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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节

    青年盲乐师白恩还坐在中号救生艇里,也没有人通知他换了大号的。只听见乱哄哄的,也不知道怎么了,他一个人坐在那里哭。
    克利斯青在布莱旁边已经站了快三小时,面部表情痛苦得好几个人都以为他随时可以自杀,布莱也是这样想。
    傅莱亚等几个禁闭在自己舱房里的人员都带上来了。布莱手腕上的绳子已经解开,许多人簇拥着赶他下船。他还没走到跳板就站住了,最后一次恳求克利斯青再考虑一下,他用荣誉担保,永远把这件事置之度外。
    “我家里有老婆,有四个孩子,你也抱过我的孩子。”他又说。
    “已经太晚了。我这些时都痛苦到极点。”
    “不太晚,还来得及。”
    “不,布莱船长,你但凡有点荣誉观念,事情也不至于闹到这地步。是你自己不顾老婆孩子。”
    叛党与忠贞分子都听得不耐烦起来,他们俩依旧长谈下去。
    “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布莱说。
    柯尔插嘴解劝,克利斯青回答他:“不,我上两个星期一直都痛苦到极点,我决定不再受这罪。你知道这次出来布莱船长一直把我当只狗一样。”
    “我知道,我们都知道,可是你罢手了吧,看在上帝份上!”
    有这么一秒钟,琨托、邱吉尔都怕克利斯青真会软化——他已经一再让步,自愿把小船拖到岛上。
    傅莱亚也恳求,建议把布莱手镣脚铐看管起来,改由克利斯青做指挥官。琨托、邱吉尔最怕这种妥协办法,大呼小叫把他声音盖了下去。傅莱亚一直打算伺机收复这条船,起先就想跟布莱一同挑拨群众反攻,克利斯青怕他捣乱,把他关在舱房里,他又要求看守让他到炮手舱中谈话,叫他拒绝跟船长坐小船走。
    “那岂不是把我们当海盗办?”
    傅莱亚主张囚禁布莱,由克利斯青接任,也还是他那条诈降之计。神出鬼没的杨,永远是在紧要关头惊鸿一瞥,此刻又出现了,拿着枪。
    “杨先生,这不是闹着玩的,”布莱说。
    “报告船长,饿肚子不是闹着玩的。我希望你今天也吃够了苦头。”杨在叛变中一共只说了这两句话。
    大号救生艇已经坐满了人。克利斯青又指名叫回三个人,一个修理枪械的,两个小木匠,少了他们不行,职位较高的又不放心。三人只得又走上跳板。
    “反正已经坐不下了,”布莱安慰他们,“小子,别怕,我只要有一天回到英国,我会替你们说话。”
    傅莱亚要求让他也留下来,布莱也叫他不要走,但是克利斯青硬逼着他下去。
    布莱最后向克利斯青说:“你这样对待我,回报我从前对你的友谊,你认为是应当的?”
    克利斯青感到困扰,脸上看得出犹疑的神气。“这——布莱船长——就是*獱!就是这*恪沂翟谕纯唷!*布莱知道再也没有别的话可说,默然下船。
    这最后两句对白值得玩味。如果他们有过同性恋的关系,布莱又还想利用职权逼他重温旧梦,他还会感念旧恩?早已抵消了。书中在他回答之前加上一段心理描写:他困惑,因为报复的代价太高,同船友伴极可能死掉一半,另一半也永远成了亡命者,但是底下答复的语气分明是对布莱负疚,扯不到别人身上。李察浩似乎也觉得这一节对白证明他们没有同性恋,推翻了他的理论,因为不得不加以曲解。
    撇开同性恋,这本书其实把事件的来由已经解释得相当清楚。叛变与事后自相残杀同是杨唆使。书中称为“这阴暗的人物”,只是一个黑色剪影。他是这批人里面唯一的一个青年知识分子,在辟坎岛上把能记忆的书全都写了下来。近代名著《凯英号叛变》里面也有个类似的角色,影片中由弗莱。麦克茂莱演,是个文艺青年,在战舰上任职,私下从事写作。大家背后抱怨船长神经病,他煽动这些青年军官中职位最高的一个——范强生饰——鼓励他叛变,后来在军事法庭上受审,竟推得干干净净。这本书虽然是套邦梯案,比李察浩的书早二十年,不会知道李的事,纯是巧合,不过是讽刺知识分子夸夸其谈,不负责任。杨比他复杂,为了朋友,把自己也葬送在里面,后来也是因为失去了这份友谊而衔恨。不知道是否与他的西印度血液受歧视有关?
