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再一次来到这里时的心情是复杂,也是沉寂的。
不改夜生活一般的一中街夜市,周围喧嚣的声音更是大得离谱,甚至还有街头艺人就在旁边背着吉他开始自弹自唱。
看着他们鼓起勇气面对一群陌生人展现才艺时,我有一种羡慕的心情,并不是羡慕他们的勇气,而是他们有可以追逐的梦想。
或许人生在还不懂事时,可以有很多梦想可以追逐,而在懂事之后,失去了一些梦想,相对的却也换来了一些世故。遗憾吗?不──其实挺值得、也挺公平的。
我一样坐在水利大楼前的阶梯上、一样早到了二十分,也一样自顾自地胡思乱想。好像正为已经过了会胡思乱想的年纪,却还改不掉这个小习惯而感到有些不好意思,这心情使我微微低着头,好像自己亏欠了这个世界许多一样。
毁坏的沙雕如何重来有裂痕的爱怎么重盖
只是一切结束太快你说你无法释怀
贝壳里隐藏什么期待 等花儿开
我们也已经无心再猜
面向海风
咸咸的爱
嚐不出还有未来
你知道吗?那一对街头艺人男女合唱的珊瑚海很美,不论是歌声、歌词,还是吉他谱出的旋律,甚至是他们组合起来的身影都非常唯美。我猜,他们铁定是一对感情很好的情侣吧?
要是再早个十几年,我肯定只认得谁是刘德华,然后谁是张学友,根本想不到会突然砰出一个叫做周杰伦的音乐奇才。好像周杰伦的出现,就把刘德华和张学友的光环给劫走了一大半,名气在一瞬见就红透了半边天一样,还真是让人意外。
相信介绍周杰伦这种事情对你们而言只是浪费时间,而对我来说更只是拿来骗字数骗篇幅用的手段,因此再介绍下去的话恐怕你们就要转台了,所以在这边我就不对于他多做介绍了。
「唷,你早到了!」
一道雀跃的说话声就从我身旁传出。
大概是因为她身高不高的关係,让我仰头的角度即使不用太大,也能够清楚看见藏在旁分瀏海与两旁发尾内的那张甜美脸蛋,它带着微笑衬托出家伶的天真单纯。
你知道吗?跟心仪的对象出来约会,纵使没有正式交往,在心里也会以正式交往中的前提来迎接后续,以至于这一次,我并没有傻楞楞地坐在原处啊啊低语,而是立马起身,以一个我认为还不错的问候当作开场白。
『你也早到了,大概早到了二十分鐘。』
「哈哈,因为想快一点来找你。」
『为什么?』我心一缩,有点期待着某种答案。
「因为我觉得,你一定会早到。」
『这么准?』
「大概是神在我出生时没有把我的第六感收走哦,哼哼哼──」
看着家伶鼓着胸膛哼哼暗笑时,的确觉得在她身上有股很滑稽、很玩味的感觉。要是没有实际相处过,肯定不会知道家伶在私底下会有这么一面,可爱的一面──嗯!可爱的一面。
因为还不到订位时间的八点,于是我们开始在一中街里踱步,顺便等睿哲和哲皓过来。
我们先各买了一杯西瓜汁喝,接着到娃娃店里夹那些我根本夹不到的娃娃,然后又到了一间颇有名气的冰店里休息,还记得那间冰店叫做上和园,除了冰品外还有卖鸡爪冻。
一路下来,突然让我觉得一中街竟然如此的大,大到好像永远逛不完似的。这就是那天,沉静对一中街的心情吗?
『你去过逢甲夜市吗?』我在上和园里问,然后喝一口西瓜汁。
「有,以前和高中同学去过,那里真是超大的,去那边光是挤来挤去就饱了,根本不用吃东西。」
家伶开始突然性地对逢甲夜市抱怨起来,看来那次的经验不是太美好。
『那里有一间起司鸡排很好吃,鸡排中间有很浓郁的起司,鸡肉吃起来很像肯德鸡。』
「真的吗?我怎么都不知道?」她也吸了一口西瓜汁,语带惊讶地用着那双大眼睛看着我。
『我们高中的时候,应该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啊……恐怕那时候还没有那间店吧。』
「这样啊……」
『想吃吗?』
我试探了起来,其实是在找下一次约会的机会,而且是只有两个人一起去的那种。
「好啊,什么时候?」
『那就这个星期六吧。』我提出,并在心里默默地祈祷那天别下雨。
「哈哈,那就去吧!」
不知道是不是家伶这个人太过好约,还是有其他的特殊原因,导致不管是上一次的人水私房,还是这一次预约的逢甲夜市都不曾让我嚐到败绩。
叮叮──问题像是评审举牌发问一样冒出:「你是不是在其他特殊原因这个选项上面做出了一些臆测?例如家伶是不是喜欢你?」
我的回答依然是:我不知道。
碍于等一下要去一间披萨店吃到饱,于是我们并没有在上和园里待得太久。
离开那里之后,我们朝一中二街的方向逛去,上了水利大楼对面的商圈大楼里才发现,里面有卖很多衣服,而大多数的衣服都是女性专用。
从一楼逛到三楼再逛回二楼的结论,就是家伶不太喜欢买衣服。不知道是经济太拮据,还是本来就对购物没有兴趣,一般女生上街就是要买衣服买鞋子的习惯,好像在她身上看不太出来。
『女生衣服也太便宜了,男生衣服根本没得比。』
我有点小抱怨地咕噥着,而我们则走在二楼,正要经过电梯。
「女生的衣服根本连一块布都用不上,所以才会便宜啊。」
她好像在讲一件很理所当然的事情一样,但我却对这件事感到忿忿不平耶!
