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外。
“老板,我送你,我叫了代驾。”傅巧明神清气爽,要不是遵守喝酒不开车的原则,她觉得她甚至能轻松飚个车。
苟玳摆手:“不用,我叫车了。我住公司附近,你来回的话回家太晚,早点回去陪孩子。”
傅巧明感觉心底一阵阵暖流,眼前的青年总会让人觉得无比舒适,从不刻意却让人感动,仿若春雨般润物细无声。
“嗯,那老板,我陪你等车。”
北城的夜空并不澄澈,尤其当灯火光怪陆离时,总像一块颜色怪异的墨盘。
苟玳看着万顷高空上那稀疏的两三颗星。
“我发现,你不能喝白酒。”苟玳忽然道。
傅巧明一怔。
“之前就察觉,你喝红酒都是千杯不醉的豪爽,但好几次看到白酒都不着痕迹的躲了。”苟玳道。
傅巧明感叹老板果然眼光锐利,她还以为自己掩饰得天衣无缝。
傅巧明颇有感叹道:“我出生那地方,就以喝酒不拘小节而闻名。人人都是酒神。我小学时白酒就能喝小半斤了。”
苟玳笑道:“呦,酒中女杰啊,怎么越活越回去了?”
傅巧明看着远处高楼的灯火,良久道:“我父亲是喝死在酒桌上的。”
夜晚的雾霾似乎初见端倪,连肉眼都隐约可见空气中的颗粒。一阵轻风飘过,傅巧明的声音变得虚无缥缈。
“抱歉。”苟玳轻声道。
傅巧明:“他在银行工作,为了业务经常喝酒。他走的那天,据说喝了快两斤白酒,人就当场去了。”
傅巧明说得平静,苟玳却反而难受起来。
“从那之后,我就特别痛恨喝酒,酒量也越来越差,大学时连喝一瓶RIO都能第二天起来头疼,你敢信?”
苟玳沉默。
傅巧明:“不过后来工作,为了业务,吐着吐着也就把酒量练回来了。只是白酒还是不行,一喝就心头泛酸,整个人烧心灼肺的痛。”
苟玳看着傅巧明平静的神情。
这个在布岱公司呼风唤雨,雷厉风行的女强人,也有过不为人知的痛。
仔细一想,似乎布岱的每个人,活得都不容易。生活总会在不经意间,给你当头一棒,敲得你经年难忘,不能释怀。
傅巧明低头:“所以老板,我真的特别感谢遇见你。”
苟玳不明白傅巧明话题的转折。
傅巧明抬起头,凝视着苟玳:“不只是我,布岱的员工都是。”
苟玳:“因为我开的工资高?”
傅巧明摇头:“不,因为老板你本身,就让人觉得很美好。”
被形容为“美好”的苟玳:“我又不是一道菜,何来美好之说。”
傅巧明微笑道:“怎么说呢?看到老板你,就好像在一片昏天暗地中,窥探到了一丝天光。又好像在身陷囫囵时,遇见了神明。总之,就忽然觉得,这个世界其实挺好的。”
苟玳哭笑不得:“天光?神明?那我是要先装个十万瓦照明灯,还是先去买本《圣经》?”
傅巧明没有应和苟玳的自嘲,而是神色认真的看着苟玳:“所以老板,我,还有布岱的所有人,都无比真心的希望,你可以过得开心一些。”
苟玳本想说“我平日和你们开玩笑的尺度还不够吗?”,却在傅巧明无比认真的神情下,将话吞咽了下去。
空气中的雾气似乎又大了些许。
酒店门口的回旋风,将空气中的灰霾卷成了一个漩涡,在大理石地面上久久徘徊,就好像人世间的愁苦,没有消退和终结。
手机铃声打断了苟玳的晃神,叫的车来了。
苟玳和傅巧明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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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中的马路,像一条黑色的画卷,落满了流光溢彩,热闹又寂寞。
苟玳坐在车子后排,头枕在窗户边,看着身旁越过或落后的车灯。
醉意上来,视线变得时而模糊,时而清晰,来去的车灯变成了一条条断断续续的线。
十多分钟后,马路开始拥堵起来,最后干脆变得寸步难行。
苟玳倒也不焦躁,开了一点窗缝透气。
电话响起,苟玳接了起来。
电话那头,是小梁总朝气蓬勃的声音。大概正好上完晚自习,隐约可以听到背景音里校园的喧哗和热闹。
苟玳心底忽然涌出几分莫名的寂寞,就像在一片繁华中,发现了大片荒芜的草。
梁君澈又开始了他雷打不动的行程汇报,和他说着一天细碎而有趣的事情。
苟玳听得认真。
对方总是能将心底时不时涌现的消极赶到天涯海角,留下一块竖着梁君澈牌匾的热闹和纯粹。
“你今天是不是很累?”梁君澈察觉到苟玳的疲倦,关切道。
苟玳将刚才的事情说予对方。
“妈蛋。”梁君澈义愤填膺。“老子最讨厌所有的酒桌文化,不过是一些老男人欺负年轻人的方式,想要用最快的方式寻求压迫的快乐。酒桌文化,侮辱了酒,也侮辱了文化!”
苟玳想到电话那头,梁君澈炸毛的模样,不由笑出声。
苟玳:“成年人的世界哪有对错,只有利弊罢了。”
梁君澈的声音闷闷地:“我只是,不想你难过罢了。”
马路又通畅起来,路灯一展展退后,车内忽明忽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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