大的云昭殿中空旷的只她一人,又还能指望谁去?
    李婉是大雍的公主,也是帝王养在身边最最宠爱的女儿。可如今国家衰败,乱军短短数月来已连破九城,与京都只有一步之遥。莫说是京中的守军,就连宫中的侍卫都已分出了大半上阵迎敌,这样的形势,谁也不是瞎子,不光百姓们终日惶恐,宫人们更是人心散乱,一个个都想着办法往宫外逃。
    胆子小的偷些不打眼的首饰摆件,胆子大的便冲进主子屋里明抢,反正已经变了天,浑水里不摸鱼以后可就没机会了。她父皇的端嫔最是倒霉,那位娘娘是个爆竹脾气,一点就着,哪有看见奴才秧子偷她首饰还装聋作哑的道理?横眉竖眼一巴掌就呼了过去,那小太监也早就受够了她的气,争抢间烛台狠狠插在了她脖子上,半点儿没留手,发现时血溅了满墙,人早就凉了。
    说起来可惜,端嫔也没比李婉大几岁,刚得宠没两年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没了。
    李婉倒是不担心这些。乱军刚破了宿州城,宫中才乱起来时,她就拿银子打发了伺候自己的宫人们,他们倒是一个个感恩戴德,磕的脑门青紫才肯走。再加上世代效忠大雍的银甲卫,父皇自己留了一半,剩下的尽数守在云昭宫门前,再不开眼的奴才也不敢到这来放肆。
    这几日来,李婉除了起居上有些不便之处,日子过得倒也清净。
    反正要走的留也留不住,又何必闹得大家难看。若都觉得出去才能留得活命,那她也不愿断了人家生路。
    李婉摇了摇头,牵唇一笑,刚要下榻点灯,便听外面传来一道声音:“殿下,您可歇下了?”
    宫中做什么都讲究四平八稳,赵源到此时仍旧守着规矩,声音中没有一丝慌乱。
    李婉听了却心中一突,握紧了小几上的粉彩胭脂红茶盏。
    她努力让自己声音显得平静:“伴伴来了?快请进来。”
    赵源是内廷大总管,多年来照看着皇帝长大的情分,成勤帝李裴对他最信任不过,李婉更是向来待他敬重。她起身亲迎,却见赵源的袍子上沾着些灰,忍不住劝道:“天色暗了,您眼睛又不好,怎么不让小太监掌着灯?”
    赵源笑了笑,他比成勤帝还大了二十多岁,如今已近古稀之年,看公主就像看自家的孩子一样,听她关心自己心中又是熨帖又是酸涩,但仍行了个周全的礼,这才道:“岁数大了不中用了,没看清路绊了一跤,不碍事的。只是老奴此番来......皇城怕是守不住了,忠义将军战死,银甲卫想来也撑不了太久,您快随老奴去太极殿吧,陛下他想见您呢。”
    李婉攥紧了帕子没说话,忠义将军战死。那个留着一把大胡子,能轻易举起大鼎的将军?李婉还记得他脸上有一道狰狞的刀疤,看着很是怕人,自己小时候曾被他吓哭过。铁塔似得汉子见吓哭了自己,窘的直挠头,伸手抓了一只蜻蜓,弯下腰来轻声道:“公主别怕,微臣给您抓蜻蜓好不好?”
