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书友访问肉文屋
首页闯荡九十年代娱乐圈[重生] 闯荡九十年代娱乐圈[重生] 第7节

闯荡九十年代娱乐圈[重生] 第7节

    然后来到三个混混以及黄兴华面前,用吊吊的声音道:
    “哦,是吗?我想这是警察叔叔们被黑得最惨的一次,啧啧啧,警察叔叔知道你们这么黑他们吗?。”装b殷如楚自认从未输过,无敌是多么的寂寞啊。
    不等三人看清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女人,殷如楚就挥起扫帚,往三个混混脸上就是一顿操作,嘴里还骚话不断:“狗子们,这套打狗棒法姑奶奶我从不外传,今天赏你们了,可要给姑奶奶好好学着点。”
    三个混混一时被扫帚招呼道脸上,那酸爽跟被女人用直接挠一样一样的,手只来得及挡住脸,可惜扫帚太大,殷如楚手速又快,一时三人倒是被殷如楚控制住。
    “黄兴华你给老娘过来。”黄兴华被突如其来的变故整懵,此时听见殷如楚叫自己,机械似的来到她身边。
    要指望这个呆子看来是不可能了,只是这扫帚功吧它是很费手速的,现在她的速度已经渐渐慢下来,自己一个人,黄兴华这样战斗力基本是个渣渣。
    大姐大也不能以一敌众啊,这拳头打在身上那是真枪实弹的痛,虽然做大姐大的感觉很爽,但是殷如楚可不想真被揍,真正的大姐大最终还是得靠智慧的。
    生活是需要些许智慧的,而殷如楚此时的些许智慧便是:此时不跑,等着挨打?
    于是和三个混混拉出一段距离,果断的扫帚一丢,拉着黄兴华就朝大路上跑,果然三十六计里,跑为上策,古人的智慧哟。
    后面三个混混的脸终于解脱,互相一看对方,那脸上一道道笤帚抽出的血痕,那真叫一个精彩纷呈。
    混混三人组这才反应过来,此时殷如楚和黄兴华已经跑了,这可不能放过这两个人,于是,在凌晨两三点的大街上,就看着殷如楚和黄兴华两人前面跑着,后面三个混混追着。
    不知道跑了多久,总之三个混混成功被殷如楚和黄兴华甩开,两人才终于停下来大口喘气,美人救英雄这种事可太费体力了。
    缓过气来来,殷如楚才问:“黄兴华,你是怎么招惹上这些人的?你说你哈,平时不是听他们说你挺厉害的吗?今天怎么跟个傻子似的,被人劫了就乖乖挨打?今天要不是遇见你姐我,那混混们的拳头你是挨定了。”
    事实上黄兴华今天确实心情不好,因为他最近写了新歌又去一家唱片公司投了稿,可惜一直没有回应,前几天他亲自跑到这家公司询问,结果人家公司的人对他不屑一顾,还说他的歌不会有人喜欢,永远红不了的,然后把他赶出了公司。
    他颓然的出这家公司,感觉自己已经要被压垮,不想再做音乐的他,恍恍惚惚的过了很多天,今天他不过随便进了一家酒吧想要借酒消愁。
    在酒吧里遇到了那三个混混,这三个混混也是常年混在酒吧里的,知道黄兴华的一些事不稀奇。
    三个混混存心想要羞辱他,黄兴华语气很冲的让他们滚,别烦他,之后便被三个混混一直尾随到巷子里,然后发生了殷如楚看见的一幕。
    作者有话要说:
    小透明作者真的太难了,还是希望大家踊跃评论加收藏,感谢感谢!!!
    第10章 给老娘回去认真做音乐
    黄兴华看着殷如楚没说话,面对自闭的黄兴华,殷如楚忍不住开启叨逼叨模式:“怎么?面对你的救命恩人你就没有什么要说的,还有最近怎么不去宋河唱歌了,这是害怕被我的锋芒掩盖,所以才不敢在宋河出现了?”
