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知瑾的声音已经恢复了平日的清明,他说:“依你的身体状况,大病没那么容易得,你还有力气骚扰我睡觉,肯定不是太严重。”
姜雨娴追问:“然后呢?”
“你的声音没变,那就应该不是发烧感冒。”他轻笑了声,又继续说:“那晚我特地叮嘱过你,要好好吃饭和休息,我相信你肯定会听话的,所以也不是头疼或胃疼。”
“臭美!”姜雨娴笑着说。
跟他聊了片刻,姜雨娴的心情也没有那么阴霾。她看了眼手表,恋恋不舍地说:“好了,不说了。”
宋知瑾多叮嘱了几句,继而才让她先切断通话。
陆捷得知她缺了一整天的课,上完课的时候,他又把姜雨娴留了下来。刚才在课堂上,虽然她一直都很专注地听讲,但他却发现她病怏怏的,一点精神都没有。前段日子就听她说身体不舒服,还劳烦了家庭医生千里迢迢地飞到英国出诊,他以为是什么大病,语气也染上了几分焦虑:“病还没好?医生怎么说?”
没料到陆捷会这么关心自己,姜雨娴有点受宠若惊。她挣扎了一下,低声告诉他:“没什么事,我只是来了大姨妈。”
原以为陆捷这样的学术派人士对这些问题看得像日夜交替、四季变换一样正常,但姜雨娴很意外地发现,陆捷脸上竟闪过不自然的神色,她才知道这个难以捉摸的男人也是会尴尬的。
☆、第三十九章
第三十九章
陆捷用手背掩着唇,轻轻地虚咳了声:“没事就好。走吧,我请你午餐。”
姜雨娴摇了摇头:“不了,我没胃口。”
“那你想吃什么?”他皱了皱眉头,问她。
思索了三两秒,姜雨娴说:“我想吃小米粥。”
其实姜雨娴昨天就想吃小米粥了,她十分回味顾莞给自己做的瑶柱瘦肉粥,可惜学校附近的餐厅都没有出售。
这个要求让陆捷也有点犯难,他一边掏出自己的手机,一边说:“走吧。”
姜雨娴上了陆捷的车,他所行驶的路线让她觉得熟悉,稍稍回想一下才记得这是通往陆宅的路。他居然大费周章地将自己载到陆宅,她忍不住问:“你下午不用上课吗?”
陆捷连看也不看她一眼,他双手扶着方向盘,沉默地将车子驶回家。
姜雨娴不再自讨没趣,她翻出自己的手机,低头玩游戏。
丘思萍得知姜雨娴过来吃午餐,她已经吩咐厨房那边准备了好味米粥。她拉着姜雨娴坐到自己身边:“雨妞,下次想吃粥就给阿姨打通电话。反正阿姨闲着也是闲着,可以直接拿到学校给你,你就不用这么奔波了。”
陆捷应该还有事忙,他把姜雨娴送到门前就直接驾车离开。席间只有她和丘思萍,她也不觉得拘谨,说话也很随意:“阿姨,你们到英国这么久,肯定还是很喜欢地道的中国菜吧?”
“当然了。”丘思萍还说,家里的厨子是陆庆然特地从唐人街聘请回来的华人,厨艺绝对是一流。她问姜雨娴,“要不这样吧,我有空就到学校找你和小捷,随便给你们带便当。”
“不用了阿姨,这也太麻烦您了。”姜雨娴连忙拒绝。
“怎么会?”丘思萍给她多添了半碗米粥,“其实我很想像其他妈妈一样给孩子送餐,但小捷不喜欢,那我就没有机会了。”
瞧见丘思萍满脸失望的神情,姜雨娴便安抚道:“他应该不想让您太劳累而已。”
“你这孩子,还真会哄我开心。”丘思萍眉开眼笑,继而又问,“听说学校附近都是西餐厅,你应该没什么机会吃到中国菜吧?”
姜雨娴笑眯眯地说:“不是,我的男朋友偶尔会给我做饭。”
“原来你有男朋友了?”丘思萍快人快语,一不留心就把心底话说了出来,“我还打算让你做我的儿媳妇呢!”
闻言,姜雨娴差点就咬到了自己的舌头。镇定下来以后,她跟丘思萍说:“阿姨,陆教授在学校很受欢迎的。”
丘思萍向来都觉得自己的儿子十分优秀,可惜他的性子并不讨女孩子喜欢。听说他在学校受欢迎,她一脸八卦地问:“雨妞,你看见他跟别的女生很亲密?是学校里的老师?还是班上的学生?”
