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庄锦看向莱茵。
那双碧色的眼眸一眨不眨地凝视着他, 庄锦的确从中看出了温柔,但爱意……原谅庄锦,他从来没有搞清楚过那种东西,所以也不会看。但庄锦还记得来之前查的资料。在莱茵·埃文斯的资料里,明确地写着他的举止宛如上世纪英国的古老绅士,在每个社交场合都表现得犹如一本礼仪教科书,可却从来不做多余的社交。
多余。
庄锦咀嚼着这个词。
试镜办公室里还有许多演员没走,他们惊奇而诧异地打量着这一幕, 间或有两道羡慕嫉妒的目光落在新面孔庄锦身上, 又很快移开, 叫号的秘书看似没有受到影响, 只有偶尔掠来的视线说明着她的关注。
[你们对彼此来说都是陌生人。]
[但在见到你沉入水底的画面时,他突然疯狂地爱上了你,他打通关系, 买下了你被打捞起的尸体, 为你化妆、为你穿衣、为你保鲜, 日日与你同眠……]
[他很痛苦,又很快乐, 他说他亵渎了神,说你一定是主座下的天使, 他在十字架前跪下,在忏悔室里绝望地流泪,却始终不愿意放开你。]
庄锦想起学习机的描述。
人类的情感是很复杂的。
而在面对爱慕者时,他们总会不由自主地卸下些许防备。
无论男人或者女人, 即使对爱慕者没有那方面的意思,也会不由自主地对爱慕者更加温柔,原因无外乎是虚荣心得到满足魅力被肯定、因为这份情感的存在而认为对方是安全的自己可以影响乃至掌控对方、怜惜对方的求而不得而带点高高在上地施舍……
尤其是爱慕者非常优秀的时候。
正常情况下,直接把话说清楚坚定拒绝是最妥善的处理方法。
但在事情挑明之前这么做,无疑是自作多情。
庄锦以置身事外的态度冷冷地想着,礼貌地拒绝了热情的莱茵。
前世的轨迹只能作为参考,换了时间和地点的相遇不一定会达到相同的结果,实际上,对于前世的莱茵究竟是不是爱上自己,庄锦也持有疑虑。没有任何交流,仅仅是外貌上的吸引,这样的爱,理应不是爱情,而是对美的追求。
就算莱茵是个追逐着美的艺术家吧,那么他爱的究竟是庄锦的颜色,而是将这份美丽变为永恒的死亡?
或者二者皆有吧。
和程妍回到酒店的庄锦按部就班地做着自己的日常,等待剧组的消息。
显而易见的是,莱茵当时给他的,并非精灵芮特的台词,后续会有什么变化呢?
试镜间。
莱茵闷闷不乐地回来,重新坐在长桌边的空位。
选角导演古德温看着他的模样也能脑补出他遇到的挫折,不由清了清嗓子,把得意和庆幸的情绪憋了回去,这才道:“真难得,还有人能够拒绝我们的伯爵?”
伯爵是莱茵的外号,来源于他曾演过的一个吸血鬼角色,那个角色太过深入人心,之后粉丝便把这作为了对他的昵称,而根据小道消息,莱茵的父亲的身上的确有着英国女王赐下的爵位,以后会传承给他,具体是哪个爵位就不清楚了。
这已足够令人疯狂。
莱茵倒是没有受到多少打击,“加西亚来自华国,那是个含蓄保守的地方。”
古德温:“……”
真的很想泼冷水啊,如果接着说一句“那里的多数人仍然遵循着男女才能相恋的固有观念”会如何呢?古德温终究没有作这个死。虽然他是选角导演,按理说在剧组的权利比莱茵更大,选角更是应该以他为主,然而职位只是相对,终究还是要看谁更有能力。
这能力便与权力相对应。
《神之眼》是典型的好莱坞商业大片,里面的特效将会非常烧钱,过亿是肯定的,说不定不只一个亿。如果这钱不能合理地烧,最关键的是烧了赚不回来,即使华纳是好莱坞八大影业之一,不会因此破产,也要受到不小的创伤。因此在导演方面,华纳请了特效片权威大卫·迈凯伦,而大卫理所当然地带上了自己的御用男主角莱茵,在剧组的成员中,莱茵和大卫甚至可以被视作一体,话语权当然不容小视。
这和裙带关系不同。
御用演员是这样一种状态:在这个演员身上,导演更容易在他身上找到灵感,拍出更好的影片,更容易将自己的想法传达给观众;而演员在这个导演身上,也能够更自如地展现自己的魅力,比在其他导演手下的状况要好许多……
他们是共生的。
很奇妙的关系,但确实存在。
如古德温所料,莱茵很快和大卫说了自己找到个合适扮演魔王的演员的事情,而大卫对莱茵的信任非比寻常,在和古德温确认了一下庄锦的演技,又自己上网找了找资料后,大卫就同意了这个提议。
魔王在剧情里是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但说实话,戏份不算很多。
这种片子嘛,你懂的,小打小闹用不着魔王这种关底boss出场,开大的时候拼的是后期特效,不是人……
莱茵准备亲自去通知庄锦这个好消息。
空运来的保加利亚粉玫瑰被灵巧的双手扎成一束,莱茵换了套最能展现自身魅力的西服,在选用哪一款香水的问题上纠结半晌,然后是搭配的手表、胸针、袖扣、领结、皮鞋……
等他终于搞定一身的行头,已经是两小时后。
莱茵懊恼地呻吟一声。
玫瑰都快不是最好的状态了!
