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毛驴吃的差不多了,秦遇刚动一下,毛驴就一口咬住秦遇的衣摆。它似乎以为秦遇又不要它了。
言书看着毛驴,又看看秦遇,犹豫道:“夫君。”
赵锦堂笑了一声,“阿遇,这毛驴本就是你的,你带走吧。我是个俗人,留不住这么有灵性的牲畜。”
秦遇:“锦堂,我”赵锦堂拍在他肩膀上:“咱们俩就不要见外了。”
秦遇望着他,赵锦堂眼神明亮,秦遇移开目光,朝他拱手:“多谢锦堂。”
秦遇今日出门,没带那么多银子,索性扯下腰间一块玉佩,递过去。
赵锦堂不收:“阿遇,你这是做什么?”
秦遇:“锦堂厚道,我也非薄义之人。你不收,叫我如何心安。”
这玉佩材质不错,是秦遇当初在京城买的,花了他三十多两银子。没办法,人的交际来往,总要打量对方的衣着,秦遇衣服素朴,需要一块稍微好点的玉佩“点睛”。
京城的手艺师傅远胜小地方,赵锦堂家里就是做首饰生意的,自然识货,他忙道:“这太多了,你把玉佩收回去,回头按原价允我就是。”
这玉佩的价值,比当初他买驴子的价格,翻了一倍还多。
秦遇道:“你收着吧,这么灵性的毛驴,若不是你,我可能都不会发觉。”
话说到这份上,赵锦堂也不再推辞了。
秦遇给毛驴止了血,上了药,就带着毛驴回家了。
张氏看到儿子带一头毛驴回来,还有些不解:“怎么又买一头驴。”
“娘再好生看看。”
张氏莫名,但还是照做,然后她惊了一下:“哎呀,这不是咱们以前买的那头驴吗。”
她注意到毛驴的头部:“咋还弄伤了。”
秦遇带着毛驴在院子里转悠,又拿了萝卜给毛驴吃。
言书就跟张氏大致说了一下在赵家后院发生的事。张氏眼珠子都瞪大了:“真的假的?”
“真的,夫君的衣服上还蹭了血迹。”
张氏脑瓜子嗡嗡的,这事也太,咳,太那啥了吧。戏文上都不这么写。
秦遇回来后就围着毛驴转了,言书猜测,丈夫大概是真愧疚了。
秦遇去屋里换衣服,那毛驴都还跟进去,张氏看得连连惊叹,“这毛驴怎么跟个小孩儿似的。”
秦遇换好衣服出来,拿来剪刀,给毛驴修剪毛发,毛驴就乖乖站着。
张氏凑过去,摸摸毛驴的头,逗得毛驴叫了几声。
“遇儿,咱们把它带去京城吧。”
“好。”
“不让它干活了,偶尔娘出门就骑它。”
“不太安全吧。”
“这毛驴这么有灵性,怎么会不安全。”
秦遇想想也是。
毛驴的定位发生改变,不再是普通家畜,秦遇道:“给它起个名字吧。”
张氏认真思索。
言书在旁边安静看着,这是婆母和夫君过去的经历,她没有参与,所以此时保持沉默反而更好。
“阿书有没有什么好想法?”秦遇突然的问话,让言书愣了愣。
张氏也道:“对啊,阿书有才情,你觉得想个什么名字好?”
言书有些局促:“我……”
秦遇温声道:“我们是一家人,那么一起做一件事,很正常对不对。”
他面带鼓励,言书心里一暖,随后道:“我有个想法,你们听听。”
张氏点头,“你说。”
言书看着毛驴:“按夫君的说法,这毛驴曾经卖过一次,如今又买回来,不如叫阿又怎么样。”
若是这毛驴再小些,叫又又也不错。
“阿又,阿又……”张氏琢磨了一下,觉得这寓意挺好的。
秦遇也觉得不错,摸摸毛驴的脑袋:“以后你就叫阿又了。”
然而秦遇他们规划的挺好的,谁能想到第二天早上,张氏从外面买了早餐回来,随口一句:“遇儿,阿书,快来吃馒头。”
然后毛驴从此以后,就坚定的认为自己叫“馒头”。
第114章 身孕
毛驴现在有十岁了,对于自己的名字有特别的偏好,以至于它为什么那么喜欢“馒头”,一直都是个谜。
秦家族长开宗祠的时候,依然只有男丁进入,女眷都在外面。族长只是在祖宗面前说了一句,秦遇把媳妇儿带回来了。
仪式结束,秦遇携妻子和他娘去了族长家里。用过午饭后,秦遇就提起了办族学买族田的话题。
他现在手头宽裕些,还是愿意照顾族里。族里好了,也不会给他生乱。
秦崇恩也在,他意思是他们家经商,手里银钱也宽裕,愿意多出一部分钱。
其实这事早两年就可以做,但是这一辈最出息的是秦遇,所以要秦遇领头才行。
当初秦遇回京,除了升官,天子还赏赐了他金银,再加上他出去办差一年多近两年,核算下来的月银是一笔可观的数字。
还有铺子收入,苏家那边的分成,以及年关时候,下面送的碳敬,他攒了一笔钱。
碳敬,他是一群人中收的最少的,其他人还以为他刚来,胆子小。秦遇只是有点过不了心里那关。
不收,就不合群。所以收多少,就要好好衡量。
经过一番商量后,秦遇个人出一百六十两,言书从她嫁妆里出四十两,张氏出十两,共计两百一十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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