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从不缺病人。
下午叁点,林湘迈进药铺的门槛,被屋里的人数吓了一跳,她往身后看了一眼,有些犹豫,最后还是走了进去。没有贸然打扰两个忙得脚不沾地的药工,她安静地避在不挡路的地方,等对方忙完。
同所有医院一样,空气中鼓噪着一种各类草药混杂而成的清苦药味儿,无形间拨动着人的神经。林湘向来不喜欢这种氛围,在这种情景下,她总会联想到那些不幸的故事。而今天,她的心情已经够糟,不欲再加任何一丝阴霾。
秉持着这种想法,林湘孤零零一个站着,兀自垂目发呆。
然而,她虽不欲和药铺里的任何人事有接触,却耐不住旁人主动牵扯上她。可能是林湘站的位置还是太显眼,偶尔,欲离开的病患从她身边经过时,会看她两眼,笑一笑再出门。
她只好也回以礼貌的一笑,默不作声再往角落里挪一挪,尽可能缩减自身的存在感。
正发着呆,小孩子尖细的哭叫声突然在空气中炸开,穿透力极强,不安的氛围在室内散开,林湘心里发毛,皱起眉,下意识望向声源处。
——声音是一个看病的孩子发出来的。
这间药铺的门面不算大,因而只有一位大夫坐镇。这是个看上去还很年轻的男性,一头质感极佳的鸦青长发没编什么花样,只用发带规整地绑于脑后,配上一身整洁的淡青色外衫,看着简单又清爽。
还是这种打扮看着顺眼,林湘心道。说实话,这个女尊世界的大部分男性画风太别扭,她始终不习惯。
此刻,大夫正拉着孩子的手臂旋伸,看样子是在给脱臼的手臂复位。
难怪这小孩在哭。
许是经常处理这类问题,大夫的动作行云流水,利落极了。轻松复位好脱臼的手臂,他揉了一下小孩的发顶,低哄了两声,复又将一颗糖球喂到对方嘴边,成功让小娃娃破涕为笑。
谢天谢地,这大夫对哄小孩有经验。眼见一场风波平息,林湘收回目光,继续盘算自家店铺的事。
“那位姑娘。”又一位病人前往柜台抓药,大夫的面前没了病人,便将目光停在了一直隐在角落神游的林湘身上,视线在少女的面庞上稍驻,他问:“您是看病还是抓药?”
“姑娘?”见她没反应,呼唤她的声音扬高了些许。
林湘回过神,不确定地往左右一看,发现大夫的确是在叫她,这才急忙上前两步,走到对方跟前,二话不说低下头先道歉:
“抱歉,大夫,我刚才在想其他事情,走了神,没听见您唤我,我来抓药,买点儿甘草。”指了指另一边的中药柜,她语气微顿,局促地开口:“不过……除了抓药外,我来还有一件事。”
林湘偷偷抬起眼睑,见大夫面上并没有显出愠怒、不耐此类情绪,才继续道:“我是隔壁商铺的店主,林湘,双木林,水相湘。请问,你们老板在吗?”
“老板?”闻言,大夫从木凳上站起身,冲她温温和和一笑。虽然样貌只是平平,但他身上却自有一种从容优游的气度,举手抬足间不疾也不徐,端得是使人心安。
一双虚静的眸子与她的对视,大夫声音含笑,道:“我便是了。”
对方的声音飘至耳侧,音质似珠玉相撞,清泉细流。
声控林湘心中一动。
这个声音,该怎么形容呢,林湘难得矫情了一回,想到了初夏散步于池畔时,从荷间拂向面颊的晨风。那种宁静舒心的感觉,和这位大夫的气质贴合得天衣无缝。
托这声音的福,从今早起就一直纠缠她的烦闷心绪消歇了许 。
“是这样的——”定了定心神,她开口解释自身的来意,来寻求帮忙前,林湘已经在心中打过好几遍腹稿,现今找到了药房老板,她便顺畅地将自己所求讲了个明白:
“我打算将隔壁的店面重新开起来,可它空置许久,积下的灰尘太多 ,一个人打扫起来着实吃力。所以,我准备去雇用几个短工帮忙。请问:您知道该在何处寻人吗?”