    李婉看了看蜻蜓哭的更厉害了,她最怕这些虫子。
    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想起了这事。她自小养在成勤帝身边,她的父皇有忙不完的政事,批不完的折子,她是泡在西暖阁的书中长大的。其他公主闺秀们看不懂的堪舆图,她却了然于心。宿州城是京都的最后一道屏障,自打宿州城破,李婉就知道,大雍朝一百多年的基业,就要断送了,再无回天之力。
    明明是早就想到的事情,她与那战死的将军也只有过一面之缘,可今日听到结果,李婉心中还是涌出无限的悲凉。也不知是为了自己、为了大雍,还是为了那忠义两全的将军。
    赵源把话尽量说的平和,就怕吓到了公主。从小金尊玉贵的养着,连头发丝儿都比旁人的命要金贵,如今遭此大变,就怕她扛不住。赵源来时已想好了安慰的说辞,如今却一句也没用上,李婉只愣了一瞬,端起那粉彩茶盏饮了两口,而后面上仍是柔柔的笑意:“伴伴,我们走吧,别让父皇等急了。”
    太极殿中宫灯高悬,像从前一样温暖又明亮,一应摆设也仍彰显着帝王应有的威严,这是李婉长大的地方,她最熟悉不过。可高阶之上那个一脸颓败的男人,却让她觉得有些陌生。
    穿着龙袍的男人,抬头见了李婉,唇边挤出一抹苦笑,眼中是无尽的颓败与自责:“阿婉,父皇无能,保不住祖宗留下的百年基业,大雍、要亡了。”
    这是她的父皇,世间最尊崇的男人,可李婉很少见他展颜。他总是皱着眉,埋首于桌案间,如今不过不惑之年,两鬓却早早染上了白霜,一双眸子中是常年不褪的血丝。可不管他怎么努力,这破败不堪的山河也已回不到当初。前人肆意糟蹋,他耗尽了半生心血弥补,如今却只能自责于自己的无能。
    李婉提着湖蓝色的织金锦裙,挺着脊背一步步迈上高阶,她坐在龙椅的脚踏上,亲昵的靠着成勤帝的腿:“父皇,这不怪你。这样的烂摊子,即便是圣祖他老人家在,又能如何呢?您苦苦撑了这么多年,已经足够了。”
    圣祖?成勤帝自嘲的摇了摇头,自己若有他老人家那样的心思谋略,哪怕不能扭转乾坤,起码也不会是这样狼狈的结局,女儿说这话,不过是安慰他罢了。他自知资质平庸,别的事尚可勤能补拙,可治理一个国家,需要的不止是勤奋就够了,他到底没那个能耐。
    但他仍是大雍的皇帝,没有国破家亡,独自苟活的道理,他宁可死也不愿留下污名,可他的阿婉呢?
    他的女儿那么乖、那么好,才十四岁花一样的年纪,凭什么要陪着他去死?
    他抚着女儿柔顺的乌发,长长的叹了一口气:“父皇如今只恨自己太过自私,不该因为舍不得,便一直留你在身边。我若早早把你嫁入世家大族,以他们的能耐也能护住你安好,如今却迟了。阿婉,你仔细听父皇说,我留了五十银甲卫,他们忠心不二,等天一黑自会护着你与潢儿从密道逃出,你们一路向南,你皇叔已带着残兵撤入鸿岭,汇合之后......总之,父皇不能再陪着你了,你一定要顾好你自己,知不知道?”
    熟悉的龙涎香味道,让李婉觉得很安心。她闭了闭眼,轻声道:“父皇,隐姓埋名苟且一生我不愿,嫁与世家等新帝登基,我的身份怕也只会落得个病故的下场。所以我哪都不去,潢儿是太子,也是我们李家血脉的延续,他必须得走。可我只是您的女儿,我只想陪着您,以身殉国就是我最好的结局,您就让女儿再任性一回吧。”
    李婉的嘴角有乌血溢出。赵源想到了方才她若无其事饮下的那盏茶,原来是早就想好了的,可她娇气极了的一个人,怎么就狠得下这个心?
    “公主!”
    成勤帝回过神来,用力抱紧女儿,帝王也忍不住眼泪,他近乎崩溃的噫语:“阿婉!你怎么这么傻?父皇只希望你好好活着。父皇再无用,也会护住你的性命,早就为你留好了后路!”
    李婉想说,她不傻,她只是懦弱又自私,想选最好走的这条路,父皇你不要哭。可腹中刀绞一样的痛楚,却让她什么声音也发不出,只有血不断涌出,越来越冷,终陷入无尽深渊当中。
    .
    .