其实姜雨娴没有撒谎。陆捷在学校确实很受学生欢迎,不过她们都是在背后偷偷议论他,很少有人敢主动出击,因为他那张严肃的脸上早已刻着四个无形的大字——闲人勿近。她为求自保,于是便在背后捅他刀子:“我见过了,他跟研究中心里的好些女老师的关系都不错,班上的女同学很也很爱向他求教问题,放学都围着他不愿意离开。”
“有没有特别特别亲密的?”丘思萍追问。
姜雨娴已经骑虎难下。反正陆捷总是压榨她,她这样小小地报复他应该也不算过分。她一咬牙,说:“有,教务处的副主任,我前几天才看见他们一起吃午餐。我想他肯定有女朋友了,不过他暂时不告诉您而已。”
丘思萍一副生气的模样,她说:“这孩子什么都不跟我说,等他回来,我一定要审审他。”
姜雨娴连忙说:“您可千万别把我供出来!”
“没问题。”丘思萍朝她眨了眨眼睛,接着又说,“你不用这么害怕,小捷只是爱板着脸,其实他一点都不凶的。”
听了这番评价,姜雨娴差点又咬着舌头。
往后的几天,陆捷照旧到教室给大家上课,并无异常表现。姜雨娴觉得陆捷肯定已经被他家母亲絮叨过了,因为他看向自己的目光似乎都暗藏杀气。她还以为陆捷很臭骂自己一番,就算他做不来这么没素质的事情,或许也会警告自己,不要再在他母亲面前嚼舌根。不过陆捷什么都没做,他越是这样平静,姜雨娴就越觉得他早已计划好要怎么恶整自己。
姜雨娴把这件事告诉了宋知瑾。宋知瑾听了忍不住笑她是胆小鬼,还坏心眼地吓唬她:“教授很可能就让你延毕几年,然后,每天都换着法子折磨你。”
她冷哼了声,半真半假地说:“他要是不让我毕业,□□诱他!”
宋知瑾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温柔:“那我得先下手为强,早他一步折磨死你。”
日子一天一天地从指缝间溜走。转眼间,宋知瑾已经回国半个月有余。姜雨娴已经完全习惯了英国的学习生活,按时到教学楼上课,积极地参与小组研讨,认真地完成个人作业,若还有精力剩余,她就跟着莎莎到图书馆继续啃掉陆捷的那份书目。
最近的天气越来越寒冷,冬季未至,但气温已经降至十来摄氏度。莎莎已经很不幸地患上重感冒,这几天都窝在宿舍里修养。姜雨娴只得独自上图书馆,出门之前,她还特地把羊绒大衣穿上。
那份书目已经被姜雨娴看了一大半,今晚莎莎不在,她便偷了个小懒,倚在书架旁津津有味地翻着小说。
看到最精彩的情节,手机震动的嗡鸣声便从大衣的口袋传来,姜雨娴一手捧着书,一手把手机摸出来。手指有点僵硬,她在屏幕上划了好几下才打开了新短信。短信是宋知瑾发过来的,他问她在干什么。
姜雨娴告诉他,她在图书馆看小说。
不一会儿,宋知瑾的短信又传过来,他问她在看什么小说。
姜雨娴给他发了故事梗概。她想了想,又给他发了一条短信,问他今晚为什么这么闲。
宋知瑾很快就回复了,姜雨娴将短信打开,里面写着:不闲,忙着想你。
姜雨娴轻笑起来,尽管她的声音很低,但还是引起了旁人的注目。她觉得不好意思,于是将小说放回原位,走出图书馆给宋知瑾拨电话。
宋知瑾应该一直拿着手机,提示音刚响起,他那醇厚的声音已经传来:“怎么?你也想我了?”
“有点。”她的尾音拉得很长,带着撒娇的意味。
“怎么想了?”宋知瑾用一贯调戏的口吻问她。
夜风不断地往她身上灌,姜雨娴将围巾拉高了一点,好半晌才说:“就是,就是……想吃夜宵。”
他忍俊不禁:“真是想得很直白。”
“笑什么,不许笑!”姜雨娴娇斥。
宋知瑾不再逗她,但声音里仍旧带着笑意:“到校门口来,无论你想的是我还是夜宵,我都能满足。”
姜雨娴有点反应不过来,她结结巴巴地问:“你在……你回来了?”
“对呀。”他语气轻快地回答。
一路飞奔到校门,姜雨娴很快就搜寻到那台熟悉的汽车。宋知瑾应该也发现了她的踪迹,他眨了眨车灯,似乎在调皮地跟她打招呼。
宋知瑾随后也下了车,今晚他穿着一件银灰色的开司米大衣,看上去高大挺拔。
姜雨娴几乎是撞进他怀里的。隔着不算轻薄的衣服,宋知瑾的胸口也被她撞得微微发疼。他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温声问她:“脑袋撞疼了没?”
