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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那人以为他不乐意,大手一挥,伸出五根颀长的手指,“五百块,送我下山。”
    人穷志短的陆惊风一听还能捞个外快,立马闭上嘴巴,从善如流。
    林汐涯从拦车的那一刻起,就在盘算着要怎么开口解释他就是林谙他没死这件令人头大尾掉的事,上了车系上安全带之后,他临时决定走一步看一步。
    毕竟……先度过眼前的难关要紧。
    “你……你赶时间?”
    车子跑起来之后,他一只手攥紧头上把手,一只手撑着座椅,两条腿抻直了抵着前踏板,蓄满力道把屁股黏在座位上,尽量在风驰电掣中维持八风不动的从容风度。实力诠释起表面上看似稳如老狗,实则内心慌得一批的装逼最高境界。
    “我不赶时间,我抢时间。”陆惊风推杆换挡的手速几乎快出虚影,“实不相瞒,你其实上了一辆深夜飙车党的车。”
    “……哦。”
    没想到老干部竟然还有这种充满激情和活力的爱好。
    其实林汐涯上次坐陆惊风的车,就察觉此人车技了得,实属要速度不要命一碰方向盘就瞬间变脸的那一挂,但那天毕竟还是在中心城区,红绿灯和社会闲散车辆限制了他的发挥,也限制了林汐涯贫瘠的想象。
    “雨天路滑,减速慢行,安全第一。”他看着前面断崖似的九十度险弯,车子却丝毫没有减速的迹象,一颗心不自觉提到了嗓子眼,低声惊呼,“小心!”
    可能是照顾到身边多了个惊慌的“五百块”,转过弯后车速真的慢了下来。
    但很快,林汐涯注意到前方一闪即逝的影像,发现自己纯粹自作多情,五百块远远不足以激发陆组长的怜悯之心。
    “闭上眼睛。”身边人蹙眉凛声,脚下松开油门,让车在惯性下滑行,“待会儿不管你听到什么,都别轻举妄动。”
    林汐涯扭头看了他一眼,知道这是陆组长保护平常人的惯常举措,他换位思考,努力想了想正常人乍然听到这话会是什么反应。
    冥思苦想完毕,林大少展现出他浮夸的演技,捏着安全带四下环视,紧张兮兮地说起炮灰台词:“怎么怎么怎么了吗?你别吓唬……”
    话音未落,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捂了上来。
    “五百块”像是突然被按了暂停键,戛然而止。
    那只手的掌心被汗水濡湿,温度高得骇人,阖在眼皮上有点烫。林汐涯试着抬了抬睫毛,感受到一阵不容置疑的阻力,那股热量熨烫着眼睫,顺着毛发末梢一直蔓延至耳根。
    他冷不丁回想起那时候他把两只冻僵的手,按在这人温暖的后腰上时,感受到的奇异的安全感。
    还没来得及细细回味一下,耳边响起大煞风景的呼嚎。
    “快来人呐,谁来救救我啊——”
    求救声被有气无力地拉长,带着哭腔,字字泣血,而且近在咫尺,仿佛就在耳边。
    林汐涯偏了偏头。
    “你最好别动。”陆惊风提醒。
    林汐涯听他的话,真就不动了,他微微眯起眼,从眼前的指缝里张望过去。
    就在他们正前方百米处,发生了车辆侧翻事故。
    一辆白色小轿车因为后轮爆胎冲出了公路围栏,整辆车上下颠倒,四脚朝天,前半边车身悬在半空,轧断的铝合金围栏扎进了前挡风玻璃,也扎进驾驶员的半边肩膀。
    那人打开了车门,头朝下悬在空中,汽车底盘崩裂,玻璃渣子和汽油撒了一地。整辆车头重脚轻,天平般险伶伶地挨在悬崖边缘,摇摇欲坠,这会儿哪怕多压根稻草,连人带车就会滚落出去。
    “谁来救救我啊——”车里的驾驶员捂着伤口,兀自干嚎不止。
    看样子是呼喊了很久,筋疲力尽,嗓子嘶哑。
    然而陆惊风并没立即踩刹车,停下来救人,反而撤了手,猛踩了一脚油门。
    “我刚才看见……”林汐涯还想扭过头去看看清楚,因为他直觉哪里不对。
    “不是捂你眼睛了吗?还偷看,这么不听话。”陆惊风啧了一声,但语气里并没有半点责怪的意思。
    “啊,看啦。”林汐涯大方承认。
    “假的,那辆出事的车已经停产近二十年了。”陆惊风觑着他的表情,想从他脸上看出点端倪,“而且,那辆车的车牌号分成两行,根本不是现在的款式。”
    闻言,林汐涯沉默下来,姜还是老的辣,当时他所有的注意力都被车里的人吸引,根本无暇顾及这些细枝末节。
    陆惊风似乎对这位意外遇到的乘客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挑起一边眉,“你居然不怕?知道咱们遇见什么了吗?”