    黄兴华依旧忧郁的皱着眉头不语,殷如楚心想:老娘打得过混混唱得了歌,还就不信据不开你这闷嘴葫芦。
    于是继续道:“别以为你自闭就可以不道谢,做人基本的礼貌要有吧,看你这鬼样子,是遇见什么事了?今天姐我就发发好心,来,说来听听,让姐乐一乐。”
    殷如楚被逼得化身为知心大姐姐,自以为露出和蔼可亲、慈祥的微笑,实际在黄兴华看来是忍住怒气,面目狰狞。
    也许是一直郁郁不得志黄兴华有了想要倾诉的愿望,又也许是今晚上和殷如楚一起大战三个混混,让黄兴华觉得和殷如楚产生了革·命友谊。殷如楚表示:是我一个人大战三个混混,ok?
    黄兴华看着殷如楚明明气急败坏,却勉强忍住暴走的样子,终于噗呲一笑,然后开口道:“其实我最近在想要不要继续做音乐,你可能也听说了吧,我投给唱片公司那些歌没有一首被他们选中,前几天我又被退稿了,这些年一直如此,我已经不确定当初毅然决然是不是值得了。”
    殷如楚很同情黄兴华,看看好好的一个精神小伙,现在都被折磨成一个神经小伙了:“啧啧啧,黄兴华同志你这种精神真是值得敬佩,可惜比起你姐我这种天赋型选手,你这种笨鸟注定要黯然失色了。”殷如楚无耻的说道。
    黄兴华:呵呵,要点脸。
    殷如楚自持她乃天降之女,对自己是蜜汁自信,一副老娘天下第一,不喜欢老娘的都是你们的问题的模样,心是真的大。因此对黄兴华这犹犹豫豫的模样表示鄙视。
    “不过嘛你也不用灰心,毕竟有些人真的不适合干这样一行,像我就不一样,我就是注定要成为这个时代最伟大的歌手之一的人。”
    黄兴华实在不能忍:“汝可人言否?”(微笑)
    “不过还是有一小点点人喜欢你的,就是今天周哥还在问老板你最近咋都没去宋河呢,当然这个月你都没去宋河,现在宋河基本已经是我的天下了,所以你再不回去我估计到时候你就会被人遗忘了,再也不会有人记得你都音乐你的人了,既然做了选择走到今天什么值不值得,后不后悔的还重要或者还来得及?既然没意义的问题干嘛还要想,你现在要想的是该怎么让你的歌被更多人知道和喜欢。”
    自己的音乐被遗忘,这无疑是黄兴华最不能忍受的,他写的歌花费了那么多心血,如果现在就离开,没有人会记得他的音乐了吧。是啊,已经到这个时候他已经抛弃了所有值不值得,后不后悔的问题的确已经不重要。
    黄兴华忽然清醒过来,被殷如楚当头棒喝。如果殷如楚都可以,那他为什么不能再坚持下去呢,黄兴华在这一刻被殷如楚激励到了,当然,是反向激励。
    “殷如楚就凭你?你怎么不上天呢,就你唱的那个样还想成为这个时代最伟大的歌手,谁给你的自信?”
    殷如楚:反向激励也是激励,好歹救了孩子啊。不过:“臭小子怎么说你救命恩人的,你这很不屑的样子我有限控制不住我的拳头了,它特别想要往你脸上招呼。”
    而殷如楚不知道的是,黄兴华虽然一直不得志,但在唱歌的造诣上不低,黄兴华在这个年代也算是高级知识分子了,因为作为这个时代的大学生,黄兴过在大学毕业后放弃了国家分配的工作,选择独自出来做音乐。
    这个时代能作出这样的选择,真乃大无畏者,当然这样的人一般被称为:疯子。
    可惜时运不济,黄兴华一直没有被唱片公司看中,这才沦落到酒吧驻唱,说没有后悔那是假的,可是黄兴华就是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完,要轻易放弃做音乐那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听了黄兴华说的话,殷如楚知道这小子看来已经不会迷茫了,不禁感叹,自己真是厉害,不仅救了他的身体还救了他的心灵,无敌是多么寂寞啊。
    不过这小子说话真的很不讨喜好吗,真是知道为啥知道他的人都说他孤僻还脾气不好了:“难怪招惹上了混混,看来人家早看你不爽了,哎,真是的,我现在也很想揍你一顿,不知道现在去找他们合作,他们会不会看在我是他们同伙的份上忘记我拿扫帚挠他们脸的事。”
    黄兴华轻笑,这一刻终于放下挣扎,放下心事,此时的黄兴华才真算是灵魂归位:嘴毒。自然知道殷如楚这是在开玩笑吗,于是道:“你可以试试看。不过一码归一码,你救了我没错,但是你唱歌的确还有问题也没错。”
    殷如楚:“哟呵,还挺能说,行,既然如此我觉得我们两个有必要一决高下,现在我正式向你下战书了,明天晚上宋河来决一死战,你可别怂了啊。”
    黄兴华无所谓的道:“好啊,我奉陪到底。”
    殷如楚又做作的嘴角扯起冷笑:“小子,别太狂。老娘自带金手指的人会怕你?”