    叛变固然是杨的主意,在这之前克利斯青已经准备逃亡。
    问题依旧是他与布莱之间的局面,何至于此?
    这条船特别挤,船身不到九丈长,中舱全部辟作花房,因为盆栽的面包果树溅上一滴海水就会枯萎。剩下地方不多,挤上差不多五十个人。现代港台一带的机帆船也许有时候更挤,但是航程短,大概只有潜水艇与太空船上的情形可以比拟。布莱唠叨,在这狭小的空间内被他找上了,真可以把人嘀咕疯了。
    克利斯青人缘奇佳,布莱一向不得人心,跟库克的时候也就寡言笑,三句不离本行。同性的朋友也往往是“异性相吸”,个性相反相成。布莱规定傅莱亚与医生跟他一桌吃饭,显然也需要年纪较大、阅历深些的人作伴,无奈他实在跟人合不来,非得要像克利斯青这样的圆融的青年迎合着他,因此师徒关系在他特别重要。当然也是克利斯青能吃苦,粗细一把抓,没有公子哥儿习气,他自己行伍出身的人,自然另眼看待。但是邦梯号一出大西洋就破格提升,李察浩认为是他们这时候发生了更进一层的关系,其实是针对傅莱亚。如莫礼逊札记中所说,越过傅莱亚头上,是一种侮辱。
    一到塔喜堤,布莱什么都交给下属,也不去查考——也许是避免与他们那些女人接触——连救生艇蛀穿了也直到叛变那天才发觉。他非常欣赏当地的女人,而一人向隅,看不得大家狂欢半年,一上船就收拾他们。对克利斯青却是在塔喜堤就骂,想必因为是他的人,所以更气他。克利斯青“爬得高跌得重”,分外羞愤。恩怨之间本来是微妙的,很容易就一翻身倒了个过。至于有没有同性恋的暗流,那又是一回事,即有也是双方都不自觉的。
    三十年间诺朵夫等二人写《叛舰喋血记》,叛逆性没有现在时髦,所以替克利斯青掩饰,再三声明他原意只是把布莱手镣脚铐押送回国法办。“手镣脚铐”是傅莱亚提出的处置布莱的办法,但是当然没有建议克利斯青送他回国自投罗网。改为克利斯青的主张,把他改成了个浑小子,脑筋不清楚。
    这本书最大的改动是加上一个虚构的白颜,用他作第一人称,篇幅也是他占得最多,是主角身份,不仅是叙述者。历史小说用虚构的人物作主角,此后又有《永远的琥珀》,但那是公认为低级趣味的,而《叛舰喋血记》在通俗作品中评价很高。自序里说明白颜是根据海五德创造的。海五德为什么不合适,没提,当然是因为他在事变中态度暧昧,理由是年幼没经过事。他十六岁,但是很聪明,后来在塔喜堤住了两年,还编字典。那天的短暂痴呆症似是剧烈的内心斗争,暂时瘫痪了意志。也许是想参加叛变而有顾虑,至少希望置身事外。
    白颜就完全是冤狱,本来是跟布莱走的,不过下去理行李的时候,想抓住机会打倒看守夺枪,所以来迟一步,救生艇已经坐满了人。布莱叫他不要下船,答应回国代为分说。这是借用其他三个人的事,小木匠等三人已经上了小船又被克利斯青唤回。被唤回是没办法,换了迟到的人,布莱多少有点疑心,不会自动答应代为洗刷,而又食言。
    两位作者为了补这漏洞,又加上事变前夕布莱恰巧听见白颜与克利斯青在甲板上谈话,又偏只听见最后一句“那我们一言为定”,事后思量,误以为是约定谋反,因此回国后不履行诺言,将白颜列入叛党内。叛变两章根据在场诸人口述,写得生龙活虎,只有这一段是败笔,异常拙劣牵强。
    我看的是普及本,没有序,所以直到最近看见李察浩的书,船员名单上没有白颜,才知道原来没有这个人。这才恍然大悟,为什么所有白颜正传的部分都特别沉闷乏味:寡母请吃饭,初见布莱;母子家园玫瑰丛中散步谈心;案发后,布莱一封信气死了美而慧的母亲;出狱回家,形单影只,感慨万千,都看得人昏昏欲睡。
    邦梯号上人才济济,还有个现成的叙述者莫礼逊,许多史料都来自他的札记。他约有三十多岁;在水手中算老兵了,留着长长的黑头发。傅莱亚显然信任他,一出事就跟他商量“反叛变”,他根据常识回答“已经太晚了”。但是他第一个动手帮助船长一行人,向救生艇上投掷器材食物,扛抬食水。那天他的客观冷静大胆,简直像个现代派去的观察者。在法庭上虽然不像海五德有人撑腰,两人都应对得当,判绞获赦。但是在小说家看来,这些人统不合格,必须另外编造一个定做的小纸人,为安全便利起见,长篇大论写他,都是任谁也无法反对的事,例如把海五德年纪加大三岁,到了公认可以谈恋爱的年龄,不致于辜负南海风光,使读者失望。但是就连这场恋爱也无味到极点,只够向当时美国社会各方都打招呼,面面俱到。船员中只有他与塔喜堤女人结婚,而他这样母子相依为命,有没有顾虑到母亲是否赞成,竟一字不提。虽然是土俗婚礼,法律上不生效,也并没有另外结婚,而她也识相,按照电影与通俗小说中土女与东方女性的不成文法,及时死去,免得偕同回国害他为难。他二十年后才有机会回塔喜堤,听见说她早已亡故,遗下他的一个女儿,就是那边走来的一个高大的少妇,抱着孩子。一时百感交集,没认女儿外孙,怕受不了——也避免使有些读者起反感。一段极尽扭捏之致。
    不过是一本过时的美国畅销书,老是锲而不舍地细评起来,迹近无聊。原因是大家都熟悉这题材,把史实搞清楚之后,可以看出这部小说是怎样改,为什么改,可见它的成功不是偶然的。同时可以看出原有的故事本身有一种活力,为了要普遍的被接受,而削足适履。它这一点非常典型性,不仅代表通俗小说,也不限西方。
