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杀人。
我的心在那时却一片平静,平静得像是一潭死水,那一次的杀戮只给我留下了迷茫和不解,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迷茫和不解,在我理解之后便成为了深深的罪孽。
截然不同的两个人,原本不会有交集,就算有,估计也只是擦肩而过这种微不足道的偶遇罢了。
缘一从小到大给我的感觉就是呆和愣,相貌是很多女孩儿都会喜欢的类型,然而前面说的那两个特点在我眼中是很妨碍他找老婆的特点,到了别的女孩子眼中却莫名成了可靠和坚定。
坚定和可靠、相貌又英俊的男人,哪个女人会不喜欢呢?喜欢缘一的女孩子很多,但是无一都铩羽而归。
在我无数次唉声叹气之中,缘一至今都保持着这两个妨碍他找老婆的特点。
我没想过,我会对和我完全不一样的缘一产生这种感情,让我慌乱不已的感情。
“缘一。”我捏着串着丸子的竹签,眼角余光督向门口把布帘掀开一个小角偷偷摸摸往里看的小姑娘,“那个女孩子一直盯着你哦。”
打从进了丸子屋,给客人端茶倒水的小姑娘总是有意无意地往这里路过,路过的时候还会小心翼翼的、不引起别人注意的眼神偷偷瞄坐在我身前的缘一。
缘一端着冒着热气的茶杯抬起头,“我知道她在看我。”
拥有通透世界的眼睛对这个世界所有的一切几乎是一览无余,这种炙热过头的视线就连没开写轮眼的我都可以发觉,更不用说天生通透视野的缘一。
“那你知道她为什么看你吗?”我似笑非笑地看着缘一,瞳孔里倒映出来的是缘一双手捧着杯子有些茫然的样子。
我觉得他有点像只小兔子。
兔子是小小只的,可是他的个子比我还要高,这么多年过去了,从一开始两个人身高差不多,到现在我的身高只是堪堪过了他的肩膀。
我却觉得他像是一只兔子,超级像,尤其是现在捧着个茶杯呆愣愣的样子。
“我不知道。”缘一眨眨眼睛告诉我,“为什么?”
“因为喜欢。”眼角余光督见半现在帘子的小姑娘红透了的脸,我做了个口型。
说完这句话之后,缘一捧着茶杯,赤红色的瞳孔一直盯着我看,我被他看得有点不自在,端起茶杯强装镇定地喝了一口有点干涩的茶水。
看一看其实并不会少一块肉,何况我们两个从小一起长大,早就习惯了彼此的视线,彼此的存在。
即便如此这样过于直白的眼神,也让我有些无措。
原以为干完这杯茶他的视线就会离开了,谁知道他就这样盯着我,纤长的眼睫在眼底打下浅浅的剪影。
我:“……”
你说你一个大男人眼睫毛要这么长做什么?
粗瓷茶杯里的茶水已经见了底,我拿着空了的茶杯愣了半晌,最终还是放下了茶杯,“你看着我干什么?”
“因为喜欢。”缘一眨眨眼。
我差点把喝进去的茶水喷出来,这句话脱口而出的那一瞬间,我几乎是条件反射一样站起来捂住他的嘴巴。
被我捂住嘴巴的缘一不解地看着我。
时间仿佛静滞,被我捂住嘴巴的人轻轻颤动的眼睫在我的视线里历历可数,赤红色的眼睛对上我的黑色眼瞳,我甚至能在那双眼睛里看到自己的倒影。
我没戴手套,掌心的皮肤和柔软的嘴唇相触碰,柔软细腻的感觉顺着掌心传入,我触电似的又把手缩了回来。
发觉到周围的人把视线聚集到这里之后,我不自在地端起茶杯,提起茶壶重新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
“别乱说话啊。”我坐下来,轻轻嘟囔。
“我没乱说话。”缘一说,“我喜欢歌,很喜欢很喜欢。”
我顿了顿,耳边传来一连串渐行渐远哒哒哒的脚步声,旁边把帘子掀开一小角偷偷摸摸用小心翼翼的眼神去看缘一的小女孩已经不见了。
我哀叹一声,倍感无奈,心说你的‘喜欢’跟我说的‘喜欢’压根就不是一个意思。
“我真的很喜欢歌。”缘一认认真真地又重复了一遍。
我:“……”
对于自己的感情,缘一习惯性地用他自己的方式去表达,虽然很多时候,他的表达并不能如其意。
喜欢他会用自己最直白的方式说喜欢,有时候想要谦虚一下表示自己对来自他人夸奖的不好意思,如果换了一个人做这样的举动,别人一眼就可以看出来这家伙不好意思了,但是这种举动放在缘一身上,大家一致认为日柱大人根本没把这件事当成事。
具体请参照严胜的反应。
我的眉毛抽了抽,无力地开口:“知道了知道了,我知道你很喜欢我。”
“以后不能轻易对女孩子说喜欢。”话一落音,我严肃地看着他。
“为什么?”缘一很疑惑。
我噎了一下,心说废话,对每个女孩子说这话,你搁着养鱼塘呢?!
“男人对女人说喜欢,是……嗯……说他想要跟对方共度一生的意思。”我略微思索了一下,把我理解中的‘喜欢’跟缘一大致说了一下。
没见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带薪休假那些年我可是看了不少话本子,那些个写手真是一个比一个能发刀子,闻者伤心见者泪,大半夜我不知道在被窝里偷偷抹了多少回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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