『啊,感觉真不公平耶。』
「大概是男生穿太露的衣服就会被当作色狼,所以布料用得比较多吧。」
原来如此……咦?不对啊这是哪招?
在我还在想着家伶所说的这句谬论时,我们已经走下楼梯,回到了一中夜市的大马路上。
在我的手机响起了铃声时,才意识到了时间这个问题。
「喂,我们到一中街了,你们小两口在哪里?」这没水准的声音想都不用想一定是睿哲。
『在一中二街这边,我们约在上和园那边碰头好了。』
「喔喔,好啊好啊──对了,盈君有来喔。」
这种心脏紧揪起来的感觉是什么,好像现在光是听到盈君的名字,就会让我感到浑身不对劲一样。
『她跟哲皓还好吗?』
「我有问过了,但哲皓一直回答我一样的答案。」
『一样的回答?』我疑惑,同时和家伶走向上和园。
「对啊,反正你到时候问了,就知道我得到什么回答啦!」
『正面的吗?』
「嗯……感觉起来有点模稜两可,啊──你真的是禽兽耶!」
『禽你妹,我很正直好吗。』
「对啦,不是禽兽,是禽兽不如啦!」我还是不懂睿哲到底想讲什么,「操你蛋!你怎么可以问一个没有谈过恋爱的男生这种问题呢?」
『好,我错了,哥哥对不起。』我直白地同意他是个在室男这个事实。
「干!」
然后,他就掛我电话了。
可以秒杀一个嘴砲王,这真是一件让人通体舒畅的事情。
『嗯?』我瞥见家伶笑了。
「没有啊,你们的对话好像很有趣,要跟我说吗?」
『嗯……其实没什么营养。』
「会吗?怎么说?」
『怎么说吗?……大概就像是我住的大楼社区,下午时总会有几个老人坐在管理室外头聊天。』
「然后呢?」家伶看起来满心期待地问。
『然后,我和睿哲的对话,就和他们的对话差不多一样没营养。』
「你哪招!」
『超级大绝招。』
只见家伶不怕幼稚地丢了一个丑脸给我,儘管这幼稚的表现可能让外人觉得很无厘头,但在我看来却是一种真挚的表现……真挚的表现自己很幼稚。
最后,到了上和园时的我们,事实上因为人太多的缘故,导致视线不能穿透人群而立马找到睿哲他们三个人。
认真说起来,这其实是一件很让人心急如焚的事情,如果你必须要问出一个所以然来的话,大概我只能回答你:现在已经是距离晚上八点仅剩十分鐘的七点五十分了。
我可不想以跑百米的方式达阵餐厅啊。
「唷!」突然站在我身边的,是哲皓。
『干,吓死人!』
「恶人没胆啦!」哲皓耻笑起来的模样,有点像脸书上某个暴牙又姓邓的小鬼。
「先走吧,不是快要八点了吗?那间餐厅会不会很远啊?」
『睿哲,恭喜你突破g……喔不,是盲点。』
「不会啊,」趁着家伶为店面位置抱不平时,睿哲射来了一记白眼,「就在前面而已。」
衝着这句〝就在前面而已〞,我们一鼓作气走了下去,才发现那间名叫〝爱丽丝派对〞的披萨吃到饱餐厅就在三民路三段上面。换句话说,就是在中友百货后面,接近台湾中油直营店的位置。
这么说你可能不太能理解究竟是在哪里。
简单来说,就像是在东海大学里面为了赶上课的学生而在校园内设置公车站牌,公车在我们的地方朝着〝爱丽丝派对〞这间教室开过去,我们竟然还要在上头等个两分鐘才能抵达的那种距离。
你可能会问:这样很远吗?
其实一点也不远。
待续……
「大概是神在我出生时没有把我的第六感收走哦,哼哼哼──」
那么你那神奇的的第六感,也可以感应得到我对你的心意吗?
哼哼哼──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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