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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致终将被颠覆的年华 第十七章 与你相遇

第十七章 与你相遇

    最近萌生了一种“年纪越大越喜欢粉色”的想法,这原本该是发生时女孩身上的事情,在我这个不能说是大老爷们,用男孩更适合的暖男身上。
    什么?当然不是人命币!是衣服,背景,以及生活中的一些所用物品。朋友笑话我说是到了春天的高潮期,开始跟动物一样的发春了,我耸耸肩无所谓的回了他一句“好像你不是动物似的。”算是默认了,期待碰到一位能撩我的女孩。
    老板打电话过来让写策划案的时候,我的态度是不情愿的,明明就在度假期间,搞什么工作,在挂断电话之后我还是乖乖打开笔记本开始了与漫长无聊的编写过程。只是觉得心不甘情不愿没有诚意写出来的东西,应该会挺垃圾的。但总要以完成任务为主导去敷衍上司的套路,不知道该说是我习惯还是他习惯了。
    最近萌生了一种“年纪越大越喜欢粉色”的想法,这原本该是发生时女孩身上的事情,在我这个不能说是大老爷们,用男孩更适合的暖男身上。
    什么?当然不是人命币!是衣服,背景,以及生活中的一些所用物品。朋友笑话我说是到了春天的高潮期,开始跟动物一样的发春了,我耸耸肩无所谓的回了他一句“好像你不是动物似的。”算是默认了,期待碰到一位能撩我的女孩。
    老板打电话过来让写策划案的时候,我的态度是不情愿的,明明就在度假期间,搞什么工作,在挂断电话之后我还是乖乖打开笔记本开始了与漫长无聊的编写过程。只是觉得心不甘情不愿没有诚意写出来的东西,应该会挺垃圾的。但总要以完成任务为主导去敷衍上司的套路,不知道该说是我习惯还是他习惯了。
    可能大多数人都会对自己完成的作品有成就感,而我却是属于那种再也不想去翻看第二遍的人,会觉得越看越烂,哪怕是建立在领导非常喜欢上的。因为我知道把文档拖给领导的那一刻起,它就已经不再是我的作品,是领导展现给高层,高层展现给大众的。
    似乎从14年失恋写第一本开始,就已经注定将来会走上一条靠文字吃饭的道路。当时写的总体感觉挺轻松挺完美的,但在发送到17k网站之后,面临的却是无人问津。便用当时为数不多的生活费在网上买了写量,看着用几万到几十万的人,才有了些自欺欺人的成就感,但最终还是经不起时间的考验,在写到第四十多章的时候,我选择了向现实妥协。
    那一个个鲜明被我创造的鲜明角色(其实主角就是以我自己悲惨经历为引导的)全都闷死在了命运惨烈的网络夹缝里,当时将内容发给前女友看的时候,从她回复字数的速度就能看出她有愤怒,整体意思大概就是,分手是你提的,现在你有病啊跑到网上去散布自己有多可怜,你前女友我现在很性福,对,就是“性福”,还跟背的男人床上赖着呢,别没有瞎造言了,k!
