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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页

    他攥紧了那把刀,像是攥着自己女儿布满尸斑的手腕。
    当那扇门拉开的时候,门口的人看见了王先生以及谢予,还没等有什么反应,王先生已经提着刀冲出去了。
    他认出来了,他认出来了!就是这件衣服,就是这个头发,这个畜生连衣服都没有换过!
    再然后,就是一个父亲饱含愤怒的一刀。
    鲜血迸溅到半空中的时候,一切都仿佛被放慢了。
    人和畜生的血都是一样的,红到糜烂,刀口划过肌肤,血珠就迸溅出来,伴随着惨叫,“啪”的一声溅到墙壁上、门上,谢予的手上。
    欢快的,奔涌的,冒着热腾腾的气儿,从墙上往下滑落。
    谢予眼前一阵阵发昏,他低下头,看着自己手掌心的血液,脑袋里仿佛又响起了妈妈的声音。
    谢予,跑!
    谢予,跑啊!
    谢予艰难的挪动了脚。
    木屋外面爆发出了一阵惊呼和喊叫声,谢予终于挪到了门口,伸手推开了门。
    门外果然是那三个人,一个已经被砍倒在了地上了,一刀正中他的脖子,他已经开始原地抽搐,眼看要死了,另外两个跑了,王先生去追,谢予努力的喘了口气,忽视了地上的血迹,快步往外走。
    他得快点出去,他得去找陈钊,要出事了。
    他快步跑出了平房,现在临近过年,旧城区这边没什么人,百事通的小车也跑没影了,谢予想要跑快点,但是刚才那场面给他的心理震撼太大,他双腿发软,跑不太动。
    谢予一直以为他不怕见血了,他打过那么多次架,无数次把啤酒瓶砸在别人的脑袋上,他以为他早就见够血了,但是在刚刚,他又一次感受到了恐惧。
    不是因为血,是因为王先生那毫不犹豫的、同归于尽的架势,那种独属于亡命之徒的杀气,一瞬间将他拉回到了十年前,一次又一次的提醒他,嘿,谢予,十年了,你还是这个怂样。
    谢予走的更快了些,他听见了自己越跳越快的心脏声,甚至他察觉到自己手心都在发凉,耳朵里似乎都冒出了轰鸣声,与此同时,他的身后爆出了一阵脚步声,有人在怒吼着他的名字:“谢予!”
    谢予回头。
    他看见了那三个混混中的一个人,他的手臂受了伤,有鲜血从他的羽绒服里冒出来,他一边跑,一边冲谢予喊:“你出卖了我们,你他妈是不是兄弟!”
    谢予的脑袋嗡嗡的响,他的胸口喘不上气,他站在原地里,心里冒出来一句:老子是你妈的兄弟,喝过两杯酒就是兄弟了吗?如果我能回到那天晚上,我一定先拿板砖爆了你的狗头。
    对,他的板砖呢?
    谢予紧了紧手指,发现板砖还在他自己手里,刚才太过紧张,他都把砖头忘了,就这么提了一路。
    那人冲谢予扑过来,谢予抡起了板砖,“砰”的一声,结结实实的砸在了他的脑袋上。
    人的脑袋是最坚硬的地方,谢予砸下去,看着那人倒下去,他的手也跟着发抖,砖块掉在了地上,他还没等缓过来一口气,就看见另一个小混混冲了过来。
    “大哥!”后来的这个小混混悲怆的喊着,然后冲谢予扑了过来。
    谢予一脚踹了上去,牵扯到了自己大腿的伤,大腿开始抽筋,他靠在墙上无声的喘息,那小混混被踹开后立刻爬起来,正第二次冲谢予冲了过来。
    谢予没力气给他第二下了,他靠在墙上,昂着头,呼吸都跟着暂停了,看着这个冲过来的小混混。
    那一刻,一切好像都跟着放慢。
    旧城区的天被各种乱拉的电线分割成了各种小块,冲过来的小混混神色扭曲,狰狞的从兜里掏出一把水果刀,谢予能看清楚他眼底里的绝望。
    他应该也知道自己被通缉了吧,他也看见了王先生,他看见自己的两个伙伴都死了,所以,他临死前,也许想拉上谢予一把,拉着谢予一起下地狱。
    谢予察觉到自己的心脏皱缩,他高高的昂起头,想,要死了吗?
    在生死边缘,他的视线突然模糊,这个小混混的脸被另一张脸所取代,谢予一下子想到十年前,他看见的那个高大的身影,那把刀,那些血。
    谢予的嘴唇一颤,无声的挤出“妈妈”两个字。
    然后就是“砰”的一声巨响,谢予看见那小混混被一脚踢得倒飞出去,然后,他的肩膀一沉,被人直接拎着胳膊从地上给扯了起来。
    然后就是一连串熟悉的口哨声。
    “小崽子,你这身子骨比你爸可差远了,当初你爸可是越野王,知道什么叫越野王吗?三天三夜在丛林里不吃不喝的埋伏敌人,当初——你抽筋了?”
    那人说着,直接伸手钻进了他的裤子。
    谢予的腿一颤。
    那只大手在谢予的小腹处擦过,直接偏到下面去,重重的拧了谢予的大腿一把,轻而易举的解决了谢予抽筋的毛病,在谢予半是酥麻半是疼痛的闷哼声中不甚在意的抽出手来,回头看向那边的两个小混混,以及提着砍刀,悲痛欲绝,涕泗横流、刚刚追上来的王先生。
    在和王先生对上之前,陈钊顺手把他的皮夹克扔到了谢予脸上,这皮夹克有点小,施展不开动作,妨碍他装逼。
    对于陈钊来说,今天就只是普普通通的一天。
    不过是抓到了小孩儿撒谎,顺手收拾了几个犯罪嫌疑人,以及打断了一场潜在的犯罪而已,跟陈钊以前千里追击毒贩、在缅甸边境把毒枭一枪爆头,在悬崖峭壁上跟敌人玩命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多说两句都嫌费唾沫,要让他打报告,这件事儿压根都不会用掉三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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