    续集《辟坎岛》没有另起炉灶换个虚构的主角,就不行。
    虽然口口声声称绮萨贝拉为克利斯青太太——大概是依照亚当斯晚年的洁本的口吻——言语举止也使人绝对不能想象她跳草裙舞,但还是改得不够彻底,还是这样的句子:克利斯青反对威廉斯独占土人之妻,建议另想办法,说:“你难道没有个朋友肯跟你共他的女人?”令人失笑。并不是诺朵夫等只会写男童故事;二人合著的南太平洋罗曼斯还有《飓风》,写早期澳洲的有“植物学湾”,制成影片都是卖座的名片。辟坎岛的故事苦于太不罗曼谛克,又自有一种生命力,驾驭不了它。在李察浩书中这故事返朴避真,简直可能是原子时代大破坏后,被隔离的一个小集团,在真空中,社会制度很快的一一都崩溃了,退化到有些兽类社团的阶段,只能有一个强大的雄性,其余的雄性限未成年的。辟坎岛人最后靠宗教得救,也还是剩下的唯一的一个强大的雄性制定的。
    近来又出了部小说《再会,克利斯青先生!》写布莱垂涎海五德,妒忌克利斯青与海五德同性恋爱。辟坎岛上土人起事,克利斯青重伤未死,逃了出来,多年后一度冒险回英国,在街上重逢海五德,没有招呼,此后仍旧潜返辟坎岛与妻儿团聚,在他常去的崖顶山洞里独住,不大有人知道。男色是热门题材,西方最后的一只禁果,离《叛舰喋血记》的时代很远了,书也半斤八两,似乎销路也不错。虽然同是英国出版,作者显然没有来得及看见李察浩的书。
    弗洛依德的大弟子荣格(jung)给他的信上谈心理分析,说有个病例完全像易卜生的一出戏,又说:“凡是能正式分析的病例都有一种美,审美学上的美感。”——见《弗洛依德、荣格通信集》,威廉麦桧(mcguite)编——这并不是病态美,他这样说,不过因为他最深知精神病人的历史。别的生老病死,一切人的事也都有这种美,只有最好的艺术品能比。
    (一九七六年)
    《红楼梦魇》自序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上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inthered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问起“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一种疯狂。
    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光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
    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句:“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笆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
    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时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cc”,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
    writtenon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
    《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
    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抄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
    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象从前那闭塞的社会。
    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而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自己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姗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赖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集体创作只写得出中共的剧本。
