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辉听了,眼睛忽而一亮,面上却依旧不动声色,伸手揉着对方的软毛,“怎么了?”
孙韶默默地蹭了蹭,挪开脑袋,摇摇头,一边说着自己的苦恼,一边收拾起东西,准备和易辉出去吃晚饭,收到一半,易辉却突然插手,将他本欲放到架子上的稿纸全部拿了下来,捏在手里,然后拎过孙韶的包,拉着孙韶往外走:“走,带你去个地方。”
孙韶诧异地跟着易辉旁边,两人走到门前,便松了手,一前一后地往外走。到学校大门的时候,孙韶突然原地停了下来,易辉莫名地回头去看他,“怎么不走了?”
孙韶比他更莫名:“不是在这里等你开车来吗?”
易辉忽而神秘地笑了笑,对孙韶招手,去的地方走几步路就到了,没开车来。
孙韶心里一动,四外看了看,他们学校是新区,选址是个鸟都没几只的郊区,周围只有校门左边一条便宜实惠的美食街,易辉不会一周时间就在那里盘了店吧?
这可不符合易辉的风格,他做的店,都是一场洋气到大众无法接受的水准的。
正在孙韶胡思乱想地猜测时,易辉已经领着他朝右边拐了,三两下,易辉带着孙韶进了学校右手边斜对面的一处新型社区。
越往里走孙韶越惊讶,几次三番孙韶想开口问什么,都被易辉的笑给拦下,直到走到顶里面的一栋小高层,两人乘着电梯直上顶楼停在一间复式小公寓前,易辉才揭开谜底般地笑着说道:“你愿意的话,可以住这儿,离你学校也很近。”
孙韶眨眨眼看易辉,像是有些不明白什么意思。
易辉摸了摸鼻子,拉着孙韶进门。
一进门,孙韶就知道这地方买得有多急,屋子可能是二手的,里面的家具才刚刚被新主人给搬出去,墙面地板很多地方都还没有完善,家具什么就更不要想了。
公寓其实还挺宽敞,尤其又是复式的,上面还有一层,但现在这个场面,是简直惨不忍睹,处处都有着前主人留下的痕迹和斑点不说,墙角处还堆着一堆装潢材料,但屋子里只有一个高脚架,上面挂着一件很眼熟的夹克,不过现在已经沾染上了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
孙韶眼珠子扫了一圈,回头看易辉:“你什么时候买下的?”
“送你去学校那天回来就买了。”易辉温温地笑着说,“那天一回家,我就找梁城帮忙了,刚好有个你们学校的老师准备换市中心的大套间,这个房子要出售,我就接下来了,当天就托了点关系,将事情办好了,本来第二天就想告诉你的,但是我先到这里看了一下,前主人留下的痕迹太重了,住着也不舒服,所以就准备重新弄一下。”
孙韶听了,眼珠子又转了转,指着墙边的装潢材料,“这么大屋子,你准备自己装啊?”
易辉摇头又点头,“也就是没事的时候来弄一点,总要按照自己的喜好来,是要住一辈子的。不过紧要的地方,我已经找人给我弄好了。”
孙韶:“哪里?”
易辉伸出大拇指一指,孙韶顺势一看,只见东北角里一处地方被围了起来,大概是为了和这里乱糟糟的环境做个隔绝,他支着下巴想了想,顿时笑了出来,“是厨房和客厅?”
易辉点头,“我明天再叫人,赶紧将一间房改成书房给你用,这样,你就不用在学校里熬了。”
孙韶心里一暖,眼底飘过一些明晰的笑意,他配合地捧着脸,笑意满满地看着易辉:“你这是在邀请我同居吗,大厨哥?”
易辉一怔,回神后看了孙一眼,似笑非笑地回问他:“你说呢?”
孙韶仰脸看了看天花板,“会有三餐定时投喂吗?”
易辉肯定地点头,“必须有。”
“会有专职工作室给我写歌用吗?”