    黄兴华听殷如楚自称老娘,也不知道金手指是个什么东西,怪怪的道:“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金手指又是什么?”
    殷如楚阴险的笑道:“没错我就是这样的人,至于金手指是什么么,反正总之你只要知道那是你永远也不会拥有的东西就行了,哈哈哈。”
    殷如楚的笑声在凌晨两三点无人的接到响起,怪渗人的,而黄兴华看着眼前笑得张狂嚣张的女子,忽然有一种感觉,也许自己的音乐道路会因为这个女人而发生重大的改变。
    ……
    第二天,宋河,发生了一个奇观,以往孤僻的黄兴华居然和殷如楚一起出现在了宋河,连秦晋都对这个现象级的画面感到惊悚,这两个人不会掐起来吧。
    秦晋的担心也情有可原,毕竟黄兴华嘴毒孤傲的名声在外,殷如楚又是一副天使王二,她是王大的样子,这两个要是真掐起来,那……真的会很精彩吧,他是火上浇油好呢还是添油加醋好,秦晋暗搓搓的准备了瓜子,准备前排围观吃瓜。
    既然下定决心继续做音乐,还答应了殷如楚今天晚上要来一决高下的,今天自然是要来宋河,哪知在离宋河没多久的地方就遇见了殷如楚。
    殷如楚见到黄兴华一改昨天晚上颓废的模样,今天总算恢复了昔日牛气的模样,不过似乎和以前又有哪里不一样,于是讽刺黄兴华道:“失踪人口出现了,光子快去通知老板,来围观失踪人口。”
    此时,宋河酒吧还没正式开门,工作人员听了殷如楚的话,都打趣的笑起来。根本不用光子找,秦晋本就在前排准备吃瓜,此时走到两人面前:“你们两个什么情况?这是要打一架?”秦晋还挺兴奋的说,终于有人治一治这目无老板的殷如楚了。
    殷如楚道:“对,没错,不过我们是准备在舞台上打架,哼,姐今天要让某人知道什么叫神仙唱歌。”
    秦晋一听殷如楚说的话,顿时眼前一亮,让殷如楚和黄兴华今天在台上比试既有观赏性又刺激,秦晋激动了,大笑道:“好好好,这个主意好,阿楚啊你可真是个小天才。”说完迫不及待交代招呼酒吧的人把今天殷如楚和黄兴华要打擂的消息放出去。
    殷如楚向黄兴华得意一笑,然后拍了拍黄兴华的肩膀,一副志在必得的样子:“小子昨天说话那么猖狂,姐今天就治一治你的各种不服。”
    “可是我明明比你大,你应该喊我一声华哥。”黄兴华说得一本正经的。
    殷如楚看着黄兴华,就……挺突然的,华哥?殷如楚拒绝:“你以为自己是华仔呢,还华哥,告诉你今晚我要是赢了,以后你就是我小弟了,一日为弟终身为弟。”
    说完不给黄兴华反驳的机会,自顾的准备自己的歌去了。
    夜晚,宋河酒吧最最热闹的时候,今天秦晋临时客串了主持人,宣布今晚上殷如楚和黄兴华将要进行擂台比试,并宣布比试规则,其实很简单,就是由今晚的酒吧听众举手投票,谁票数多谁赢,当然最后一句是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准备上台的殷如楚嗤笑,既然是比赛老娘就要比赛第一,至于友谊,和那小子不熟。
    音乐声想起,殷如楚打着响指,自然的随音乐的节拍扭·动·身·体,蓬松的波浪卷发遮住了半张脸,眼神随着歌曲的情感变化变得迷离开口唱到:
    当我想你的时候
    我的心在颤抖
    当我想你的时候
    泪水也悄悄的滑落
    当我想你的时候
    才知道寂寞是什么
    当我想你的时候
    谁听我诉说
    ……《当我想你的时候·千百惠》