    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
    《红楼梦》未完成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
    《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列传》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十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都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
    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瓷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里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者商家的浓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地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
    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都厌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纸副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也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篡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与”为“强拉”,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
    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
    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
    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迷惑。游东京,送歌僮,送十五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
    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
    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
    “喂,是假的。”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的人的肩膀。
    这两部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
    收在这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致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
    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
    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
    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赢得红楼梦魇名。
    (一九七六年)
    《张看》自序珍珠港事变两年前,我同炎樱刚进港大,有一天她说她父亲有个老朋友请她看电影,叫我一块去。我先说不去,她再三说,“没什么,不过是我父亲从前的一个老朋友,生意上也有来往的。打电话来说听见摩希甸的女儿来了,一定要见见。”单独请看电影,似乎无论中外都觉得不合适。也许旧式印度人根本不和女性来往,所以没有这些讲究。也许还把她当小孩看待。是否因此要我陪着去,我也没问。
    是中环一家电影院,香港这一个类型的古旧建筑物有点像影片中的早期澳洲式,有一种阴暗污秽大而无当的感觉,相形之下街道相当狭窄拥挤。大广告牌上画的仿佛是流血的大场面,乌七八糟,反正不是想看的片子,也目不暇给。门口已经有人迎了上来,高大的五十多岁的人,但是瘦得只剩下个框子。穿着一套泛黄的白西装,一二十年前流行,那时候已经绝迹了的。整个像毛姆小说里流落远东或南太平洋的西方人,肤色与白头发全都是泛黄的脏白色,只有一双缠满了血丝的麻黄大眼睛像印度人。