    李婉觉得头疼的像要裂开,身上也绵弱无力。可却有一个声音一直在叫她的名字,‘阿婉、阿婉’一声又一声,肝肠寸断。
    她努力睁开眼,想看看是谁,却只见陌生的鹅黄色幔帐,和一个从未见过的陌生女子。
    “阿婉,我的心肝儿,你总算醒了,真要吓死姨娘了!”那女子二十出头的模样,长得美貌,可却眼底一片青黑,发髻散乱。小心翼翼的捧了一碗汤药来,吹了又吹才送到李婉嘴边。
    李婉脑袋中一片混沌,自己明明服了断肠草,怎么会没死?这又是哪里?可她嗓子火辣辣的疼,晕眩难受,实在问不出话来。
    那女子却执着的很,捧着汤药一遍遍哄着:“阿婉乖,喝了药才能好,这药是苦,可你看蜜饯我都备好了,你就喝两口好不好?才退了烧可不能再折腾了。”
    李婉被她絮叨的心烦意乱,反正断肠草都敢喝,还怕其他不成?见她喝了药,那女子才终于罢休,又是帮她掖被子,又是轻声哄着,殷勤的很。
    李婉满心疑问,可却挡不住昏沉困意,又闭上了眼。只隐隐约约听到一个低沉的男声问:“阿婉醒了?还烧不烧?”
    “不烧了,还是肖大夫的药管用,可吓死我了。”
    “没事儿,小孩子谁还没点儿头疼脑热,你别自己吓自己。”
    一只带着略微凉意的大手,贴上了她的额头,李婉觉得很舒服,彻底沉入梦中。
    第2章 李绾(捉虫)
    李婉既不占长,也不占嫡,生母只是皇帝身边一个可有可无的怜贵人,且在她长到五六岁时便去了。一个没娘护着的庶出公主,在那深宫之中不受欺凌冷落,就已经是本事。可李婉愣是成了成勤帝最爱重的女儿,人人仰望的三公主。
    她一点儿也不傻,当然也很快发现了,眼下情况与她所想不同。
    再睁眼时仍是那鹅黄色的幔帐,绣着活灵活现的红鲤,很有几分意趣,而她似乎占了别人的身子,成了一个小小孩童,倒像是话本子中的借尸还魂。她不知是自己孤魂野鬼占了旁人身子,还是投胎前忘了喝那碗孟婆汤。
    不过人都一样,只要没被逼到绝境中,尚存希望,便都想要活着。李婉尝过那毒令人肝肠寸断的痛楚,也体会过濒死的绝望与彻骨寒意,可不想再被当成妖孽烧死一次,她比谁都更想好好活着。
    也幸好她如今这身子是个大病初愈的孩子,就算蔫头耷脑少言寡语,也没人起疑。
    这三五日来,李婉少说多听,也算大概弄明白了自己如今处境。这户人家也姓李,是县上最富庶的人家,她爹好像是个芝麻大小的官。生母就是那日所见的年轻女子,姓白,是个妾室。
    白姨娘对李婉可是掏心掏肺的好,喂水喂药从不假手丫鬟,都是自己试过了温度正好,才一勺一勺喂给李婉。前儿个喂她喝粥,才喝了没两口,李婉就一阵反胃,一口肉糜粥全吐在了白姨娘衣襟上,李婉自己瞧着都嫌恶心,她却毫不在意,只顾着李婉呛没呛到。
    李婉上辈子年幼丧母,做梦都想有个疼爱她的母亲,如今面对这样的真心实意,又哪能丝毫不动容?不知不觉的就也对白氏有了几分真心。
    白氏今年不过二十二三的年纪,正是鲜妍着。穿一件青缎掐花对襟小袄,搭了一条杏子黄马面裙,靠在窗边做针线。明媚日光透过窗纸映在美人脸上,衬得她肌肤白皙,眉眼都透着一股子娇俏。
    李婉出身皇家,后宫中各式各样的美人饶是见惯了的,可做姑娘时再娇憨天真的人儿,一旦嫁做人妇,身上那股子鲜活便消磨的没了踪影,像白姨娘这般,有了女儿仍能被赞一声娇俏的,实是少见。
    白姨娘绣着帕子,才一抬眼就见女儿趴在床边,盯着自己出神。她莞尔一笑,捧着绣好的手帕献宝一般拿给李婉看:“乖乖你瞧,你之前不说姐姐们的手帕好看?姨娘给你绣了个蝶穿花的,保准比谁的都鲜艳。”
    李婉低头瞧那帕子,绣工比起宫中的绣娘也差不了多少,只是配色实在是花里胡哨,看的人眼晕。可怜一片慈母之心,为了哄孩子,一副蝶穿花也能想出这么多的颜色,可那帕子边角处还绣着一个小小的‘绾’字。
    李婉靠在白氏身上,手指描绘着手帕上的小花:“谢谢姨娘,我很喜欢,只是怎么还绣了字?”