为了防止好莱坞媒体胡乱报道给庄锦带来困扰,莱茵订了庄锦所在酒店的房间,开着车直接前往,依照房客的身份信息直接将车停进了地下停车场,从负楼层直接上去找人——在这样的高档酒店,又是事先不知情,应该可以最大可能地避免被偷拍。
然而莱茵没想到的是,庄锦已经受到骚扰,换酒店了。
好莱坞众多媒体的节操绝对是负值。想想吧,在一个连总统内裤是什么颜色都争相报道并引以为荣的国度,你还能相信媒体有底线这玩意儿吗?!事实上,《伯爵的东方恋情》之类的消息早已流传在各色小报上,那天莱茵追着庄锦出来的情景,可是有不少目击者的。
这种靠着花边新闻小道消息为生的小媒体并不被庞然大物们放在眼里,处在好莱坞上层的莱茵也自然地忽视了它们,电影之城的媒体实在太多,谁有空去注意一群蚂蚁中的几只?
可站在华国媒体的立场,凡是关于自家艺人的报道,他们都很有兴趣,因此这个消息,在华国人看来,就如黑夜里的探照灯一般显眼,大v一转就迅速传播开来,顾钦都已经急得上火要飞美国了。
和消息滞后的莱茵不同,顾钦有第一手情报。
直接问庄锦的。
到了好莱坞,顾钦定了定神,怀着紧张和激动的心情发短信,“我到好莱坞了。你在哪?”
这个信息可以揭露很多东西。
但他已经顾不上了。
往日和庄锦的互动浮上脑海,顾钦认为这不是自己的错觉,庄锦……应该也是喜欢他的。尽管得出这个结论后顾钦怀疑自己想得太美,可在顾茜和安以源两大智囊的肯定下,顾钦认为这个想法有很大可能性是对的。
然后他看到了莱茵示爱的消息。
莱茵·埃文斯。
无论从外貌气质还是才华作风上看,这都是个威胁性非常大的情敌。
于是顾钦来了。
庄锦的短信回得不快不慢:“萨丁酒店。”
没有问顾钦为什么在这里,为什么要找自己,仿佛不在意,又仿佛心知肚明。
这样的神秘,恰似优雅而若即若离的猫科动物,顾钦不期然想到寝室里的白雪,心情突然放松下来。
顾钦叫了车,前往目的地。
窗外下起了雨。
初时很小,而后越来越大,没伞的行人躲在建筑物的遮蔽下,隔着雨帘,顾钦心不在焉地打量着这座陌生的城市。
舒媛曾经带着儿女来这里玩过,但那是顾钦和顾茜都还小,到了现在,几乎已不记得那时的见闻,何况,这种繁华城市的变化,总是日新月异的。到了酒店不远处,司机没有再往前开,按照客人的要求停在一个便利店门口。
顾钦结账,进入便利店买了伞,又在附近的花店买了一束红玫瑰,借镜子整理了一下着装。
鲜花店的女老板暧昧地看着他,“约会?”
顾钦没有解释的意思,顺着这个说法点点头。
“祝你有愉快的一天。”
“谢谢。”
雨不知不觉停了。
顾钦的视线转向街道,陡然一凝。
长街尽头,一个手捧玫瑰的绿眼睛男人缓缓走来——莱茵·埃文斯!
第107章
庄锦最喜欢的天气, 就是小雨。
与那种暴烈如千军万马的倾盆无关, 他爱的是淅淅沥沥的缠绵, 如果能配上青石路那样如同江南水墨描绘的画卷更好, 可惜的是,这里是好莱坞, 国际化大都市, 快节奏、摩登、时尚, 注定没有那种意境。
庄锦打着把伞, 准备下楼买点东西。
萨丁酒店的格局, 看起来就有一种“我很贵”的直白感觉, 这个城市不欣赏内敛,就和这个国家一样, 大胆而激进。
雨天的行人较少, 再加上乌云遮蔽天空, 使得白天也给人夜晚的错觉, 路灯已亮起,让人分不清白昼和黑夜。庄锦慢悠悠地出了电梯, 从酒店的侧门走出。
说是侧门, 其实离正门并不远。庄锦对着手机上的导航辨认了路径,沿街延展的方向走了几百米, 只要再穿过一条马路, 就可以到达目的地。国外的好处在于,他在这里没有名气,没几个人能认出自己。
庄锦信步走在两条街道中间的空档处, 路人行色匆匆,红绿灯在雨中蒙上层湿润的色泽。
天色昏沉。
“咝——”
忽然之间,粗哑的、尖锐的声音刺破耳膜!
“啊——”
有路人尖叫起来。
伴着轮胎摩擦地面的刹车声和打滑声,两束白得刺眼的光朝着路中央斜斜射来,雪亮的探照灯不断靠近,时间骤然停止。来不及逃离,也没有逃离的意思,路人惊恐的脸仿佛离得很远,扭曲成呐喊的形状,庄锦的脑袋里悠悠漫上这样一个念头:车祸啊……还没试过呢。
[庄锦!]
1秒或者1毫秒,又或者更短,酒店高层骤然跃下一个小小的橘色身影,学习机首次体验到心急如焚的滋味,程序飞快地运算着各种可能:要靠机器猫的身体拦住失控的汽车纯属天方夜谭,为今之计是脱离这个身体进入宿主体内,然后操控人类的肢体避开,而整个过程需要的时间是……车辆触碰到人体的时间是……
来得及。
学习机心神一定。
对于这冠绝蓝星的ai而言,在碳基生物眨眼那样短暂的时间里,它就能做到很多事情,两者的时间观念可说是完全不同。
[我是不是该给你起个名字?]
[???]
[一直叫你学习机,作为宿主来说,我很不合格吧。]
第9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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