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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第180节

    ——她穿越了。
    *
    与此同时。
    滇南,白马山。
    山匪们在山涧中,发现了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女孩。
    这女孩生得绝色容貌,只是身量高挑,两个人搬居然都没搬动。
    她是失足从山崖上跌落的,然而侥幸未死,被搬回到寨子中时,竟已能睁眼、能说话了。
    ——巡山的那两个小喽啰本来只是看她身上衣着不凡,打算看看能否从这具尸身上摸走些值钱物件儿罢了。谁想到,这姑娘居然还活着!
    不但活着,面对两个起了更多歹心的土匪,她还说了一句话——
    “把我送给你们老大,换两个金豆子,岂不更好?”
    两个山匪面面相觑,犹豫再三,最后爱财还是战胜了好色——如果能把这么一个漂亮妞送给老大,必定能换回些好处!
    于是,他们把这个年轻姑娘带回了山寨中。
    半个月后,这个叫宁馥的姑娘,就成为了白马山匪寨的压寨夫人。
    第138章 重振河山(4)
    红烛帐暖。
    白马山很穷,但好歹是大当家的大喜之日,该布置的还是都张罗起来了。
    宁馥坐在床上,头上蒙着喜帕,身侧倚着床柱,闭着眼睛。
    她现在的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否则,也轮不到这一番“娶亲”大戏。
    ——直接干了匪寨,自己做大当家的不好么?
    她不能直接穿越,系统只能给她找了一副将死的身体。
    这具身体的主人,是距离白马山不远的松涂县人。
    松涂县有个大名鼎鼎的宁家,书香传家,祖上也是当地钟鸣鼎食的大户,现在虽然稍有没落,但却也是整个松涂县数一数二的人家。
    宁馥就是这宁家的小小姐。
    外头传来嘈杂的呼喝声,起哄的,劝酒的,交杂在一起。
    白马山好长时间没有喜事了。在这么个年代,每个家庭都危如累卵,哪怕连秉承着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土匪们,也不是每天都开怀的。
    39年底,鬼子在北海登陆,广西已成百战之地。
    40年,滇越边境告危,豺狼已近国门。
    宁家三个儿子,长子投笔从戎,37年即于淞沪会战中战死;次子中断学业,自海外归国,投身抗敌宣传,39年被侵略者秘密暗杀;三子继承生意,自筹骡队10支,马队5支,民夫数百人,修葺公路,支援前线,亲自押送物资,被ri军飞机炸死在离家二百里地的边境线上。
    三个儿子,全都是为国而死。
    宁家二老将家中所剩书画、古董,换为现银,由小女儿带往松涂县五百里外60军182师下属驻军地。
    毁家纾难,大抵如此。
    宁馥所穿的这个女孩,从小亦是父母兄长捧在手心里长大的,本可以有个幸福快乐的完满人生。
    然而个人之命运,在历史的巨轮前,只能被裹挟向前。
    宁家诗书传家,流传的却是英雄的血液。
    只可惜小女儿年纪尚浅,经验太少,就如同那刚冒出芽儿来的新苗,遮风挡雨的大树已在她前头一一倒下,她只能迎着疾风骤雨向前,来不及生长,便被摧折。
    她携带的银钱,早已被凶徒盯上。
    她所带护院家丁,到了半途中就被早已埋伏好的恶人截鲨,财物全被劫走,她也被直接推下了山崖。
    可怜她家中父母,再也等不到这最后一点根苗平安的消息。
    门“吱呀”一声响。
    有人走进来了。
    宁馥微微动了动,便听对方声音微带醉意,扬声笑道:“美人媳妇,你莫害怕呀!”
    外头安安静静的,刚才吵得凶说要闹洞房的人似乎在片刻之间就消失了。
    这位白马寨大当家的,看来说话是很算数。
    宁馥略活动了一下手腕。
    不用脑海中的系统面板提示,她也能清楚地感知到自己现在的体力值大约恢复到了100。
    ——在女性中算出类拔萃非常健康了,但如果单挑一个男人,特别是白马寨的大当家的,恐怕还没有完全的把握。
    她见过这个“大当家”。
    白马寨有些年头了,不是最近新拉起来的寨子。
    上一任老寨主两年前刚去世,他的儿子继承了山寨,这位年轻的大当家在短时间内建立了威信。
    在一群山匪间建立威信并不难,甚至可以说简单粗暴——只要打得赢所有人就好了。
    能以二十郎当岁的年纪稳坐白马寨的第一把交椅,“大当家”的武力值,自然不会太低。
    面见“大当家”的刹那,宁馥便已经综合评估了对方的肌肉程度和战力。
    心中已有计划。
    “大当家”大约也喝了不少酒,但走过来时的步伐很稳健。
    山寨里没那么多礼仪规矩,说白了,宁馥也不过是从山崖底下“捡”回来的肉票而已,大当家愿意整个山寨披红挂彩地办这一场婚宴,那是大当家的兴致。都在土匪山寨里头了,谁会真把这当成山下那些娶妇嫁女的场面?
