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十九年三月,又是经过了近四个月的漫长航行之后,杨山芦率领的大中华舰队,终于成功到达了北美大陆。
而他选择的登陆地点,就是后世美//帝的精华区域所在——也就是弗吉//利亚州的州府,詹姆士河边上的位置。
而之所以选择这里,那也是有原因的……约三十年前,104名英国殖民者已经在这里登陆,并且建起了英国在北美大陆的第一个殖民点——詹姆士镇,进而掀开了殖民的热潮。
而经过了近30年的发展建设后,英国佬已经成功在北美这块土地上扎下根来。
所以现在,来到这片陌生的,尚未开化的大陆(此时的北美大陆,几乎全是尚未开发的原始森林,和处于刀耕火种状态的印第安土著,‘文明’的火种还很少),所以第一步先和这些地头蛇接洽,还是很有必要的。
除此之外,杨山芦选择在这里登陆的另外一层含义就是……不得不说这些英国佬还是有些狗屎运,他们当年误打误撞的选择在这里登陆,并且建立的第一个殖民点,还是后世美//帝的精华地带。
并且此地距离杨山芦所选的目标,华盛/顿和纽/约什么的,距离也是非常近(只有几百公里的路程),所以先依托此地,打下汉人在此的第一个据点,然后再慢慢发展,这对于建立后世的唐人国,还是很有好处的。
而等到杨山芦率领着大中华舰队,在海边停泊之后,因为之前已经派人通知了镇上的英国佬,所以此时已经有英国人等在这里了。
(杨山芦来到此地,还有身份上的天然优势,他在离开英国之前,就让查理一世给这处殖民地的头目下了一道命令,让他无条件全权听从杨山芦的命令,协助他进行一切事情!所以现在,杨山芦就可以享受到很多便利待遇)。
就好像现在,杨山芦在五百护卫,五百玄甲军的保护下,才刚刚登上了北美洲这块土地,等候的几个英国佬已经迎了上来,为首的一个高个白人还是詹姆士镇的镇长,同时还是当地驻军的头目(因为是草创的殖民地,实行的是军政合一的制度)。
“尊贵的阁下,鄙人代表整个詹姆士镇,欢迎您的到来!”等到看见了杨山芦一行人之后,这位詹姆士镇的镇长立即前来迎接,并且还是以觐见王室的礼节来迎接他——都跪在地上亲吻杨山芦的靴子!态度之谦卑无以伦比!
当然他不这么做也是不行的,通过国王给他的照会,包括之前通知他的人描述中,他已经知道眼前这位是什么样的存在了……
连他们的本土军队都被击败了(海陆两军都是如此),甚至他们的国王还被迫签下了屈辱的城下之盟!所以现在他们这样千把人的一个小镇,还有什么蹦跶的吗?
对于这些英国佬,杨山芦现在还是要利用他们的,所以在双方见面之后,杨山芦就是在不经意中,让他们见到了护卫们身上背着的燧发枪。
而这位艾伦镇长显然也是识货的,等到他看见这些散发着蓝光的燧发枪,和他们装备的火绳枪截然不同(没有了长长的火绳,看着更加精干,简练),他的心中就是一凛,知道这些都是可怕的武器,国内的数万大军就是由此打得找不到北的!
然后他在看见停泊在岸边的如林船帆之后,更是心生敬畏,知道只有不耍花招,老老实实的服务他们,那才是正途。
然后杨山芦见了这个英国佬的表情,也是可以满意……对于这样的欧洲搅屎棍,有了敬畏之心,才会老老实实的听命吧……
当然杨山芦除了敲打他们之外,还不忘给点好处,再丢几根骨头出来。
所以接着杨山芦就是说道:“我虽然征服了英国,但是我还是抱着善意而来,所以你只要好好予以配合的话,我不介意以后向你们的国王写一封推荐信,让你的家族徽章更加闪耀!”
“啊!如此就多谢阁下了!鄙人一定竭诚为阁下服务!”艾伦现在只是一个勋爵,而如果能更上一层楼的话,那就可以当上男爵,正式挤入上流阶层了!所以这样的机会他必须要抓住的!
而且说到底,像他这样远渡重洋,千里迢迢来到这块陌生的土地,然后还要忍受各种风险进行开拓,不就是为了振兴家族吗?可是现在呢?似乎可以轻轻松松的得到了?
所以接下来,这位詹姆士镇的最高头目,就像是见到了肉骨头的哈巴狗一样,就差冲杨山芦摇尾巴了!他就是变得精神百倍,殷勤的在前面带路,领着杨山芦一行人,往詹姆士镇的方向走去。
詹姆士镇建在詹姆斯河的入海口处不远,等到杨山芦一行人来到之后,粗略打量一下,就可以看出哪怕经过近30年的发展,这依然是一个千把人的小镇而已,甚至其中军人的数量一半都不到的。
(当然这也正是英国佬的短板之一,像他们这样的弹丸小国,本土一共才有多少人呢?能比得上大明一个省的人口吗?