    炎樱替我介绍,说:“希望你不介意她陪我来。”不料他忽然露出非常窘的神气,从口袋里掏出两张戏票向她手里一塞,只咕哝了一声“你们进去”,匆匆地就往外走。
    “不不,我们去补张票,你不要走,”炎樱连忙说。“潘那矶先生!不要走!”
    我还不懂是怎么回事。他只摆了摆手,临走又想起了什么,把手里一只纸包又往她手里一塞。
    她都有点不好意思,微笑低声解释:“他带的钱只够买两张票。”打开纸包,见是两块浸透加糖鸡蛋的煎面包,用花花绿绿半透明的面包包装纸包着,外面的黄纸袋还沁出油渍来。
    我们只好进去。是楼上的票,最便宜的最后几排。老式电影院,楼上既大又坡斜得厉害,真还没看见过这样险陡的角度。在昏黄的灯光中,跟着领票员爬山越岭上去,狭窄的梯级走道,钉着麻袋式棕草地毯。往下一看,密密麻麻的楼座扇形展开,“地陷东南”似的倾塌下去。下缘一线栏杆拦住,悬空吊在更低的远景上,使人头晕。坐了下来都怕跌下去,要抓住座位扶手。开映后,银幕奇小,看不清楚,听都听不大见。在黑暗中她递了块煎面包给我,拿在手里怕衣裳上沾上油,就吃起来,味道不错,但是吃着很不是味。吃完了,又忍耐着看了会电影,都说:“走吧,不看了。”
    她告诉我那是个帕西人(parsee)——祖籍波斯的印度拜火教徒——从前生意做得很大。她小时候住在香港,有个麦唐纳太太,本来是广东人家养女,先跟了个印度人,第三次与人同居是个苏格兰人麦唐纳,所以自称麦唐纳太太,有许多孩子。跟这帕西人也认识,常跟他闹着要给他做媒,又硬要把大女儿嫁给他。他也是喜欢宓妮,那时候宓妮十五岁,在学校读书,不肯答应。她母亲骑在她身上打,硬逼着嫁了过去,二十二岁就离婚,有一个儿子,不给他,也不让见面。他就喜欢这儿子,从此做生意倒霉,越来越蚀本。宓妮在洋行做事,儿子有十九岁了,跟她像姊妹兄弟一样。
    有一天宓妮请炎樱吃饭,她又叫我一块去。在一个广东茶楼午餐,第一次吃到菊花茶,搁糖。宓妮看上去二三十岁,穿着洋服,中等身材,体态轻盈,有点深目高鼻,薄嘴唇,非常像我母亲。一顿饭吃完了,还是觉得像。炎樱见过我母亲,我后来问她是不是像,她也说“是同一个典型”,大概没有我觉得像。
    我母亲也是被迫结婚的,也是一有了可能就离了婚。我从小一直听见人说她像外国人,头发也不大黑,肤色不白,像拉丁民族。她们家是明朝从广东搬到湖南的,但是一直守旧,看来连娶妾也不会娶混血儿。我弟弟像她,除了白。中国人那样的也有,似乎华南之外还有华东沿海一直北上,还有西北西南。这本集子里《谈看书》,大谈人种学,尤其是史前白种人在远东的踪迹,也就是纳罕多年的结果。
    港战后我同炎樱都回到上海,在她家里见到麦唐纳太太,也早已搬到上海来了,仿佛听说囤货做点生意。她生得高头大马,长方脸薄施脂粉,穿着件小花布连衫裙,腰身粗了也仍旧坚实,倒像有一种爽利的英国女人,唯一的东方风味是漆黑的头发光溜溜梳个小扁髻,真看不出是六十多岁的人。有时候有点什么事托炎樱的父亲,嗓音微哑,有说有笑的,眼睛一眯,还带点调情的意味。
    炎樱说宓妮再婚,嫁了她儿子的一个朋友汤尼,年纪比她小,三个人在一起非常快乐。
    我看见他们三个人在一个公众游泳池的小照片,两个青年都比较像中国人。我没问,但是汤尼总也是他们这第三世界的人——在中国的欧美人与中国人之外的一切杂七咕咚的人,白俄又在外。
    麦唐纳太太母女与那帕西人的故事在我脑子里也潜伏浸润了好几年,怎么写得那么糟,写了半天还没写到最初给我印象很深的电影院的一小场戏,已经写不下去,只好自动腰斩。
    同一时期又有一篇《创世纪》写我的祖姨母,只记得比《连环套》更坏。她的孙女与耀救恋爱,大概没有发展下去,预备怎样,当时都还不知道,一点影子都没有,在我这专门爱写详细大纲的人,也是破天荒。自己也知道不行,也腰斩了。战后出《传奇增订本》,没收这两篇。从大陆出来,也没带出来,再也没想到三十年后阴魂不散,会又使我不得不在这里作交代。
    去年唐文标教授在加州一个大学图书馆里发现四十年间上海的一些旧杂志,上面刊有我这两篇未完的小说与一篇短文,影印了下来,来信征求我的同意重新发表。内中那篇短文《姑姑语录》是我忘了收入散文集《流言》。那两篇小说三十年不见,也都不记得了,只知道坏。非常头痛,踌躇了几星期后,与唐教授通了几次信,听口气绝对不可能先寄这些影印的材料给我过目一下。明知这等于古墓里掘出的东西,一经出土,迟早会面世,我最关心的是那两个半截小说被当作完整的近著发表,不如表示同意,还可以有机会解释一下。因此我同意唐教授将这些材料寄出去,刊物由他决定。一方面我写了一段简短的前言,说明这两篇小说未完的原因,《幼狮文艺》登在《连环套》前面。《文季》刊出《创世纪》后也没有寄一本给我,最近才看到,前面也有删节了的这篇前言。