    也是大当家一眼就相中了这姑娘,当即说要她做压寨夫人。
    真压不压得住,那可就是没准儿的事了。
    大当家径直伸手,将“新娘子”的盖头拿了下来。
    宁馥抬起眼,便瞧见这手中拿一块红布的男人站在她面前,脸比那红布还红。半句话没说,反倒透出一股难以掩饰的手足无措来。
    她只能自己站起身来,走到桌边倒好两杯酒,递了一杯给那位大当家。
    对方便发出一声痴笑。
    *
    华轩第一次娶媳妇,心脏砰砰直跳。
    从他爷爷那辈,他家就在白马山上。山寨到他爹手上以后,越发壮大了——这兵荒马乱的年代,上山落草的人越来越多。
    山寨上没几个女人,华轩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姑娘,那双眼睛仿佛会说话,只轻轻地一抬,就让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巡山的弟兄说,这是在山下捡的。
    华轩并不相信,反而问这姑娘,是何方人士,打从哪来。
    白马山匪寨从他爷爷那辈起,就立下过规矩。
    劫富济贫,不杀无辜。可以掳掠,不得奸淫。
    华轩怀疑是山上有人坏了规矩。
    姑娘却轻轻摇了摇头。
    华轩又问,你愿不愿意留下来,做我的压寨夫人?
    姑娘望着他,目光在他身上描摹,华轩只觉得那视线恍如有了实质,像一只柔软小手,像一根丝绒般的羽毛,轻轻的、若即若离地抚过他的肩膀,他的手臂,他的腰。
    华轩就被这么一个简简单单的眼神,给看得脸红了。
    姑娘还是没说话,华轩赶紧又问:“你,你要是不愿意,你就摇摇头,我让人送你下山去。”
    他的眼睛不错神地盯着宁馥,紧跟着道:“你、你若是不摇头,我当你是默认了?”
    他等了半刻钟,当即欣喜若狂地吩咐下去,叫弟兄们操办起来——
    白马寨马上就要添一位压寨夫人了,大喜!
    交杯酒下肚,华轩这才反应过来,顿时愧疚的不得了——他是她丈夫,怎么能让她辛苦劳动呢?!
    屋子里燃着高高的红蜡烛,他新娶的媳妇秀发黑亮,眼若朗星,一张脸好似还没有他的手掌大!
    华轩没读过多少书,心中便只有两个字:好看!
    宁馥也算知道了,这位白马山匪寨的大当家,想来应该是个颜控。
    她微微一笑,走上前去便将手搭在了华轩的肩膀上。
    立时感到男人的躯体一僵。
    “你害怕我什么?”她轻声道。
    红烛照耀下,连她的气息都自有一股馥郁芬芳。
    华轩不由得醺醺然,连面对危险本能而来的身体反应,都不由自主地放松了。
    ——宁馥的手,正放在他肩颈一侧。
    手指摩挲似的,已经搭在了他的颈动脉处。
    颈动脉窦压迫,两分钟以上就可以使人完全失去反抗的能力,四分钟后,导致不可逆的脑损伤,乃至死亡。
    宁馥害羞般地转过男人身体,到了他背后。
    她的手臂已经环在了男人肩上。
    ——“大当家的,不好了,二当家叫人给暗算了!”
    有人猛然从门外冲进来,两扇挂着红绸子的木头门被粗暴地撞开,门轴发出几声不堪重负的乱响。
    冲进来的山匪脸上神色显然已经焦急到极点。
    如果不是十万火急的事,给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在大当家的娶媳妇的时候冲进洞房里来。就是此刻,他也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了。
    山匪的手上正滴滴答答地淌下红色的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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