    还记得当时的我连捏碎手机的心情都有了,聊到后来开始互怼起来,最后直接将彼此拉进黑名单,至此,我便绝笔,没有再写下去。明明写是一件很有前途很引人为傲的事情,最后却以愤怒而潦草收场。
    相信对于绝大数人来说,都会觉得创作是一种煎熬。然后用所有悲愤去换去读者们的认同,不知该说是一种能力还是什么。只是如果真的能用故事去换酒喝的话,那我应该可以夜夜醉生梦死。
    人们都说踮起脚尖能闻到更加新鲜一点空气,在广场上是这样,在房顶上还会这样,便开始想什么是不是自己长得太挫了些,才导致好多时候都仅仅只是路过了重要人的人生。我很佩服那些牺牲自己哭得鼻涕直流到嘴里还说着成全人家穿破鞋的男人,自己女人出轨被别的男人按倒在床上了,你还以成全人家委屈态度去符合了分手,这并不是电影中看到的高尚,也不是中说到的悲欢,而是自己太窝囊。
    生活不仅仅只是一加一等于二的假象,它的具体算法在对的背后还有很多种,科学都无法否认那些是错的,所以我一直都认为很多事情以反常态方式去解决,可能结果会更加完美一些。脱离常规人思维,是战场最致命的。
    就像我总是感觉在枯萎到黄还那么有水分是叶子是最真实最美的,在我第一次看到这镜像的时候,以为那片叶子早就干枯了,用手去捏它捏它的小枝丫,在掌心触碰到它叶子的时候,感觉还是嫩嫩的,甚至比那些绿色的更加有活力。
    当我躲在好多当事人触及不到的地方为她们书写自己人生时,从未想过此刻他们的境遇,是好是坏还是什么,都已经逃出了书写好的结局。你说,我说,她说。三者之间互相结合多少不为人知,是只有过去的我们才知晓,毕竟结局是可以伪造,所有真实都是建立在不真实基础上的。
    我能想到最实际重温方式就是将车子在深夜开到最快速度一遍遍在区域里旋转着,直到思维彻底被困意打湿,直到觉得麻木到不想再开下去后,将车子停下来,脑袋轻飘飘,想忆起的画面自然而然像演出般一幕幕浮现出来,喜悦泪水流得那么真实,好似能成瘾。
    而这已经是好几个月前的事情了,却依然记得那么清晰,如同皮肤上被雕刻了醒目的纹身一样,用指尖轻触还是会有疼痛感,而这种疼痛是那样的让人享受,痛得让人笑了,笑得像是疯了,谁又能懂。
    人生被三个无常所捆绑着,要么浪到分不清东南西北,要么平淡的能狠狠扇一年后自己一巴掌,再要么无助到卧病不起。我拼命向往向往着第一个要么,却一直都在第二三个要么里面徘徊着看,始终都看不到第一个要么。人生从为我们强行设定了从来到这个世上的第一天开始,就做好了选择,只有少数几人能得以改变,好是悲哀。
    其实我也没有那么能喝酒,连喝三天后的胃也会好是难受。对待分手也一样,想用不在乎的态度让自己将那些看淡,每次分手被孤独包围的感觉,真的好是可怕。生活中点滴小事都在证明着我那超常人洒脱与任性,这样不好,其实都知道,只是不知在何时成形的世界观告诉我说,你想好活得好,无非就是在别人伤害你之前先将别人伤害了。
    妈妈问过我一个问题,如果你现在从公司辞职了,还会重新找到比着更好而工作吗?我先说了能,又说了不能。说能是因为我知道离开这家公司去另一个公司肯定会有跨越性成长,说不能是因为懒惰,现在每天上班太轻松了,轻松到我敢肯定性认为未来不会再次遇到。一向爱冒险的我在这个时候胆怯了,失去自主性。
    离开了家里,没有妈妈说你应该穿厚些,不要只在乎表面上的虚荣,结果晚上生病在床上翻来覆去打滚到凌晨。我好像从来没有反思过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拼死拼活闯了这么多年了,最终却只换得遍体鳞伤来收场,你呢?是否也跟我一样?或是像看可怜虫一样嘲笑着我的遭遇,其实都好,谁在这世间没多少烦恼,能换无数种人格来读取一个的悲哀,算不上说不太妙。
    旁边的富人区里被泳池和别墅所覆盖,那一杯杯冒着寒气的究竟在夏天显得格外瞩目,我奢望着能跟依靠在那里的女孩谈笑风生,却之能叹口气转身摔碎了自己手中的咖啡杯,遥不可及的概念应该就是不在乎的埋藏在指尖最深处。虽然知道只有傻瓜才会一直沉沦于不切实际的幻想,可面对当下犹如两个世界最赤裸对比,很难让人去将固执的迷恋转换为努力前行。