    黄兴华在台上看着舞台上的殷如楚,殷如楚的自信明媚和他的忧郁颓废是完全不一样的风格,这个女人知道自己天生有一副好嗓音,知道自己嗓音的优势,在舞台上肆意的释放声音的魅惑,妖艳,人如其声,殷如楚整个人媚而魅,声音和人气质完美契合。
    不得不说,这一个月的时间殷如楚又进步了,这一瞬,黄兴华突然想起殷如楚那句:我要成为这个时代最伟大的歌手之一,这句话似乎并不是大话,此时的殷如楚在台上确实光芒万丈。
    一曲毕,殷如楚赢得了如潮水般的掌声,鞠躬致谢后下台,下一首是黄兴华,两人像是第一次见面的那样,一个下台一个上台,但这一次他们没有擦肩而过。殷如楚停在黄兴华面前,得意的道:
    “喂小子,要加油,虽然大多数人应该被我征服,但是你也不要太差,不然显得我赢得很没难度。”
    黄兴华看了眼殷如楚没有说话,然后上了台,殷如楚:敢无视老娘,目中无人的小子!
    黄兴华仍然准备自弹自唱自己作曲作词的歌,事实上他并没有想要获胜的心,殷如楚确实很强,他不得不承认,但是他们不是同一风格其实没有什么可比性,他只是要做自己的音乐,他要让自己的音乐得见天日被人欣赏。
    其实不用等到有一天,殷如楚现在在台下听着黄兴华的原创,旋律真的很先进很前卫,虽然不是这个时代的主流,但是殷如楚觉得黄兴华的歌真的很有潜力,此时殷如楚心理萌生了一个想法。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竟然到现在还没有出现,写着写着写脱了,忘记还有男主这回事了⊙▽⊙
    男主某某某(神秘说道):我的棺材板板快要按不住了
    楚姐(霸气说道):限你三章内让我的男主出现,否则……
    作者(卑微说道):楚姐请记住你现在的话,到时候可别后悔哦~~~(奸笑)
    好奇十章内都还没出现的神秘男主以及期待掀开男主棺材板板的同·志们:
    请踊跃收藏加评论!
    让我们一起掀开男主神秘的棺材板板吧~~~
    第11章 你的荣幸
    事实上殷如楚也并不是真的要和黄兴华分个高低,小孩子才争输赢,成年人要的是双赢,提出和黄兴华比试也不过是想让黄兴华放下心结,不过现在看着台上自弹自唱的黄兴华,殷如楚想也许今晚可以有更大的收获也不一定,
    于是她走到秦晋身边问:“老板你觉得我和黄兴华谁会赢?”
    秦晋看一眼殷如楚,有坑,绝对有坑,这不像是殷如楚会问的话,她不是一直觉得自己天下无敌,现在居然来问他谁会赢,求生欲极强的秦晋道:“哈哈,这个嘛,我觉得你们两个各有千秋,难分伯仲,平分秋色,半斤八两……”
    殷如楚抬手,吓得秦晋一机灵,以为殷如楚终于要对他动手了,他可是听说了殷如楚昨晚大战三个混混的事,被酒吧里的人一传,殷如楚已经成为女中豪杰一样的传奇人物。
    心里想着算了怕了这姑奶奶了:“不过嘛我还是觉得你唱得好,我一定坚定的把票都给你,你就放心吧啊。”
    殷如楚不屑的看了秦晋一眼,那一眼包含的意思很简单一个字:怂,其实根本是秦晋脑补太多,殷如楚此时只是抬手摸了摸下巴道:“老板你觉得我和黄兴华合作怎么样?”
    秦晋用微笑掩饰自己的尴尬:“哈?就这啊,那好说,什么?你是说你要和黄兴华合唱?”


同类推荐: 梵行穿书之欲欲仙途(NP)女配她只想上床(快穿)顶级暴徒碎玉成欢(np)快穿之渣女翻车纪事[H][快穿]与魔女的交易(快穿)插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