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文楠手上提着大袋小袋,看不出里头装着什么,她点点头,小声说,“在边上闲逛,想着你会不会在店里,顺路就来看看。”
俞承光“哦”一声,“这边上确实有几家服装店,适合女同志去逛逛。”
话音落下,又是长久的沉默。
“承光,我能时不时来找你吃顿饭吗?我知道,晨卿去剧组拍戏了,你放心,她回来的时候,我绝对不会出现。”
分手之后还能做朋友吗?俞承光从来没有想过这么问题。翁晨卿看起来对什么都不放在心上,但是,她的心细,不可能对杜文楠的存在毫不在意。
既然如此,他就更加没有必要和杜文楠单独联系了,毕竟,他又不缺朋友。
“没有这个必要了,你该有自己的生活。”
俞承光拒绝了她,语气之间并不委婉,杜文楠也不在意,只是扬起手上的几个袋子,“知道我刚才去买什么了吗?我买了几件漂亮的衣服,等回门的时候穿的,就是还没选好要穿哪件呢。对了,承光,我要结婚了,下个星期就结婚了。”
也不知道是在示威,还是想让自己的退场显得体面一些,直到转身的时候,杜文楠都还在笑。
望着她的背影,俞承光只是无奈地笑了笑,她结婚与否,早就已经与他无关了。
只可惜,至少到目前为止,她还没有彻底放下。
第七百零六章 尾声
第七百零六章尾声
在剧组的时间一闪而逝,眼看着这出戏的上半部马上就要杀青了。
最后几天的时间里,俞锦绣干活都特别有干劲,为的不是别的,其实,她也想家了。
她想家,更想念的是程廷。开春了,就连北市的天气都开始暖和起来,说好要在温暖的时候结婚,眼看着这一天,也快来了。
他们并没有定好确切的婚期,而是将所有的安排都交给于美红。于美红不是个爱操心的人,却也整天忙了个团团转,这样一来倒好,于倩也不再是她的重点关注对象了。
于倩和叶世宏提了分手,在这之后,他们之间就再无纠葛了。叶世宏不是死皮赖脸的人,他将自己的尊严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本来就对于倩没什么感情,难道还要为了挽回她而低声下气吗?
这一次分手,本来就不是盼着复合去的,于倩早就已经接受了这一点。
吃了晚餐,于倩又往房间里走,程济森突然出声,喊住她,“倩倩,你等一下。”
程济森是想和于倩聊一聊。
父女俩相处了十多年,却从来没有好好坐下来聊过,于倩总是像个小孩子一样,可是,经过了那一天的事情,程济森觉得她长大了。
她长大了,知道为自己考虑,也知道为父母考虑。不得不承认,当他听见于倩说父亲一辈子没有等过人的时候,心底不是没有触动的。
人人都说,到底是没有血缘关系,他实在没有必要对于倩这么上心。养个十几年,姑娘成了别人家的人,这恩情就断了。可是,程济森知道不是这样的。
养了十几年,他早就已经将于倩当成自己的亲闺女,所谓血缘,真的有这么重要吗?
于倩坐了下来,乖巧老实的样子,笑嘻嘻地说道,“爸,今天我哥不在家,你是不是闲得慌,总想找个人来教训?”
程济森又好气又好笑,“我是这么不讲理的人吗?照你这说法,你从小到大挨了不少训?”
还真不是。
从小到大,程济森对于倩都是宽容的。他很少明令要求她做什么,只说女孩子家家的,只要把书读好,其他随心所欲便好。于倩也的确如他所愿,随心所欲地长大,在叶世宏出现之前,她一直都过得很快乐,现在他们分开了,她的生活也不该发生什么变化。
“倩倩,爸爸前几天和妈妈说过,还是想要给你安排个工作。”
于倩眨了眨眼,笑着问,“爸,你不生我气啦?”
对于程济森来说,孩子调皮捣蛋一些,那都是可以包容的。可是,如果于倩自己的脑子拎不清了,那就是出大事了。在大学的最后阶段,于倩非但没有好好学习,还差点让自己延迟毕业,学校里没法给她安排工作了,还落下个不好听的名声,程济森的确气坏了。
可是,父女俩哪有什么隔夜仇?