    破碎在地上的一瓣一瓣玻璃片只会展现无能,笑容再也不会重新挂会脸上来伪装忧郁,我试着欺骗自己说自己过得就是最好人生,将房间音响调至最大,到烦恼被人声刺破的那刻,瘫坐在地方感受阳光晒进瞳孔。活着的感觉是那样真实,真实到最后意志被改变也无法追随上流逝的光阴。
    可我真的已经没有让时光倒流的力气,害怕再一次失败面对的将会是残忍自责。外面的街头上有太多陈年旧事被残影点点覆盖形成轨道,若忆起,便会如果旋律般慢慢播放着,未曾有过改变。
    像孩童般贪欢,不屑于迎合人意。反正已经感受不到已经迷失掉的那部分自我,一张一合的嘴巴在试图为谁演场哑剧,好让试图吞噬我的恐惧彻底销毁。
    有谁知道抹干的泪水最终会飘向哪里?当雨滴掉入湖泊后应该会被鱼儿们争先吞去。我尽量将所要描述的话语用有趣方式展现,却不知道这样的方式是否是在取悦自己。那些荒废掉的时间都流向了哪里?我追随着初心奔赴到了二十五岁的年龄,然后数着天数向着不认命的二十六岁直奔而去。
    这是其中已经数次忘记昨天那个自己,会在电梯里想别人开口与我对话前,是不是心甘情愿。会在高档场合装作是可以压倒所有人的带有玩世不恭的高富帅,以此来迎接更多的视线。会在亲戚面前装作始终都还是小时候的那个乖宝宝,来骗取内心缺失的溺爱。这一切都真实吗?镜子的那个人真实吗?试图冷静下来解剖,却变得更加麻木。
    请告诉我,如何才能越过阴暗处的百丈悬崖,前往对面鸟语花香的晴朗草原?因为感觉已经用尽了所有办法,都难以在这里得到梦寐以求安逸。多么无能为力,星空中正在闪烁的星辰与大地上的暴雨显得格格不入,他们都说这一切终将会过眼云烟般消失,那些引以为傲的回忆也一样,只有在丢弃中才能得到永恒。
    黄昏正在将天幕缓缓拉下,旁边空寂的泳池被吹得波动更加撩心。磷光闪现在远处的某个角落,没刚这个时候我都在想,是不是又有一个新的生命将来,或是老去的肉体离开,不过都一样,由始至终无人能改变的定律在一种涌现下去。
    只有将所有痛苦的磨砺都经历完,才会无痛。反正大家都这么认为。反正课本上都是这样写的。反正别处的屋檐底下传出的欢笑声足够震破耳膜。这些都与我无关,与你无关。
    当我盯着白色天花板发呆的时候,当我只能听到呼吸声的时候,当下,该是多么死寂。直觉得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哪里的庇护所将我收留,只是想要一个深深的拥抱去感受活着的乐趣,将所有一切都暂停片刻。
    铭记于心的仅仅是立场,如梦初醒的却成为祈求。伤口太深的时候,冲动语言便会不自觉说出口,还要这样持续下去多久方能回归正常生活。好像,好像最幸福的事情已经成为在网上购买了一件件的廉价商品。这是跟那个女友学的早已经忘记了,只记得当时的自己很穷,好多物品都无法帮她付款,那失望的表情,硬生生击穿了身为男人该有的自尊。
    夜更深了,都市的喧嚣声也更闹了,我想有个家的想法,该如何去描绘才显得贴切写了。现在喝着啤酒吊儿郎当仿佛已经成为最大的知足,是不是有些可怕。我问方敏“眼泪会不会有流尽的那一刻。”方敏直白的回到我“到你什么时候不在瞎眼的那一刻。”那会是什么时候?会是在人潮里行走不再孤寂。有个电话能随时随地都可以拨打过去。将音响的声音调到最大也不会有邻居说扰民。还是,与你相遇。
    算了,还是喝酒的时候多喝些,飘飘然至一个人的世界里独舞吧。让酒精完全将我的欲望吞噬,去创造无欲无求的第三世界,如此灌输观念,最后直接渗透于骨髓当中。退走了烦恼,拉入了新生,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虚无缥缈的空境之地应该才是最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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