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让他坐过来,他并不愿意动,我就让周围几个更壮实的鬼佬把他拎到我面前,大把崭新的钞票直接往领口里塞,我揪着他的领带强迫他给我开口唱歌。
他并不愿意唱一个字,也不开口跟我讲话,那双眼睛极明亮,抬起来看人的时候让我种剐肉般的痛感。
“不唱也行,这你给我喝下去吧?”
我把各种酒和饮料添到一起,做了个深水炸弹,然后做了个请的姿势。
他盯着那杯颜色糟糕的酒,看着一圈圈晃荡的涟漪,我不知道他联想到什么回忆,反正是个极其恍惚的神情。
“喝了就可以走?”这是他跟我说的第二句话,除了那句“谢谢”之外。
“那得看我心情啊。”我的指甲在皮沙发上来回滑动,他长得可真对我胃口,心口颤抖得在直发痒。
我这么模棱两可地说他就不乐意了,可周围都是我的人,他们把他的手反剪在背后,膝盖顶着脊背,玻璃边缘撞在他的牙齿上,磕出清脆的声响。
我记得他皱起的眉头,握紧在大腿外侧的颤抖的拳头,还有那绷紧的下颌线,那张高傲的脸在光影之下显得像个被围困的肉食动物。
不肯喝一口。
就连要碰一碰脸也不肯,我那时候年轻骄纵,脾气也很差,拿酒泼他的脸,酒水直接溅进眼睛里,他看起来狼狈,睫毛沾湿了,眼睛都睁不开。
我离开之前让他生生挨了一顿揍。特别吩咐过手下人,不准打脸,因为我很喜欢这张脸,其他地方就随便他们了。
这些我所给予的屈辱,倘若要称之为追求的话,好像的确是很可笑的。
我把自己这些一厢情愿美化太多,我其实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去爱一个人,我比较擅长羞辱人。
我对他做完这些事情也不觉得不好意思,第二天兴致上来,就开着车骚扰他,他上午做house keeper,一个人遛三四条狗,手上拿着报纸和塑料袋,我开着车慢慢跟着,能看到他黑色的背影,虽然绳子在手里握得很稳,可走路明显比常人要迟缓些,弯腰用报纸捡狗的粪便的时候尤其吃力。
我看到他的嘴角旁边有一道可怕的淤青。
我感觉到懊恼,不是特地说过不能打脸的吗?
我跟了李隅一天,看他东忙西忙四处兼职,终于忍不住拦住他,我说你这家伙到底多穷啊,家里人不给你钱供你读书吗?别干这些了,要不跟着我吧。
他的嗓子很哑,身上还有快餐店的炸鸡味,我站得稍远了一点,他吐出来的话却是轻蔑且高贵的,“滚,你算什么东西。”
我算什么东西?他看我的目光没有丝毫温度,就像看一滩社会渣滓,真是目中无人啊……他也不怕再多挨我一顿打。
从这一天起,他对我说的最多的就是“滚”。
后来我才知道,他原来是跟我同属一个阶级的,留学圈里都知道,他是跟家里闹翻了才会沦落到这个地步。
原来是个落魄少爷,他父亲的生意还跟我家有过联系,说不定我们小时候还见过呢。
金鳞岂非池中物,我打听了很多他的事,就知道他肯定不可能继续这样下去。我承认自己不是好东西,就因为这个缘故,我对他的态度就变柔和谄媚了许多。
我不再用酒泼他,也不再进行各种明目张胆的强迫,威胁,亦或是张口闭口的“穷”,可他对我一如既往的冷淡。
白天兼职休息的时候,他通常在桌边发呆,那张俊脸写满了让人看不懂的情绪,怅然若失?还是困惑不解?无非就是失恋,就像只流浪猫本来看到了香肠,低头走近了,却又发现那里什么都没有留下的神情。
忧郁之外更多的就是不解,他像是陷入一个走不出去的数学难题。
解决失恋的方法就是迅速地进入下一段恋情,可他也没有打算谈恋爱。
我找到了很多假想敌,他的同学,或者对他有意思的Omega。真是太多了,我统统清扫干净。我和空气斗智斗勇,进行殊死搏斗,但是我知道自己真正的敌人从来不是她们。
是你啊……可我对你一无所知。
你可实在太狡猾了,就像个幽灵一般横贯在他的生命中。一个巨大的伤口,附着在他的后背上,他醒着不开心,睡着做噩梦,这就是他的生活。
我混迹在李隅的交际圈中,接近他每一个朋友,他排斥我,排斥到最后已经习惯性视而不见。我对他表白,他反倒是笑,“你懂什么是喜欢?喜欢是把你打到吐血骨裂,喜欢是逼迫你喝酒,喜欢是无穷无尽的骚扰和侮辱?”
他是觉得我这种人根本不配说“喜欢”这两个字。
但是日久见人心,我笃定地相信这一点,他并不是完全讨厌我的,甚至于他开公司,我也入股,对于砸钱这种事我向来擅长。
我跟他有过走得很近的时候,有一次我们在同一个车里,我去片场,他去公司,结果路中央遇到爆炸袭击,前挡风差点就震碎了,而他的第一反应是抬手护住旁边的我。
有些玻璃渣溅到他的手背上,划开一些细碎的口子,毕竟脸对女演员来说是很重要的。
我开完笑说,“现在你是有点喜欢我了吗?”
他的手重新搭回窗边,“我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喜欢什么。”
也对,不管旁边的人是谁,就算是个猫或者狗,他都会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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