“肯定有。”
“会有天顶花园让我赏景吗?”
“你想有就有。”
“会有人暖床吗?”
“你说呢?”邪笑。
“会有人陪着我找写作灵感吗?”
“会。”
“那会住多久?”
“只要你愿意,会住一辈子。”肯定。
“成交。”干脆。
玩笑似得一问一答里,两人不断凑近,最后一个“成交”出口时,两人的唇瓣也连在了一起。
就在这空档地、混乱地、乱七八糟地小小一方公寓里,两个人面对面贴着的身影被头顶的白炽灯的光给投在斑驳的墙壁上,即使有风吹过时,墙上的身影也丝毫不曾摇晃,有种莫名的坚定。
当晚,在这个到处散乱着装潢材料,只有厨房和客厅华美精致异常的公寓里,孙韶吃上了滋味儿最足的一顿饭。
香甜的松子鲈鱼、糯糯的木桶炖牛腩、低温烹饪的温水白肉鸡以及香滑花蛤肉末温泉蒸蛋的出锅,让孙韶意识到家用厨房里的高档装潢和相配套的工具是提升生活品质的必要工具。这些食物的香气里,伴着两个人絮絮叨叨的喃语,驻留在了今夜的小公寓中,久久不散。
第三十八章
第二天适逢周六,易辉一早从学校接了孙韶,将他送回家好让他能有点安生的环境能创作什么的,自己则转过头准备去小公寓那里盯着进度,争取能在这个周末把给孙韶单独弄得小书房给装出来。
本来两人都已经说好,但是孙韶到了家门口,一掏钥匙打开门,看着面前这满满当当的空间,心心念念的却是那栋空空荡荡的高层小公寓。
于是半只脚都踏进了家门口的孙韶,又背着自己的小包,颠儿颠儿地跑了下来拦住了要走的易辉。
“怎么了?拉东西了?”易辉疑惑地看他。
孙韶摇摇脑袋,“我想跟你一块去监工。”
易辉惊讶地挑眉,略带些无奈地宠溺看着孙韶,“怎么想一茬是一茬呢?你不是说要在周一前将歌给定夺了吗?”
孙韶捏着爪子,仰着脸远目,“艺术家都这样,心思要难以捉摸,才能显得高深。”
易辉失笑,伸手拍了拍孙韶的脑袋,拎过他的包,“只要你不觉得耽误事儿就行,走吧,艺术家。正好这下小书房可以按照你的要求来装。”
于是两人来回穷折腾了一个早上,连早餐都没顾上吃好点,就尽在路上把时间给耽搁了,但是等到了小公寓的时候,两人倒丝毫不以为杵,反倒是兴致都很高,趁着装潢师傅还没到,两人就已经悄悄在电梯里拉上了手,一直牵着走进公寓里,肩靠着肩,对着小公寓开始信马星空地乱畅想。
这世道,真的是有钱能使鬼推磨。
孙韶是个卡里揣着小几万块的穷学生,但易辉实打实算是个h市的小土豪,大豪宅,咱整不起,小公寓整个通亮绝对是没问题。
小书房在有易辉的金钱全方面护航下,孙韶的战略指导下,完成得异常快,只两天时间,吊顶墙面和地面全部规整得刚刚地,使用的都还是最新凝聚了科技和环保等各种乱七八糟人类思想精华的材料,基本搬进一些简单的家具书柜和书桌就能投入使用了。
完成的当天晚上,孙韶便进去泡了大半夜。
一直俯在案上低头刷刷地写个不停,易辉懒懒地躺在落地窗前的凉塌上,手里捧着本最新的美食资讯杂志,有一页没一页地乱翻着,时不时地就会很自然地抬头看看埋首在案间将脑袋挠成了鸡窝的孙韶,会心地露出一笑,又低头去看自己手里的杂志。
直到孙韶完成之后伸着懒腰时,易辉像眼睛一直长在孙韶身上一样,抬头便很适宜地出声:“好了?吃不吃夜宵?”