    《幼狮文艺》寄《连环套》清样来让我自己校一次,三十年不见,尽管自以为坏,也没想到这样恶劣,通篇胡扯,不禁骇笑。一路看下去,不由得一直龇牙咧嘴做鬼脸,皱着眉咬着牙笑,从齿缝里迸出一声拖长的“eeeeee!”(用“噫”会被误认为叹息,“咦”
    又像惊讶,都不对)连牙齿都寒飕飕起来,这才尝到“齿冷”的滋味。看到霓喜去支店探望店伙情人一节,以为行文至此,总有个什么目的,看完了诧异地对自己说:“就这样算了?”要想探测写这一段的时候的脑筋竟格格不入进不去,一片空白,感到一丝恐怖。当时也是因为编辑拉稿,前一个时期又多产。各人情形不同,不敢说是多产的教训,不过对于我是个教训。这些年来没写出更多的《连环套》,始终自视为消极的成绩。
    这两篇东西重新出现后,本来绝对不想收入集子,听见说盗印在即,不得已还是自己出书,至少可以写篇序说明这两篇小说未完,是怎么回事。抢救下两件破烂,也实在啼笑皆非。
    (一九七六年)
    《惘然记》序北宋有一幅《校书图》,画一个学者一手持纸卷,一手拿着个小物件——看不清楚是簪子还是文具——在搔头发,仿佛踌躇不决。下首有个僮儿托盘送茶来。背景是包公案施公案插图中例有的,坐堂的官员背后的两折大屏风,上有朝服下缘的海涛图案。看上去他环境优裕。他校的书也许我们也不怎么想看。但是有点出人意表地,他赤着脚,地下两只鞋一正一反,显然是两脚互相搓抹着褪下来的,立刻使我想起南台湾两个老人脱了鞋坐在矮石墙上拉弦琴的照片,不禁悠然微笑。作为图画,这张画没有什么特色,脱鞋这小动作的意趣是文艺性的,极简单扼要地显示文艺的功用之一:让我们能接近否则无法接近的人。
    在文字的沟通上,小说是两点之间最短的距离。就连最亲切的身边散文,是对熟朋友的态度,也总还要保持一点距离。只有小说可以不尊重隐私权。但是并不是窥视别人,而是暂时或多或少地认同,像演员沉浸在一个角色里,也成为自身的一次经验。
    写反面人物,是否不应当进入内心,只能站在外面骂,或加以丑化?时至今日,现代世界名著大家都相当熟悉,对我们自己的传统小说的精深也有新的认识,正在要求成熟的作品,要求深度的时候,提出这样的问题该是多余的。但是似乎还是有在此一提的必要。
    对敌人也需要知己知彼,不过知彼是否不能知道得太多?
    因为了解是原恕的初步?如果了解导向原宥,了解这种人也更可能导向鄙夷。缺乏了解,才会把罪恶神化,成为与上帝抗衡的魔鬼,神秘伟大的“黑暗世界的王子”。至今在西方“撒旦教派”“黑弥撒”还有它的魅力。
    这小说集里《五四遗事》这篇是用英文写的,一九五六年发表,中译文次年刊出。其实三篇近作也都是一九五○年间写的,不过此后屡经彻底改写,《相见欢》与《色。戒》发表后又还添改多处。《浮花浪蕊》最后一次大改,才参用社会小说做法,题材比近代短篇小说散漫,是一个实验。
    这三个小故事都曾经使我震动,因而甘心一遍遍改写这么些年,甚至于想起来只想到最初获得材料的惊喜,与改写的历程,一点都不觉得这其间三十年的时间过去了。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这也就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了。因此结集时题名《惘然记》。
    此外还有两篇一九四○年间的旧作。联合报副刊主编痖弦先生有朋友在香港的图书馆里旧杂志上看到,影印了两篇,寄来问我是否可以再刊载。一篇散文《华丽缘》我倒是一直留着稿子在手边,因为部分写入《秧歌》,迄未发表。另一篇小说《多少恨》,是以前从大陆出来的时候不便携带文字,有些就没带出来。但是这些年来,这几篇东西的存在并不是没人知道,如美国学者耿德华(edwardgunn)就早已在图书馆里看见,影印了送给别的嗜痂者。最近有人也同样从图书馆里的旧期刊上影印下来,擅自出书,称为“古物出土”
    ,作为他的发现;就拿我当北宋时代的人一样,著作权可以径自据为己有。口气中还对我有本书里收编了几篇旧作表示不满,好像我侵犯了他的权利,身为事主的我反而犯了盗窃罪似的。
    《多少恨》的前身是我的电影剧本《不了情》。原剧本没有了,附录另一只电影剧本《情场如戏场》,根据美国麦克斯。舒尔曼(maxshvlman)著舞台剧《thetendertrap(温柔的陷阱)》改骗的,影片一九五六年摄制,林黛陈厚张扬主演。
    《多少恨》里有些对白太软弱,我改写了两段,另一篇旧作《殷玉滟送花楼会》实在太坏,改都无从改起。想不收入小说集,但是这篇也被盗印,不收也禁绝不了,只好添写了个尾声。不得不噜嗦点交代清楚,不然读者看到双包案,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还以为我在盗印自己的作品。
    (一九八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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