林湘是个懒的,一贯不爱做家务活,一家关了近十年的店铺单是处理落尘都费力气,她一人忙活了半天,除了被呛出了眼泪,什么成效都没有。
大夫没有辜负她期待的目光,略一思量,道:“城西有一处鸣玉坊,林老板若是想招短工,不妨去那儿看看。”
“好的,谢谢…呃……”林湘一时语塞,她不知道该怎么称呼眼前这位,只好尴尬地住了口。
大夫会意,抬手躬身对她施以一礼,自我介绍:“我姓柳,双名砚青。”
“多谢柳大夫。”林湘如蒙大赦,立即改口称谢。并没有在意柳大夫的名字究竟是哪两个字,为了成年人都懂的社交礼仪,她搜肠刮肚,试图再寒暄两句,不让两人间对话结束得过快:“他日小店开业,还望您能赏脸光顾。”
“那是自然。”柳砚青轻轻颔首。
“那么,我先去鸣玉坊看看,不打扰柳大夫您问诊了,告辞。”礼数尽到了,林湘也不再多言,行礼、转身一气呵成。
“等等。”柳砚青叫住了她。
林湘回头,一脸懵逼,“怎么了?”
对方将桌角看病用的铜镜调了个向,往她的位置推了数寸,语气委婉:
“去鸣玉坊之前,林老板不妨稍理仪容。”
黄澄澄的铜镜中倒映出她凑近的面孔。
苍白带着病容的脸庞,清丽而不加雕饰的眉眼,垂在右肩扎得分外随意的麻花辫,这是个容貌出众到无须打扮就美丽无匹的女孩子,前提是——呃,她额上和腮间没有一道又一道脏兮兮的灰印。
——what the fxxk,她居然顶着一脸灰站了那么久?!
镜子中的女孩不可置信地睁大了眼。
林湘迅速回忆了一下灰尘的来源,应该是她打扫累了,抬手擦汗时不注意蹭上去的,也就是说,从进药铺开始,她就顶着一脸灰傻站着。
怪不得方才每个从她身边经过的病人眼睛都爱往她脸上瞅。颇感不适的林湘还窘迫地把这种异常归咎为这具身体的颜值高吸人眼球。
这下丢人丢大发了。
清丽的眉眼登时垮下来,她泄气地应:“哦,好的……”
低下头去翻衣兜,林湘的眼皮向下耸拉着,生怕视野里不小心撞见大夫此刻的表情,万一对方在笑话她怎么办。
日哦,和陌生人刚认识就闹出了这种糗事,真是丢人丢到了姥姥家。
然而,刚来古代没多久,林湘还没有养成随身携带手帕的好习惯,所以,掏了半天,她只在衣兜里摸出一把空气。
她纠结着要不要用衣袖去擦。身上这件衣服布料还挺金贵的,用来擦灰不值得。
“若不嫌弃,请用这个吧。”
一旁的大夫适时递来一方素白的手帕,怕她不肯收下,还好言解释:“这是我备来给爱洁的病人把脉用的,每日洗晒,很干净。”
“好,谢谢。”林湘匆匆接过帕子,使劲往脸上蹭。
由于心急,老色批林湘并没有注意到,对方给她递帕的手指根根明净如玉,好似漫画中的乐手一般,骨节分明,瘦削有力,与大夫略显平凡的面容并不搭调。
擦净了脸,匆匆道声再见,林湘把要买甘草的事全忘掉了,直接从药铺里跑了。
黑历史,封印!
在心中默念中二发言,林湘把这段堪称社死的糗事扔进大脑深处的垃圾桶,并决定,以后再也不要来这家药铺了。
理了理衣襟,确定自己衣衫整齐,全身干干净净,没有一丝不妥后,她叹了口气,脚步向左一拐,去了药店的隔壁。
这里是她的铺子。去鸣玉坊之前,还是再确认一下自家书店的门有没有锁上比较好。毕竟,决定开业第一天就遇到这么丢脸的事,实在不是个好兆头。
惜流芳。
林湘仰起头,目光于鎏金的招牌上停驻,招牌上的“惜流芳”叁字被书者题得轻巧缠绵、笔意风流,一见便知它的意蜜情浓。可是,爱情这东西,向来是不靠谱的。
毕竟,戏子和富家小姐之间,终成眷属的可能性有多大呢?可那个戏子还是义无反顾陷了进去。最后,只留下了这么一个相爱过的证明。
想到这儿,她笑了一下,眼底是淡淡的嘲讽。
*这章主要修改的是去药铺的理由。最开始写的时候没想过,只是想着让男女主见一见面,后来自己看文的时候,就在思考,以湘湘的性格,她不喜欢的东西,是绝对会躲着走的,周围邻居那么多,问路也没必要挑药铺问。
(一)荷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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