    白氏及笄便进了李家门,膝下只这一个女儿,宝贝的像眼珠子一样,才入秋就怕孩子冻着,给穿上了小袄,哪知捂得高烧一场,小小的玉人儿烧得直说胡话,吓得她三魂去了七魄,心中恨死了自己。好在女儿挺了过来,不然她也没法儿活了。
    可这病了一场,从前木讷寡言的孩子,倒变得与自己亲近了,见她靠在自己怀里,白氏心里软成了一团,揽住她笑说:“姨娘别的字不认识,可阿绾的名字,却仔细记了的。阿绾喜欢姨娘就高兴,我以后多绣一些,什么小兔子、小狐狸啊,都是我乖乖喜欢的。”
    原来是阿绾,不是阿婉。可既成了她,又哪能不愿担名字。
    李绾抬起头甜甜的说好。
    白氏有些踌躇。她知道女儿一向不爱说话、不喜人多,只喜欢待在自己屋里,可这既然病好了,总要去老夫人那请个安才是,否则拖来拖去,三郎来了又要训斥阿绾不懂事的。
    “阿绾,你病着这几日,你祖母很是担心,既然好了我们去给祖母问个安好不好?你若不喜欢,我们早些回来就是。”
    “好啊。”问安嘛,李绾从前做惯了的,给太后问安、给皇后问安,谁家老太太能比她俩难伺候、难讨好?
    白姨娘头一次见女儿这么痛快,简直就是大喜过望。自己亲自给她穿衣,又抱到镜前给她梳头。
    “阿绾想梳个什么样的?”
    李婉看着镜子沉默半晌,抿唇道:“都好。”
    可不就是都好吗?镜子中的女童,五官眉眼无一处不精致,梳什么发式又有什么打紧。李绾之前得成勤帝喜爱,宫中上至妃嫔下至宫人,全都赞她长得好,她心知自己不是什么绝代佳人,可也暗自觉得自己容貌算的上秀美。如今与镜中这张脸一比,她只有叹气份儿,自己小时候勉强也就算个普通吧。
    但生在寻常人家,长得这般好看,也不知是福是祸了。
    .
    .
    松鹤堂中上首坐着位约莫五十的妇人,穿一身绀青色福纹锦袄,头发乌黑锃亮梳得一丝不苟,并不见什么老态,只是嘴边的两道法令纹有些深重,看着便觉严肃。
    “老夫人,绾姐儿大好了,和白姨娘来给您请安呢。”
    老夫人姓崔,接过小丫鬟剥开的蜜桔尝了一口,便放在一旁,脸上神情倒没什么变化:“嗯,快让进来吧,可别又冻病了。”
    小丫头打着帘子,从外头走进来一大一小两个人。白姨娘本就生了一副好容貌,可她牵着的小女童,如今不过五六岁,竟比她还要精致万分。
    小小的人儿,穿一身丁香色夹棉锦裙,领口袖边都滚着白毛,头发分成两股编成了辫子,一左一右盘成了两个小揪揪,还坠着两个银铃铛,瞧着别提多惹人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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