程济森敲了敲桌子,佯装发怒,嘴角却还带着笑意,“我还能一辈子生你气呢?罢了,我给你安排一个清闲的工作,如果你想要往上走,那就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至于之前承诺过的房子,爸爸也会给你,如果你觉得触景伤情,那可以换另外一套。”
于美红愣住了,“济森,房子还是算了吧。之前,我就没听说过女孩子结婚的嫁妆是讨房子的,那个时候姓叶的家里没房子,也就罢了,现在两个孩子都已经分手了,倩倩也不缺这么一套房啊。”
家里头房子不少,但是,那都是程济森的。于倩到底不是程济森的亲生闺女,拿他一套房子,于美红总觉得心里过意不去,“再说了,程廷不是也要结婚了吗?房子本来就应该给他才对。”
于美红话音未落,程济森意外地看了她一眼,“两个孩子,一儿一女,一人一套房子,我不会亏待谁,也不会优待谁。于倩是女孩,结婚的时候或许不需要出婚房,但是,给她一套房子,那也是她自己的底气。将来若是在婆家受委屈了,收拾包袱就可以回自己家,多好?”
程济森知道于美红过去过得不容易。与前夫在一起的时候,她受了苦,甚至还被打骂,可是,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只能忍耐。不是不敢离开,而是无处可去。
她没有自己的住处,回娘家又会让家里人操心,于是,一忍就过了好几年。
程济森不忍心让于倩也走这样的路。
“你这做爸爸的,也不知道盼着闺女好!”于美红虽然在数落他,眼眶却已经湿润,再回过眼,看见于倩眼底的笑意,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自己从来没有做过比这更正确的决定。
于倩往嘴巴里塞了一口苹果,慢慢吞吞嚼着,苹果酸酸甜甜的滋味在舌尖漫开,看着父母关切的眼神,她突然想笑。
身边的人来来往往,留不下的,就没有必要再强求,她只需要知道,最亲的家人,会永远陪伴着她,就够了。
……
剧组的拍摄已然到达尾声,终于,再最后一声“卡”响起之时,这前半段的戏结束了。
钟飞还不解,问道,“锦绣,这戏只拍一半的吗?拍一半,剩下来的什么时候才拍?”
“先播出前半段,看观众反应,如果大家认为不错,那就继续拍下去,否则,就不浪费这钱了。在这个年代,这还算是比较新颖的拍摄方式,但是将来,大部分的电视剧都是这样,根据观众的反响来拍摄。”
俞锦绣总是这样,随便问什么,她都能懂,钟飞听得云里雾里,只摸了摸后脑勺,“也不知道真的假的!”
俞锦绣乐呵呵一笑,视线落在了不远处,指了指一个穿着衬衫配着短裙的时髦女人,她问道,“钟飞,你事先知道她会来吗?”
顺着她手指的方向一看,钟飞吓了一跳,像见了鬼一样摇头,“我怎么可能知道?”
话音未落,那女人已经走到他身边,“钟老师,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第七百零七章 少女情怀总是诗
第七百零七章少女情怀总是诗
郑永芳走到哪里,人群便被吸引到哪里,即便在场的全都是见惯了演员的工作人员,可见到大明星郑永芳,大家还是很给面子。
“这不是永芳姐吗?她怎么突然来了?”
“她家就在北市,我估计是因为她表妹在我们剧组,所以她来探班了。”
“永芳姐,能不能给我签个名?我们导演就在那边,要不我领你过去吧!”
一道道声音涌来,将郑永芳围绕,而她则只是微笑而又礼貌地点头,目光却始终紧紧锁定着钟飞。
与钟飞不过是曾有一面之缘而已,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人却留在了她的记忆里。
倒不是喜欢他,只是,钟飞仿佛一面镜子,将她内心深处最阴暗的一面照出,她想要躲避,却始终无奈,到了最后,她甚至意识到,她竟然并不反感这样的感觉。
钟飞太正经了,与他相比,她和她身边的人,倒像是不正经的。光鲜亮丽的外表之下,郑永芳的心愈发空洞,她看着钟飞,迫切地想要和他说说话。
“钟老师,你好。你的伤势都已经好了吗?那个时候我急着离开雅城,赶不及去医院探望你。”
郑永芳看起来真心诚意,俞锦绣轻嗤一声,“劳你费心了。好在那天我和程廷及时赶到,否则,也不知道钟飞会被打成什么样。你不是什么无知少女,见过这么多世面,不可能感觉不到那天杨老板的手下这样对付钟飞 ,指不定是要出人命的。”
郑永芳表面上像是想和钟飞交朋友,可是,她的所作所为,俞锦绣却是看不上的。
郑永芳向钟飞示好,看起来大大方方,眼神中却透着几分忐忑。她略带不安地看着他,小心翼翼的样子,身边的工作人员都惊呆了。
这不善言辞的化妆师,难道大有来头?
