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家的大女儿是案件中最惨的,经过勘察,屋内到处都是她的血迹,而且很可能处于火势最大的位置,尸体被烧得只剩下了一些腿骨残骸。后续,投案的丁世元也承认,被害人大女儿反抗得太厉害,被他肢解了。
被害人家还有个小儿子,现场并没有发现他的痕迹,后来嫌疑人丁世元也承认,当时准备放火时,那个小男孩不知怎么突然醒了,丁世元便再次打晕他,纵火之后把昏迷的男孩带到城外,扔在了一间屠宰场。
警方继续询问屠宰场的位置,丁世元耸耸肩,淡淡地说,可能早就喂狗了。
这段采访当时被很多报纸和网站转载,人们在唏嘘的同时,开始怀疑这个冷血的杀人魔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没多久之后,金牌律师全正谦介入美好家园灭门案。他剑走偏锋,居然不顾重重困难开始为嫌疑人丁世元进行辩护。
诊所的玲姐是个粗心的女人,也不太关注社会新闻,虽然听说了这起灭门案,但也从未把诊所救下的断腿女孩和美好家园案中被大火烧毁得只剩下腿骨的被害人联系在一起。
“哎呀,这家人可太倒霉了,简直是无妄之灾啊。”
很多时候,玲姐都会这样嘀咕着,然后迅速换台,担心诊所里的小女孩看到害怕,留下心理阴影。
“小妹妹,你家里人呢?伤口恢复得差不多了,我帮你找他们接你回家吧。”
更多时候,玲姐会这样问江元元。
江元元则低下头看着自己包成粽子的断腿,一言不发,她已经没有家人了。
就这样,伤势好转之后,玲姐只好把江元元送到镇上的福利院。
当时的风向已经转到大律师向民众普及起法律常识,精神病患者不具有独立行为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需对该精神病患者进行强制医疗。
电视里每天都是全正谦侃侃而谈的画面,报纸的醒目版面上也印刷着他正义凛然的照片,半年之后,精神病人丁世元被判无罪。
于是,在福利院的江元元更不敢自报家门了,生怕被那个逃过法律制裁的恶魔再次发现。
大约一年之后,江元元被来镇上做民俗考察的一对德国夫妇领养,远走他乡。
可她的噩梦没有就此消失,有无数个夜晚,面无表情满脸鲜血不断朝自己逼近的丁世元和一脸假笑不停说着冷冰冰法律条文的全正谦都会一个劲地往江元元的噩梦里钻。
*** ***
授课尾声,掌声绵绵不绝。
江湖学法律的初衷,就是在法庭上与全正谦这样得黑心的无良律师堂堂正正针锋相对,可如今他早已不再出庭辩护。
随着近两年从各种途径对当年案件的不断深入调查,江湖发现并不像自己想的那么简单,当时为丁世元做精神鉴定的医疗机构在十三年前就关门倒闭,她试图联系当时经办的医生和护士,可那些人就像是人间蒸发一样,竟追溯不到任何的音讯。
当初为丁世元辩护的时候,你是不是作了伪证?江湖静静盯着讲台前德高望重的老教授,在心里默默问道。
胳膊突然被旁边的人撞了一下,原来是邻座的男生终于醒了,正抻着胳膊在伸懒腰。
“Sorry。”他懒洋洋地对江湖说,转过头的瞬间突然呆住了。
男生锋利的眉眼微微皱起,他直勾勾地看着江湖,脸“刷”地一下变白了。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江湖的脸,嘴唇微微颤抖,用很小很小的声音说:“江元元?”
听到这个名字,江湖背后一凉,突然紧张起来。
明明还没下课,男生却突然起身拉住江湖,不由分说把她拽出了教室。
江湖不敢大声挣开,害怕讲台上的全正谦注意到自己,只好跟着男生踉踉跄跄来到外面的走廊上。
一路她都在回忆这个男生到底是谁。
“何煦!下午打篮球吗?”路过的学生冲他们这边喊了一声。
对,何煦,他是何煦。
当年,他们两家同是美好家园小区的第一批住户,何煦和江元元因为年纪相仿又就读于同一所小学,很快就成为了一起玩耍小伙伴。
江湖小声开口:“何煦。”
“哈哈!太好了,你没忘记我!”何煦喜笑颜开,“不是都说你死了吗?”
江湖摇摇头,没有展开解释,反倒看着他说:“你看起来挺好的。”
何煦有点不好意思地眨眨眼:“还行吧,没小时候那么难熬了……这不,都已经混到研一,当了篮球校队队长,还交了女朋友。”
当年的何煦是个怪小孩,因为他有个喜怒无常爱发疯的妈妈。很多小朋友听从了爸爸妈妈的嘱咐便离他远远的,有些胆子大的孩子还会挑衅地冲他大喊,神经病。幸运的是,何煦生在一个富贵人家,有保姆护着有专车接送,但却没有让他性格里的孤僻消减一点。
搬到美好家园后,江元元一家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对他们表现出过度的戒备,并且成为了很好的邻居,不光是孩子,两家的大人关系也不错,江元元家里做饭的李阿姨还是何煦妈妈介绍来的。
江湖看着眼前阳光健康的何煦,点点头说:“真好。”
何煦满眼的疑惑也掩饰不了由衷的开心,他赶紧问:“你今天怎么来H大了?”
江湖看了眼闹哄哄的阶梯教室,说今天特地慕名来听全老的课。
第70页
同类推荐:
狗男人、
秩序之外(骨科 1V1)、
见异思迁(NPH)、
食髓知味(姐弟骨科,1v1)、
白羊(校园1v1)、
光影沉浮(1V1h 青梅竹马强取豪夺)、
失火(换妻)、
黑玫瑰【母子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