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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节

    霍正希一直在笑, 长长的睫毛在颜色的眼前晃, 晃得她一汪心湖都皱了。
    她突然忍不住伸出手, 摸了摸那排睫毛:“你这不是会是种的吧?”
    “没那么无聊, 男人种这个干嘛。再说, 睫毛还能种?”
    “可以啊, 每次看到你这睫毛,我都想去种一排。好自卑哦。”
    “不用, 你拿把剪刀给我修修短就行。”
    这情操伟大到颜色都要哭了。
    两个人就这么面对面互相调/戏了很久,直到客厅里沈继在那儿大喊霍正希的名字。
    颜色头一回觉得沈继这人不解风情, 简直太煞风景。
    两人收拾好衣衫起身, 颜色不想出门, 就送霍正希到门口。对方回头敲敲她脑袋:“好好睡觉, 等考完试再说。”
    颜色冲他眨眨眼睛, 表示没听明白。霍正希却不再多言,笑着转身走了。
    等回到自己家他才问沈继:“你怎么想到回来了?”
    “林琳不方便。”女人来例假什么的, 对男人就是煎熬。
    霍正希笑着拿本书砸他:“那你就坏我的好事儿。”
    “你在也不合适嘛, 我跟你说,这楼的房子隔音不好,你要真想做什么, 不如去酒店开个……”
    话音没落华三多从厨房里冲出来:“什么什么,希希你要跟谁去酒店?”
    霍正希简直不想理这两个人,转念一想又忍不住要笑。
    果然还是太仓促了。
    那天晚上颜色躺床上也在笑,边笑边想霍正希走之前说的那句话, 想着想着愈加没有睡意,第二天上课困得东倒西歪。
    折磨人的考试周还是不可避免地来临了。四门课分四天考,历时两个星期。颜色一改往日稀哩糊涂的状态,把全部的心思都放到了书本上。
    除了吃饭睡觉考试,剩下的时间她几乎都跟霍正希在一起。但不是忙于恋爱,而是忙着复习。
    霍正希自己学习能力一流,教人水平更是没话说。颜色这种半调子的学渣经他一点拨,居然也能茅塞顿开举一反三。
    头一回觉得一个好老师对学习是多么得重要。
    四场考试考得颜色头晕脑胀,最后一场结束的时候,她整个人趴在桌子上,简直不想起来。
    太累了,题目多得她差点没写完。看身边的人不少都面有菜色,有几个女生神情慌张,凑在一起嘀嘀咕咕。甚至有人已经在考虑怎么补考了。
    颜色听得直打哆嗦,摇了摇头把所有跟考试有关的内容都扔出脑袋。
    用霍正希的话来说,只要跟着他的节奏,期末没有不过的可能。颜色一直到这会儿才真的心服口服。
    他明明不是这个专业的学生,却对所有的知识点一清二楚。甚至连大题都能全部押中。颜色这几天背的内容几乎都考到了,最让她震惊的是,霍正希给她复习的时候随手写了几个大题来做练习,结果考的题目几乎一样。
    颜色简直怀疑他就是出卷的那个吧。
    收拾完东西走出考场,霍正希已经等在了那里。
    不时有走过的学生偷看他,甚至指指点点谈论不休,他却毫不在意,就那么悠闲地靠在教室外头走廊的柱子上,一双眼睛只盯着颜色看。
    颜色居然有些不好意思。
    她走过去轻轻捶了对方一下:“你说,这卷子是不是你出的?”
    “不是。其实我买通了教授,他给我看了试卷。”
    颜色好想捧过他的脸仔细看看,这人简直变态到不像话。
    两人往停车场走,霍正希体贴地替颜色拎书包。谁都没提考试的事情,结束了就过去吧,反正过两天就能在网上查到成绩。
    颜色这会儿完全感觉不到紧张,唯一想做的就是痛痛快快睡一觉。
    最近真的太缺觉了。
    霍正希却开车带她去了附近的餐厅吃饭。还是上次她喜欢的那家烧烤店,这回换霍正希点一堆东西,一副要把颜色喂成胖子的架势。
    颜色看着满桌的东西,不免抱怨:“太多了,吃不掉啊。”
    “那就拿回去给三多吃。”
    “你这是准备去炫耀吗?”
    “不可以吗?昨天沈继带了一堆东西回来,说是跟林琳在外面吃饭打包的,三多吃得很欢。”
    颜色突然很同情华三多,一个鬼佬被两个留学生这么“欺负”,亏他还能活得有滋有味。
    “你们这些男人,好幼稚哦。”
    “女生就不喜欢炫耀吗?”
