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蓓琪急切地问:“岂不是很危险?疼吗,会不会很疼?”她急促喘气,仿佛感受到了那股锥心的疼痛。
“你还知道关心我啊?我以为你已经把我忘了。”他自嘲地说着,一派轻松模样。
“我、我不是,不是的。”她满脸通红,手指紧紧按在他的伤疤上,急得汗都快出来了。
他拉下她的手,拢了一下衬衣,遮住那个纹身,缓缓地说:“别着急,都过去了,我做手术取出了子弹,当时痛得要死,现在已经没有感觉了。”
她心疼地捂住他的面颊,指头抚过他高耸的眉弓、深凹的眼框,他的眼和他的人一样好看,像是温哥华的深水港,墨黑深邃,让人琢磨不透。“你运气太好了,站在火力集中点上,又被子弹打中心脏,还能活下来,真是个奇迹。”
陈景恩看着她,淡定的眸光中包含着某种意味深长:“不,不是奇迹,是我哥,他趴在我身上,替我挡下了其余的子弹。”
什么?
他说什么?
杜蓓琪的手猛地缩了回来,脸上的表情精彩纷呈,愕然、震惊、恐惧,直至是痛苦。
她用手捂住嘴,试图掩盖住自己的失态,可是,怎么掩盖得了呢?她从未听过这样的事,一时间无法承受,手不停颤抖,连带着整个人都抖了起来。
陈景恩的眼中仿佛笼上了一层薄雾,神色模糊不清,轻声叙述道:“去拉斯维加斯之前,我的人生一帆风顺,以全A的成绩从纽约州最着名的私校进入了宾大的沃顿商学院,那时的我,以为从今晚后的人生都会如此,平平稳稳、顺顺利利,可惜......命运,给我开了一个大玩笑。”
“我从五岁开始学小提琴,一直很喜欢杰夫这个小提琴手,那次音乐会,听说他会去,我买了票,想带着全家人一起去看。父亲因为工作上的事去不了,母亲留在家里陪他,我哥和我妹本来已经有安排了,但不忍扫我的兴,挤出了时间陪我去。”
“对了,我有没有说,我哥叫艾德,是MIT的高材生,那时,他差一年就大学毕业了;我妹叫安妮,和我一样,从小就是全A优等生,那一年,她十六岁。”
“音乐会开始时一切都十分正常,我很高兴,一直沉浸在见到偶像的喜悦中。大约晚上十点零几分,一阵武器射击声响起,音乐会中断,人群中发生了骚动,大家议论纷纷,有人说是燃放烟花的声音。”
“艾德和我从小就玩枪,每年都去靶场练习,我们一听就知道,那不是烟花,是枪声。我很慌,吓得手脚发软,艾德比我冷静多了,拉着我往场外跑,我想起安妮还在后面,转头去找她,就在转身的一瞬间,我被子弹击中了。”
“开始几秒一点感觉都没有,只觉得胸口麻木,四肢忽然就不受控制了,我倒在了地上,然后有了痛感,很痛,像有人用手术刀在解剖我的身体。我捂住胸口,见到鲜血一股一股往外涌,艾德一边喊我的名字一边拖着我往外走,他让我挺住,说他会救我。枪声一直在响,大概十分钟的时间吧,一秒都没停歇。”
“我们周围的人陆续倒下,艾德的前臂中了枪,可他还能走,我哭着喊他离开,但是无论我怎么喊、怎么求,他都没有离开我,子弹又一次扫来,他最后一个动作是......”陈景恩哽咽,喉结上下耸动,攥拳抵在了额头,声音不断颤抖:“是扑在我身上,遮住了我的身体。
杜蓓琪吓呆了,眼圈泛红,鼻子像被人注了水,又酸又胀,神情前所未有的悲怆。
手指掐在大腿上,指甲深深陷入皮肉中,她却感觉不到丝毫的疼痛,心中的恐惧犹如洪水猛兽,快要从胸口咆哮而出了。
陈景恩张开手,撑在额头上,过了好一会儿才说:“开始时,他的身体是热的,为了保护我,他中了枪,开始失温。我努力了好久,直到枪声停止时,终于可以抬手了,我抱着他,想温暖他,可无论我怎么做,他的体温依旧一点一点在丧失,等救护车来时,他已经变凉了。
“那一晚,我看见艾德的眼是张着的,一直、一直都没有闭上。血顺着他的睫毛和鼻尖淌下来,流到了我脸上,有一股浓浓的腥气,让我十分恐慌,我从来没有那么害怕过。艾德是我的兄长,也是我的朋友,有时候,他甚至充当了父亲的角色,看着他流血,感觉我的血液也被抽空了。”
“我后来才知道,艾德中了十几枪,当场死亡;安妮中了叁枪,有一枪打在大腿上,击中了她的股动脉,她失血过多,抢救无效也死了;只有我,子弹和我的心脏擦肩而过,我却侥幸活了下来。”
“我的天,我的天啊。”杜蓓琪抱住头,眼泪横飞,哭得一塌糊涂。“怎么会这样?我从来不知道,你发生过这些事。”
“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你,因为我不想再一次回忆那天的情景,这让我很痛苦。”光是回忆一遍都让他有种死去的感觉。
她朝他竖起手:“景恩,够了,我知道得够多了,你不用再回忆了,谢谢你告诉我这些,让我了解你的过去。”
他握住她的手,坚持说:“不,你必须听我讲完这个故事,这对于我来说很重要。”
她抬起通红的眼,一边流泪一边朝他点头:“好,好,我听着,你说吧。”