孙韶一边扭腰一边一个劲地点头啊点头,易辉笑着放下书,朝着这个小公寓里唯二装好的地方——厨房走去。
十五分钟后,易辉端着热腾腾的两碗面走了进来,孙韶偷眼一瞟,当即忍不住在脸上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这面可真是熟悉的不得了——草头青丝面。
孙韶绕出来,走到落地窗前的凉塌上,盘腿坐在上面,等着易辉将面给自己摆到旁边的茶几上。
“你什么时候熬得高汤?晚上吃饭那会儿都没见到啊?”孙韶端起面,一边吹气一边说道。
“就是晚饭过后,这高汤熬到现在火候刚好,若是晚饭那会儿熬,反倒会过了。”易辉随口解释,也端起了餐盘上另一碗面,做到了孙韶旁边。
“怎么想到做这个面啊?”孙韶塞一口面进嘴里,好吃得直咂舌。
“就是突然想到了。”易辉顿了顿,才状若无所谓地说着。
孙韶咬着筷子眯眼看易辉,看得易辉顿时生出了局促感,他才慢悠悠地点头:“哦。”
“你怎么会做这道面食的?我记得你说过你是在h市长大的,这个面是老一辈的嘉誉人才会做的,因为这个草头这个地方的人都是汆烫了做点缀的,很少入菜,但是据我妈说,在她们嘉誉老家,这种草头遍地都有的,而且生命力很强,她们没得吃的时候,都会采来做菜或者熬粥。”就在易辉微微松了口气的时候,孙韶忽而又问。
易辉放下的碗筷,对孙韶苦笑了一下,伸手去拧孙韶的脸颊,“你可真敏锐,不亏是长了一双观察生活的眼睛的艺术家。”
“这道面食是我看别人做的。”易辉撑着下巴,有些陷入回忆的意思,“是我初中的一个同学,他是嘉誉人。应该是他家里谁给他做过这道菜,不过,当时他自己也还只是个小豆丁,又是家里人宠着溺着的,怎么可能会做菜。一锅面都糊成一团了……也就他自己还自以为良好……”
孙韶心里微微酸了一下,带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他不是滋味地开口:“他给你做的啊?”
易辉回神,看着孙韶的脸色,不由笑了一下,脸色的神情既黯然又怀念,“我倒是期望来着,可惜不是,他给别人做的,。”
孙韶窒了窒,困窘地挠脸颊,“后来呢……”
“后来?什么后来?”易辉诧异。
孙韶低垂了眼睑,“那啥……你那意思不是喜欢过他来着吗?后来怎么了?”
易辉怔了怔,蓦然失笑,一把搂过了孙韶禁锢在自己的怀里,搂着慢慢晃悠,“想什么呢?那是过去很久很久的事了,现在想想,我也只是怀念他,毕竟,很多东西是他交给我的。”
孙韶抬眼看了看他,不吱声,易辉慢悠悠地开始叙述他的曾经,易辉在五岁以前,也是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的,家里有个比他大七岁的哥哥,他的出生,对他父母倒没有那么高的期待,大部分原因,倒是为了给他哥哥生个伴儿的。
所以,易辉一出生,他那哥哥就把他当成了个新奇的玩具,时不时地就要逗着他玩,有时候被玩哭了,他哥哥还会很无良地捧着脸在一边直戳他。
但就是这么欺负着逗弄着,易辉反而跟自己那一对忙得见天儿没影的父母不那么亲,只像哥哥的跟屁虫似的。
等到易辉会跑的时候,便就跟在这个哥哥身后,前前后后那里都要去,就是他去学校,易辉不能明着跟,也都是要悄悄躲在哥哥学校附近等他放学或者下课,两人隔着学校的大铁门泪眼汪汪地捏着爪子说上一会儿话的。
再后来,易辉五岁那年,一场莫名其妙的飞机失事,一下带走了给予他生命的两个亲人。