年纪相仿的男女,外表也算相配,两个人交流时有流露出若有似无的火花,这很难让人不用意味深长的眼神盯着他们瞧。
不过,钟飞坦坦荡荡。
“我的伤势已经好了,多谢郑同志关心。”
钟飞淡淡地答了一句,就又去忙活了,他一转身,郑永芳的眼神黯淡下来。俞锦绣看着她,冷声道,“如果只是为了找找新鲜感,那麻烦你不要耽误他的时间。”
“如果我说不是吗?”郑永芳不甘示弱。
两个人的交锋没有持续多长时间,薛导演来了,很显然,郑永芳和他是老朋友了,两个人一碰面,便给了彼此一个大大的拥抱。
这拥抱看起来很坦然,让人没法产生遐思,薛导演笑得爽朗,拍着郑永芳的肩膀,“这是什么风,把我们的大明星给吹来了?永芳,晚上的杀青宴,你得和我多喝几杯!”
“我听说肖肖就在你们剧组,她妈妈又总是拜托我妈妈多照顾着,所以来看看她。这孩子怎么样?没给您添麻烦吧?”
顾肖肖长得漂亮,可没有特色,演技也只是马马虎虎而已。其实,身为郑永芳的表妹,她已经得到了足够多的照顾。不过,在这一行就是这样,有后台有背景,路就能走得顺遂一些,谁都不例外。
“姐,你可算来了。”顾肖肖远远地看见了郑永芳的身影,一脸骄傲地跑了过来,看着她活泼的笑脸,薛导演无奈地笑了笑,“没添麻烦,不过还有成长的空间。”
薛导演这评价是够含蓄的。
恰好最后一场戏也拍完了,大大小小的演员们都聚在一起,薛导演吩咐下来,让工作人员通知每一个演员,晚上的杀青宴,谁都不能缺席。
到底是一个阶段的工作告一段落,大家都欣喜异常,翁晨卿和俞锦绣恨不得马上收拾行李回家,可是,这顿饭,不得不吃。
“锦绣姐,晚上不论他们说什么,你都别喝酒。女孩子出门在外,最重要的就是保护自己,只要你不喝酒,时刻保持清醒,谁都奈何不了你。”
大家都是体面人,与暴发户杨老板可不一样,在这个圈子里,想要走捷径的姑娘们多得是,因此,很少有人勉强翁晨卿。
一再拒绝之下,当然也有大导演甚至是赞助商会恼羞成怒,但是,对此,翁晨卿一概置之不理。机会掉了,是她的事情,大不了一年到头少演几部戏,减少产量之后,才能让每一个角色都精益求精,翁晨卿是这样告诉自己的。
在很多问题上,翁晨卿够通透,有时候,俞锦绣甚至觉得她不像是个二十岁都不到的孩子。
“我们明天早上买张机票,我先给承光打个电话,让他提早来机场接我们。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热恋中的情侣都是这样,我懂。”
俞锦绣眯着眼睛笑,翁晨卿赶紧拦住了她,把电话听筒放下,“别,别告诉他。”她的嘴角微微翘起,眼中透着光芒令人无法忽视,这俨然是少女情怀总是诗的模样,“我想给他一个惊喜。”
俞锦绣笑了笑,点头,说道,“好,那我们就自己回去。那傻小子,要是看见你,指不定开心地跳起来了。”
挫折使人成长。
可好在爱情会让她变回天真而又无忧无虑的模样。
俞承光寄来的信越来越多,翁晨卿一天拆一封,就像是攒着舍不得看完的小说一般,细细品读。每一封信的末尾,他总是在问,问她什么时候才回来。
她又何尝不想回来?
现在,终于到了要回去的时刻,她是迫不及待的。
过去总觉得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很快,不着痕迹,让人捕捉不到任何情绪与细节。可心在,她却觉得,时间过得很慢,他们不过分别一个多月而已,怎么像是分别了一个世纪一般呢?
翁晨卿一直琢磨不清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情绪,直到俞锦绣告诉她,她不再为别人而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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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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