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美云闭着眼睛,直接又开启屏蔽。
让他们自己先回家,一个个又不肯回,呆身边呢又搁那一个劲儿的催。
每当这时候,刘美云就对比出陆长征的好来了。
好不容易做完头发,刘美云和王秀英一人拿着一面镜子相互看。
“美云,你这个头发做得太漂亮了,比电影明星还好看。”
“嫂子,你的也好看啊,这样卷一下,都不止年轻十岁”
王秀英拨弄着头发,看着镜子里“焕然一新”的自己,嘴角弧度一直没下去过。
自从结了婚以后,她已经有几十年没有这样改变过自己了,今天稍稍弄了下,瞬间像是回到以前还在文工团那时候,整个人心态都变年轻了。
不过要说好看,还是刘美云头发卷出来的效果更惊艳。
她本身长相就偏娇媚那种,发尾这稍稍一卷,还有额头几缕刘海儿也微微翘起,看着比之前竟更加的俏丽动人。
说她比电影画报上的女明星还要好看,真是一点不带夸张的成分,连带在店里做头发的好多顾客,看了刘美云做出来的效果后,都纷纷想要同款。
大宝他们三兄弟看不出美丑,只知道终于能从理发店离开了,一个个都松了口气。
可离开理发店,还有服装店。
刘美云带王秀英到就近中心城的华美总店去挑衣服。
总店的两个销售员赵和美跟余翠翠刚招呼完一拨客人,看见刘美云带着她家三个儿子还有一个陌生女人进来,纷纷上前礼貌打招呼。
“和美,帮忙给秀英嫂子挑两身衣裳,看看你们最近眼光进步没有。”
卖衣服除了销售口才,提高审美也很重要。
刘美云之前让姚顺六从羊城带了好些香港那边的时尚杂志过来,放在店里让销售员经常看,督促她们提高下审美,这样给客户搭配衣服的时候,才能更容易刺激顾客的消费欲。
赵和美笑着点头,带王秀英去旁边给她挑衣服。
刘美云也顺带给三胞胎挑了两身,一套牛仔背带裤搭配白衬衫,一套海军蓝的条纹T恤。
店里童装款式并不怎么多,他们针对的消费人群普遍还是年轻女性居多一些,也有少部分中老年款。
不过就在店里这一会儿,刘美云注意到,带孩子来店里买衣服的顾客比去年要多得多,有一两个还抱怨款式太少。
童装本来就是很有市场的一块儿,随着大家经济消费能力的提升,比起扯布给孩子随便做件衣裳,或者捡别人剩下的穿,越来越多的家长,舍得花钱给孩子买套成衣。
尤其赶上计划生育,家里只有一个两个的孩子,就越发变得金贵起来。
刘美云觉得,等年底时候,童装专卖店也可以做起来了。
第114章
王秀英在店里带了两套衣服走,一套是连衣长裙,一套是阔腿裤加蝙蝠袖的确良衬衣,穿在身上都是既得体,又显身材。
刘美云直接给她打了六折,还另外给甜甜送了一条小裙子,王秀英连忙拒绝:“你快别,做生意哪有这样的,打个八折差不多就行了啊,甜甜的裙子我也一块儿买了就行。”
“嫂子跟我见外不是?”刘美云态度坚决,“别人打八折,跟你我能八折吗?送甜甜一条裙子你还跟我客气,再这么见外,下次我可不跟你出来逛街了。”
王秀英说不过刘美云,最后也只能厚着脸皮把这便宜占了。
两人“改头换面”回到部队大院,家属院那边看王秀英出去一趟回来就跟变了个人似的,时髦又漂亮,看着年轻好几岁呢,纷纷上前是一边夸一边艳羡的打听。
王秀英承了刘美云送衣服的人情,自然是不遗余力的给华美服装店做宣传。
而刘美云这边呢,带着三个小崽子回到家里。
老爷子他们知道小宝去少年宫报名学习乒乓球以后,又都一个劲儿夸。
尤其老爷子,一把年纪了,还说要亲自再给小曾孙做一副乒乓球拍,拦都拦不住!
“大宝带回来的这啥啊,这么脏,我先拿去洗洗。”
吴妈看大宝带回来一堆破铜烂铁,其他的沾水容易生锈,她就拿干布擦了擦,只那个竹筒大宝说要放桌上当笔筒用,她就准备打点肥皂水给洗干净些。
“我看看。”老爷子带起老花镜,想看看大曾孙捡回来的啥宝贝。
“脏得很,您别往衣服上放。”吴妈随手递过去,还拿帕子先擦了两下。
那个竹筒外边坑坑洼洼,缝隙里全是尘土污垢,雕刻的小人儿也看不出是个啥。
老爷子拿手里仔细瞧半天,越瞧眉头皱得越深。
“您先看着,我去帮美云烧饭了哈。”吴妈见老爷子琢磨半天,她干脆先进厨房忙活。
傍晚一家人齐齐整整围坐一桌吃饭的时候,老爷子突然开口朝陆婉君吩咐道:“婉君,你明天下班,带着这个笔筒去一趟小邵那里。”
陆婉君瞥一眼,停下筷子:“爸,你怀疑这是个古董啊?”
“我看着是挺像。”
老爷子拿老花镜看了足足四十分钟呢,还拿布擦干净了仔细看的,觉得那竹筒上雕刻的人物惟妙惟肖,绝对不是随随便便一般人就能雕刻出来的程度。
他虽然不懂鉴宝,但是以前做木匠那么多年,自己平时又喜欢雕刻些小玩意儿,越看那个竹筒越觉得可能像是老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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