当时易辉很是懵懵懂懂,只捏着爪子跟在自己哥哥易煜身后进进出出,只看到一堆人进了他们的家搬走了一堆东西,又一堆人进来接着他们兄弟俩去了孤儿院。
本来尚算和睦的家庭,陡然间就变成了残骸,兄弟俩从没想过自己会有沦落孤儿院的一天,当时易辉五岁,而易煜十二岁。
兄弟两人跌跌撞撞地在孤儿院里生存着,这个时候,易煜一直都是以一个保护者的姿态站在易辉前面,孤儿院里的日子不好过,尤其是九十年代初期时的孤儿院,吃不饱穿不暖,时不时会被一些黑心的工作人员虐待真的是常有的事。
但是兄弟两人一直互相陪伴,易煜也在这样的环境里越磨越尖利,整个就是一土匪强盗的作风。对下,那些皮孩子鬼心眼的工作人员,都是眼尖嘴利,就是打起架来,也是黑心黑手的。对上,那些院长监察人员一类的,则摆足了低姿态,装乖做好,无所不能。
那个时候,几乎是易辉这辈子最黑暗又最快乐的日子,每天的愿望都很简单而纯真,能吃饱,能吃好,能和哥哥一直在一起,不用像和父母一样突然分开。而这些,易煜似乎都能满足他。
这一切,直到易辉十一岁那年发生了翻天覆地地大转变,易煜成年,不得不离开孤儿院去自谋生路。
这在易辉有限的生命里,大概是一场最惨烈的分离,易辉当时哭得比死了爹妈还痛,挠着大铁门抱着他哥哥的大腿不让走,结果还是没能拦住这惨烈事实的发生。
易煜走了,走得最后一句是,等他落脚了,就来带易辉走,结果易辉一个人守着大铁门等了一年,一年的时间里,易辉已经从一个正常的小孩儿变成了又瘦又小的小黑孩儿,但都没有等到来接他的易煜。
不知道是认清还是绝望,易辉开始什么都靠自己。
野生的花儿虽然要顶风雨,日日暴晒雨淋的,但,抗住的就慢慢变得更具生命力。
而易辉,也终于在没有任何人的帮助下,强制性地完成了这个过程,变成了孤儿院里第二个易煜。
只除了,他不需要想易煜一样去守着自己背后的小豆丁。
易辉说,如果不是那碗草头青丝面,也许自己今天又是另一个样子了。
易辉说这话时,孙韶差点问,是不是和易煜一样?
但是,看着易辉满脸寂寥的神情,孙韶终究什么都没问出口,只转过身,回抱住易辉,易辉将脑袋埋在孙韶的脖颈间,蹭了蹭,继续往下说着这些往事。
易辉的这个同学是他同班里家境颇为不错的一个小男孩儿,易辉最初愿意跟这小孩儿玩,多少也是抱着占便宜的心思。
这小孩儿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但是他倒挺乐意搭理易辉,经常和易辉混在一块儿,几乎,整个初中时代,易辉都是跟这小孩儿同进同出地玩在一起的。
那道草头青丝面,是在初三那年,小孩儿领着自己去他家,两人胡天胡地地乱侃,说道心上人时,对方突发奇想,说得这道菜。
他说,当年自己老爹就是用一道面食拐了他老娘的,就是现在,他老爹都经常要拿出来津津乐道地说个不停的。他老爹老娘那个时代,粮食是绝对精贵的,肉是绝对吃不上的,只能从有限的条件里去创造无限的可能,于是他老爹想起自己以前在乡下吃过的一道面,名字清雅,色味十全,香味也靠谱,最重要的是,一大碗下来,还特别管饱。
于是这小伙伴就自己鼓捣着,也想套用这一招,用一碗面,换一个心上人,只可惜,最后面糊了,小伙伴起先还自鸣得意,但一下筷子,就哭了。这玩意儿怎么能换到一个心上人啊。
第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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