    “鬼吧。”林汐涯神色淡淡。
    陆惊风侧目,心想:难道长得好看的人胆子也大些?
    “而且我觉得它好像赖上我们了。”林汐涯朝他眨眨眼,斜了斜眼珠,示意他不要看自己,看前面。
    陆惊风心里咯噔一声,预感到会跟什么不愉快的东西的近距离面对面,僵着脖子转过视线。
    盯着看了半分钟,车头处惊现一条惨白的胳膊,胳膊连着的那只手到处摸索着像是在寻找支点,引擎盖上光溜溜一片,实在找不到什么抓手,最终那只手作罢,张开五指,如同吸盘一样直接吸附在了引擎盖上。紧接着拖出一只头颅和半个身子,慢慢朝挡风玻璃爬了过来。
    “让你不救人家吧?你看,找上门来了。”林汐涯翘着二郎腿,说起风凉话。
    刚说完,陆惊风报复性一脚刹车,他整个人被惯性驱使,向前倾倒,一张帅脸直接砸在了挡风玻璃上,跟迅速逼近的鬼大哥打了个亲切的照面。
    相隔一层薄薄的玻璃,恶灵半边脑袋瘪下去,眼眶充血,嘴角流涎,在暴雨里呼哧呼哧喷着乌黑的浊气,龇着牙低吼了一声。
    “哇,丑东西还跟我做鬼脸。”林汐涯往后一弹,扑过去就着陆惊风的手,把雨刮器的档位调快,像是要把脏东西直接刮走。
    丑东西?陆惊风觉得这三个字略有点耳熟。
    那恶灵可能是觉得颠来倒去的雨刮看着特别心烦,两手一掰,直接把两只雨刮器连根拔起,扔了出去。
    陆惊风:“……”
    本来面前挡着一巨大的阴影就挺影响视线,雨刮再一没,暴雨糊了整面玻璃,什么都看不见。
    陆惊风揪了揪头顶乱糟糟的毛,不得不打开双闪,靠边停车。
    发动机一静,那只恶灵就突然不见了踪影。
    陆惊风一手扣住车门锁,想下车查看一番,被副驾驶上的乘客一把拉住胳膊。
    “别下去。它在车顶。等。”
    话音刚落,车顶就传来密集的拍打声,砰砰砰,擂鼓一般砸下来,一声比一声用力,一声比一声激烈。就这暴力程度,让人不免担心这辆便宜车的一层铁皮车顶会不会就此被拍碎。
    “等什么?”陆惊风莫名其妙,“等它主动来取我们小命?”
    林汐涯翻了个白眼。
    他紧张了一路,这会儿终于停了车,憋在胸口的一口气顺畅地呼了出来,放松地靠上椅背:“放心,它不是冲我们来的,大概看一眼就会走。”
    而他垂在身侧的右手,缩成一道黑烟的大清悄无声息地从袖口钻出,自车门的缝隙漫了出去。
    等了一会儿,拍打声果然停了。
    陆惊风看向“五百块”的眼神里多了点刮目相看的意思,“哟,兄弟,同道中人啊?”