    “有吗?”颜色努力想了想,用力点点头。
    还真有。林琳说她最近走路都带着一阵风儿。其他朋友见了她也都说她“狂妄自大”,都快飞上天了。
    不过他们都很高兴,颜色搭上了霍大神,她随便漏一点内容给他们,也够大家期末考个交代得过去的成绩了。
    只要不当课,什么都好说。
    颜色被喂得肚子饱胀,瘫在座位上懒得起来,最后是被霍正希半扶着走出餐厅的。他把她扶上车子,贴心地系安全带,还问要不要去买药。
    “后悔给你点了这么多,要不要吐一下?”
    “不用不用。”
    吐什么的也太毁形象了,颜色只需要一点时间消化一下就好。
    霍正希就替她理了理头发,一边发动车子,一边跟颜色商量:“明天你有没有空?”
    “有啊,考完了就没事干了。我这个假期不回国。”
    她讨厌坐飞机,所以不怎么频繁回国。
    想到这个她不由坐直身子:“你是不是要回去?”
    “不回去,回去也没什么事儿干。再说你在这里,我也不会走。”
    一番甜言蜜语把颜色轰得七昏八素。
    “那你明天有什么安排?”
    “想带你去见见我的家人。”
    这么快就见家长?颜色的背愈发僵直。她跟霍正希统共恋爱不到一个月,这进展未免太快了。
    “现在就要见你家人吗?”
    “别害怕,不是我爸妈,只是哥哥姐姐而已。”
    “你哥哥姐姐也在这里?”
    “嗯,是堂哥和堂嫂。他们定居这里,所以我才会来这里留学。”
    这话解开了颜色一直以来的疑问。
    总觉得像霍正希这样的学霸,不该来土澳这种地方。凭他的智商去美国顶尖学府也不成问题。
    “来这里是为了有人照顾你?”
    “家里人的想法,他们觉得有亲戚在会好一点。”
    霍正希没跟颜色说,他出国并不是为了学习,只是想逃离一些束缚。去哪个国家都无所谓,不要留在国内时时被家人的双眼盯着就可以。
    “你不想去美国吗?”
    “去哪里不一样,学什么取决于你自己,不在于学校。除非你只是要想那一纸文凭。”
    颜色听得牙疼,学霸的气度就是不一样,他这样的人就算没上过大学,也跟别人不在一个层次。
    当然那是她年轻时不成熟的想法,很多年后明白了霍正希生在怎样的一个家庭,她才真正懂得他说那番话时的底气。
    他那样的人,即便没念过书,也早已在出生的时候就走到了别人前头。
    人比人气死人。
    因为要见霍正希的家人,颜色那晚睡得很早,第二天起来洗澡弄头发还敷了个面膜,剩下的时间就在那里挑衣服。
    说不紧张是骗人的,哪怕只是堂哥堂嫂。
    霍正希说了是吃午饭,十一点的时候来敲她家的门,颜色还在那里为两条裙子纠结。
    林琳给他开了门,笑着解释:“我们颜色还在梳妆打扮,她想不好穿哪身衣服出门。”
    霍正希谢过她后去敲颜色的房门,一进去果然看到床上两套衣服。
    一身清新一身素雅,各有各的好。
    她让霍正希帮忙选一身,对方却摇摇头,走到衣橱间打开门,开始给她挑牛仔裤。
    “怎么,这两身都不好吗?”
    “不是不好,太冷了。”
    大冬天的,穿裙子对膝盖不好。
    “可是裙子好看啊。”
    “在我哥哥面前,你不用太好看。”
    颜色当时不理解这话,等看到霍正希的堂哥时才真的明白这话的真谛。
    她以前一直认为霍正希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男人,但霍家堂家完全打破了这个认知。论五官精致程度,霍正希真的不及他哥。
    长成那样的男人,只存在于画里吧。
    不得不感叹他家基因的强大。
    霍堂哥这人性格十分开朗,甚至有些逗逼。跟他的漂亮外形反差特别大。大概是在国外待久了的缘故,对谁都很热情,见了颜色就是一个大大的熊抱。一开口说话整个人就往外透着欢乐的气息,完全不符合颜色对帅哥原本的定义。
    这么看来,还是霍正希更好。帅得恰到好处,性格也足够高冷。
    这个霍堂哥,整个一个高配版的华三多。
    堂嫂又是另一种画风,知性、聪慧,说话慢条斯里,和堂哥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个家里她显然是最有话语权的一个,堂哥永远都跟在她的屁股后头,一副老婆奴的可爱模样。
    颜色身上的拘束感一下子就没了。
    堂哥愈加人来疯,正说着话呢突然转身上楼,过了一会儿拿了样东西下来,硬塞进颜色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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