所以之所以能够成就日不落帝国的荣耀,也就是他们占据了先行之利的优势而已,不过现在嘛……既然杨山芦来了,也就没他们什么事了。)
然后杨山芦还看到,在河岸的两边,还有一些其他国家所建立的殖民点,像什么法国、德国、荷兰之类的,当然规模同样也都不大,也就是二三百人左右的小镇而已。
然后这些小镇忽然看见一支强大武装的到来,都是派人来了解了一下。不过在大致打探清楚之后,他们都是缩了回去……有能力打败英国佬的队伍,可不是他们能够招惹的。
然后以杨山芦的眼力,再结合他历史上所知道的知识,再这样大致看了一遍之后,就已经知道了这些殖民点现在的状况,总的来说还属于刚刚扎根,尚未展开的状态。
(大约还要二百年之后,此地的殖民地才能形成气候)
既然这样的话,杨山芦也就失去了详细观看的兴趣,他只是进入了詹姆士镇之后,稍坐片刻,就对那位艾伦镇长说明了来意。
也就是需要他提供协助,或者说起到一个向导和印第安人沟通的作用,帮助他们向北开拓,拿下后世的宾夕/法尼亚州,马萨诸塞州,和纽/约州等地方。
而等到这个艾伦勋爵听了杨山芦的来意之后,完全没有任何意见的……反正对他们来说,这块大陆是无穷想象的大,他们英国人到达此地三十年,也不过是占据了微不足道的一个点而已,所以现在这些东方人要去开拓新的世界,他们完全没有异议的。
于是再接下来,杨山芦在这位镇长提供的周边简易地图中,就开始规划起了开拓的路线。
然后初步定下来,他会以詹姆士河为依托,然后向北开拓(初期沿水而居,比较容易开拓定居点),而他的最终目的,就是切割下后世美//帝的东北部精华地带。
这块地带面积很大,包括后世的马里/兰州,宾夕法/尼亚州,新/泽西州,马塞/诸塞州,纽/约州,佛吉/尼亚州等几大洲(里面包含了华盛/顿和纽/约等精华区域),是后世美//帝的精华所在。
如果把后世中国的地域比作一头大公鸡的话,美//帝的地域就可以看作是一把菜刀,而现在杨山芦所做的,就是切割下这把菜刀的刀柄,然后就可以把这把菜刀握在手中。
而这样一来,这把菜刀的危险性,乃至威慑力,就可以大大降低了(因为杨山芦占据的,都是后世美//帝的精华地带,虽然面积只有占到整个美//帝地域的约十分之一,却类似于大明的苏杭,扬州等繁华之地,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当然,要执行这个计划,就必须和此时北美大陆上的主人——也就是那些印第安土著打交道。
而在这一点上,艾伦等殖民者已经在此地生存三十年,有着丰富的经验,所以接下来,杨山芦就让艾伦替他进行约谈,他要和这些地方的印第安酋长们谈一谈,好问他们买下来这些地方。
没错,这就是这个时代通行的方式——出资向他们购买,当然你是用几颗廉价的玻璃珠子,就向他们换下大片的土地,还是采用更加有道德的交易方式,那就取决于你的良心了。
“艾伦,你认识此地的部族首领吗?”作为开拓的第一步,杨山芦就是用手指着距离此地十公里的一块地域问道。
(也就是后世佛吉尼亚州的地域)
“没问题——”这位一心想着更上一层楼的勋爵连忙点头,他在此地生活了三十年,认识附近大大小小几十个印第安族的头领。
并且此时的印第安人还未遭到这些殖民者的大量屠杀(为了以最低成本获取土地),所以此时印第安人的特点就是,部族多而分散。
在北美大陆这块二千多万平方公里的庞大地域上,分布有大大小小几万个部族,每个部族的人口从几百到几千不等(当时整个北美大陆上,因为生产力的落后,印第安人的总人口约在一千万人左右)。
包括这些部族之间,风俗,语言都是各不相同的,所以想要顺利交流的话,就是需要他们这些地头蛇出马的时候了。
然后看见这位英国殖民者做事还算卖力,杨山芦就打算先给他一点甜头了。
“来人啊,去取一箱金币来!”随着杨山芦的吩咐,很快就有护卫扛来了一箱金币,而等到杨山芦示意这位艾伦镇长可以打开后,这位英国殖民者顿时惊呆了——在这个近半人高的大箱子里,里面堆得满满的,都是金光灿灿的,可爱的皇家玫瑰!
(皇家玫瑰是此时英国的主流金币,并且价值很高,1皇家玫瑰等于2英镑)
“好好做事!这些就都是你的!”杨山芦就是又抛出了一根肉骨头,还是比较多肉的那种。
“哗!”这位还徘徊在英国上流阶层门外,收入不高的艾伦镇长,见状都差点乐得晕过去了,甚至激动得恨不得再次亲吻杨山芦的靴子了!
天哪!这么多金币,他干上一辈子能赚到这么多吗?可是现在呢?就这么轻轻松松获得了?
“愿为阁下效犬马之劳!”这位艾伦镇长当即举手发誓!也就是现在没有圣经,不然他都要把手按上去发誓了!
而杨山芦见了就是非常满意,这么点金币就被砸晕了吗?看来效果很好啊!可是你要知道,这些本来就是你们大英帝国的呀!这算不算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呢?
要知道在把英国佬打服之后,这样的赔款都有上万箱的!而现在能用来换取珍贵的土地,还是非常值得的呀!
于是这些都做好后,接下来杨山芦就开始期待,和印第安酋长的正式接触了。
第四百九十二章登陆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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