“关于音乐会的场景,我记得最清楚就是满眼的红色,到处是血,可以用血流成河来形容。艾德趴在我身上,全身不停冒血,最后凝成了一块一块像砖头一样的东西,那一幕,成了我之后多年都摆脱不了的梦魇。”
“那一天,我失去了艾德,也失去了安妮,他们......他们那么好,善良、正直、勇敢,助人为乐,没人不喜欢他们,因为我,他们在拉斯维加斯永远闭上了眼。”
“我把小提琴砸了个粉碎,从那以后,再也没碰过小提琴。我时常会想,如果不是我非要去听那场音乐会,不是非要去见小提琴手杰夫,他们也许就不会遭遇如此恐怖的事情了,不会离开我,不会离开这个家。”
杜蓓琪捂住口鼻,呜咽着说:“不,这不关你的事,是那个变态枪手,还有美国的枪支制度造成的,不是你的错。”
“亲人们都这么说,可是,我却无法原谅自己。我的枪伤恢复得不错,很快出院,回家的第二天,家里人发现我失踪了,他们很着急,到处找,最后在墓地里找到了我,发现我睡在艾德的墓碑前。”
“可是,当他们询问我时,我根本不记得为什么会来到墓地,又为什么会睡在艾德的墓碑前了。家人这才意识到我出现了精神疾病,送我去看了心理医生,诊断我患上了PTSD(创伤后应激障碍)。”
“我开始发病,情况时好时坏,好的时候和在普通人一样,坏的时候跟白痴差不多。每次入睡,脑中会不断重复枪击案那天的场景,每一幕都是鲜红的颜色。晚上,我明明睡在卧室,醒来时却发现自己在客厅、厨房,或者一些莫名其妙的地方,而我对自己怎么来到这些地方的一点印象都没有。”
“本来我马上就要进入大学了,但我当时的情况根本无法读书,爸妈给我办了休学,我一直待在家里,按照心理医生说的方法治疗、服药,情况却持续恶化。有一天,妈妈看到我在厨房拿了一把刀,准备刺进自己的胸口,她吓坏了,跑来打掉我的刀,抱着我大哭。”
“母亲是一个果断、坚强的人,很少见到她落泪。那一年,她失去了两个子女,还要面临失去我的痛苦,已经不堪重负了,常常吃着饭,眼泪就流了出来。我变得异常敏感,觉得自己很没用,害死了艾德和安妮,还要继续害母亲。”
“那个时候,我感觉世界是灰色的,像布满了阴霾的天空,没有光,去到任何地方都是灰蒙蒙的一片,每天都像在下大雪,很冷很黑。我不知道这样的状况要持续多久,觉得人生就这样了,在我十七岁时就结束了。”
“直到有一天,我又发疯,趁所有人不注意,跑去了大街上。我看到一个很可爱的小女孩,穿着金边的紫色旗袍,腰际还绣着一朵金色的牡丹,拿着一把乐器在街边演奏。”
听到金色牡丹几个字,杜蓓琪半眯着眼,感觉有些异样,脑中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快得让她抓不着。
陈景恩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没注意到她的异常,继续讲着故事。
“她好小一只,头发有些发黄,拉着一首很优美的乐曲。我不知道她拿的是什么乐器,也不知道她奏的是什么曲子,只觉得很好听,我一下就醒了过来,意识到自己又犯病跑出来了。但是这一次,我没有以前那么慌张,平静地走上前,坐在了她身旁。
“她拉完曲子,看着我,问我是不是迷路了,我说比那更可怕,我失去了对生活的信仰。她告诉我:That which does not kill us makes us stronger,她说,她觉得我很棒,没有人比我更了不起了。她是来这里演出的,马上就要离开了,希望我能重拾对生活的信心。我看到了她的胸牌,上面印着中文:狄沐筠,第二排还写了英文名:Mujun Di.”
“她的眼睛好美,像水晶一样明亮清透;她的嗓音很甜,像小山雀在鸣叫,一瞬间,我看到了阳光,很温暖很明亮,照进了我内心的黑暗之地,驱散了骇人的阴霾。后来,我知道了她拿的乐器叫二胡,从此,我的治疗师掌握了一个诀窍,用二胡唤醒我。每当我陷入噩梦时,他们会让我看二胡,或者听二胡的音乐,我很快就能从噩梦中醒来。所以,我身边有不少关于二胡的东西,手帕也是,会有二胡的花纹。”
“我的病情很快好转,半年后,我返回了学校,继续学业;两年后,我不再需要依靠药物治疗,医生宣布我痊愈了。返校后,我开始疯狂地学习,因为浪费了太多的时间,觉得每一分每一秒都特别珍贵。我的想法也越来越正面,不再自暴自弃,不再怨天尤人,反而觉得要珍惜自己,因为那是艾德用生命守护的东西。”
“在大学四年级时,我因为做空某支能源股而轰动全国,从此,我站在了人群之巅,获得了无数鲜花、无数掌声、无数荣耀,而这一切,都是沐筠带给我的。”
杜蓓琪睁着肿得像核桃一样的眼望着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绞着手指,感觉泪水都快流干了。
音乐会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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