    “不稀奇,这山是紫林山,紫林山上东皇观,辨阴阳测祸福之人比比皆是,随便拉个小道童出来,都能像模像样地给你看看风水驱驱小鬼。”林汐涯冲他客气地笑了笑,“再说,正常人这个点跑到山顶干什么?还是这种鬼天气。”
    一路上,陆惊风心里其实一直存着这个疑虑:凌晨,山顶,暴风雨,这种情况下搭顺风车的普通人少,打劫索命的变态倒多,本来打算为了五百块静观其变,没想到到头来,对方真不是什么普通人。
    疑虑一下子就烟消云散,从自身的职业出发,陆惊风对此很能理解,毕竟任何见鬼不乱以此为业者,不管在什么时间点出现在什么地方,都不足为奇。别说人烟稀少的山顶了,就算是墓地殡仪馆火葬场都说得通。
    雨一时半会儿没有停的意思,雨不停,坏了雨刮器的车就没法开。
    这两个“萍水相逢”的大男人就这么尴尬地被困在了车里,不得不接受一件事实,那就是——他们将一同捱过接下来无聊的几个小时。
    第28章 第 28 章
    即使是三伏天, 凌晨的山顶还是有点凉,再加上常年与冥兽为伴,体质变得阴寒畏冷,别人都穿短袖裤衩的时候,林汐涯仍披着件薄薄的暗灰色长风衣。
    他从风衣口袋里摸出一盒烟,熟练地拆封开盖,哒哒两声拍了拍烟盒的底部。
    烟蒂就跟算命的签一般, 自动从竹筒里跑出来两根。
    “抽吗?”他递到陆惊风面前。
    陆惊风脸上闪过一丝犹豫,放在方向盘上的手动了动食指,看上去有点心动, 最后却笑着谢绝:“不了,谢谢,正在戒烟。”
    林汐涯挑了挑眉,收回手, 自己也没抽,把烟又揣回了兜里。
    不停有比赛的车辆呼啸着从旁边掠过, 陆惊风跟强森汇报完情况,对方的意思是让他守着车等雨停了再开回来。陆惊风也是这么想的,他掏出手机看时间,发现电池容量已经飘红预警, 在自动关机的边缘苦苦挣扎,于是连忙打开超级省电模式。
    连手机这种天然尴尬屏蔽器都失效了,陆惊风一下子有些茫然,不知道怎么打发时间, 捣鼓起车载电台。
    然而车队改装赛车,为了速度这一终极目的,会尽量整车轻量化,一切与竞技无关的配置都得摘除,别说电台音响,原有的后排座椅都给卸了个干净。
    “你要不试试看手机叫个网约车?”陆惊风提议,“这雨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停,别耽误了你时间。”
    林汐涯揣在兜里的手正好攥着手机,睁着眼睛说瞎话:“出门着急,没带手机。”
    陆惊风狐疑地撇嘴,心想这是哪个深山里出来的山顶洞人。
    二人各自磨蹭了良久,车内终于陷入寂静的沉默。
    林汐涯率先给自己找到了乐子,他一条胳膊肘抵在车窗上,歪着身子,懒懒地撑着头——往死里盯起陆惊风。
    一晃就是十二年,自从对上了号,他就想方设法地想在眼前这人身上,寻找当年那位“叔叔”残留的影子。
    陆惊风仰头靠在椅背上,双臂交叉环抱住胸,阖着眼闭目养神。
    看着挺淡定自如的样子。
    但那只时不时就上下耸动的喉结却诚实地暴露出他此刻的不自在。车内开着冷空调,一点没起到降温的效果,林汐涯就看着他额头上细密的汗珠多到堆不下,顺着濡湿的鬓角滴在宽松的领口上,聚在锁骨凹陷进去的那一块洼地里。
    此情景突然给了他灵感,让他终于捕捉到二者之间奇妙的联系,眼睛登时就亮了起来:没错,锁骨!他当年蹭过的!
    作为一个陌生人,对方打量自己的视线实在太过专注与炙热,且明目张胆肆意妄为,简直称得上无礼,想让人不去在意都难。
    陆惊风憋了很久,浑身的细胞都叫嚣着别扭,终于忍无可忍,倏地睁眼。
    “我脸上是开出朵花儿来了么?”他眼含戏谑,用揶揄的方式提醒对方注意收敛,“这要换成个大姑娘,得以为你是个耍流氓的痴汉或者采花大盗了。”
    闻言,林汐涯的反驳箭矢一般本能地射出,“不敢不敢,阁下要是姑娘,全天下的采花贼都得从良了。”
    陆惊风:“……”
    这人什么毛病?还会不会说话了?
    一句话把天聊死是林汐涯从小到大引以为豪的秘技,替他挡了无数泛滥成灾的烂桃花,这个技能一旦挂上了一时半会儿就取不下来。意识到自己那句话疑似杠精附体,他调整了一下坐姿,用破篓子把泼出去的水往回划拉:“我是说……嗯……你要是姑娘,美得太高贵,让那些采花贼自惭形秽。”
    陆惊风惊叹于对方清奇的谈话技巧,干巴巴地回了句“过奖”,就不动声色地偏过半边身子。
    拒绝交流的姿态很明显。
    垂头欣赏了半天自己那双完美的手,林汐涯不甘寂寞,试图再次寻找突破口:“朋友,其实我刚刚是职业病犯了,情不自禁就研究起你的面相,还顺手卜了一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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