“讨厌鬼,”姜雨娴蹭着他,“你回来又不跟我说。”
他问:“有没有觉得很惊喜?”
“只有惊吓!”姜雨娴嘴上虽不承认,但脸上的笑意却敛也敛不住。
摸到她那没什么温度的手背,宋知瑾打开车门:“先上车,外面冷。”
车门刚被关上,姜雨娴就嗅到一股浓烈的香味。她伸手在后座摸索,终于在车座上摸到一个大大的保温盒。
宋知瑾一上车就看见她兴奋地将保温盒打开,他笑她:“馋猫!”
姜雨娴很无奈地说:“认识你之前,我一点都不嘴馋的。”
保温盒里头放着她垂涎已久的棺材板,姜雨娴捧着自己的脸,高兴地一直傻笑。宋知瑾将食用手套递给她,然后说:“我不确认你喜欢哪个口味,所以就做了几款。”
姜雨娴先拿了一块给他,随后才满心欢喜地吃起来。食物还有点烫手,但放进嘴里却刚刚好,一口要在酥脆的外皮上,里面的嫩滑的白汁立即唤醒她沉睡中的味蕾。宋知瑾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拿出了一个保温瓶,旋开以后就递给了她,她正好觉得口渴,想也不想就接过来喝了。
居然是香浓的玉米汁。姜雨娴一直觉得棺材板和玉米汁简直是绝配,暖意一点一点地在身体流窜,她舒了口气,转头对他说:“真幸福!”
“我也觉得。”宋知瑾盯着她嘴角上的白汁,猛地觉得正有渴望从身体深处涌出。瞳孔稍稍地缩了一下,他突然俯身,动作轻柔地吻住了她的唇。
☆、第四十章
第四十章
暖气嗞嗞地将车内地温度哄得很高,姜雨娴觉得耳根也渐渐地发烫。
他们确认关系这么久,宋知瑾待她向来是克制而有礼,他就算经常把她逗得脸红耳赤,也甚少有逾越的行为。当他这样毫无预兆地亲了过来,温热的舌卷过唇角,浓烈的*混杂着他独有的阳刚气息,她的大脑就罢工了好几秒。
柔软的发丝扫过他的脸侧,宋知瑾觉得体内那股骚动更加肆意地横行。他抽身离开,用微笑掩饰那不稳的呼吸。
被他亲过的地方正火辣辣的,姜雨娴忍不住用手背蹭了一下,用轻软的声音说出嫌弃的话:“哪有人吃着东西突然就亲吻的!”
宋知瑾明知道她害羞,还故意笑她:“这就证明,你比食物更加诱惑……”
姜雨娴不知道这算不算赞美,她一边看着宋知瑾,一边狠狠地咬了口棺材板,口齿不清地说:“你可以很久不见我,但不能很久不吃东西。”
要不是还戴着油腻的食用手套,宋知瑾真想托着她的下巴好好地观察一下她的表情:“跟食物争宠的女人,我还是第一次碰见。”
任何女人都这种问题都很敏感,而姜雨娴也不例外。她歪着脑袋,装作无意地接话:“你以前有很多女人?”
宋知瑾反过来问她:“如果我有很多女人,我妈还会逼着我去相亲吗?”
姜雨娴又问:“那你是不是很喜欢带着女生去游山玩水?”
“我们一般是几个人结伴而行的。”宋知瑾想了想,而后补充,“不过很多年之前,我也试过单独带过一个女生去看日出。”
她很好奇:“为什么?”
他露齿一笑:“当然是因为她长得漂亮,还相当有个性。”
姜雨娴并不表态,只是目光平静地看着他。
“好了,骗你的。”宋知瑾担心她真的会介意,连忙解释,“她就住我隔壁,每天都在酒店附近毫无计划地瞎逛,于是我就带上她而已。”
姜雨娴点头表示理解,她已经亲身体验过这个男人到底有多热心,那时候他们还不算熟悉,他也乐意为自己摆平一箩筐的麻烦,那心肠真是好得不得了。宋知瑾要是生活在古代,他应该是一个仗义的侠客。而转念一想,她又觉得,他喜欢与深不见底的汪洋大海为友,与巍然屹立的高山峻岭为伴,心胸又怎么可能不开阔呢?
回忆起往事,宋知瑾忍不住笑了起来:“后来发现,她居然是我朋友的朋友。”
姜雨娴追问:“你们现在还有联系吗?”
宋知瑾将手套脱下来,从她手中将玉米汁拿过来,喝了一口才说:“她早已经嫁人,孩子应该也好几岁了。”
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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