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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摸金玦之鬼门天师(出书版) 第3节

第3节

    肉铺张掌柜可没看见这出儿,还当画阴阳八卦的火居道是连人带船让河中大王八拽走了,天老爷,这得是多大的王八?而大少爷吃这一惊非同小可,直吓得三魂渺渺七魄茫茫,三魂渺渺满天飞、七魄茫茫遍地滚,眼前一黑,一头扑倒在地,和死人没什么两样。肉铺掌柜只好将他扛回家,热腾腾一碗肉汤灌下去,这才让大少爷还了阳。
    画阴阳八卦的火居道贪心盗墓,从而死于非命。大少爷原以为富贵已在眼前,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火居道这么大的能耐都下河喂了鱼,自己这几斤几两哪够瞧的,却又想“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他火居道没有发财的命,我大少爷未必没有。奈何盗墓抠宝可不这么简单,真正的大墓不好找也不好挖,好挖好掏的坟包子里又没值钱东西,只好仍在老鼠岭上打猎为生,由于肉铺掌柜救了他一命,一来二去俩人成了朋友。
    据说后来大少爷又遇上了教他打猎的那个老头儿。老头儿告诉他,那个火居道是个偷坟盗墓的旁门左道,因为这次要掏的这个主儿来头太大,不敢轻易下手。而大少爷的玄狐皮旷世难寻,不但可以辟邪,玄狐皮还可以避水,要掏水窑儿非得有玄狐衣不可。麻杆儿和肉杠子也各有用处,先说这麻杆儿,都知道麻杆儿皮可以搓成麻绳,却不知这麻杆儿芯乃引火之物,麻杆儿与麻皮分离开以后,把麻杆儿浸泡在烂泥里,数天后再挖出来洁白如新。老乡们出行前往往将晒干的麻杆儿搓成“火具”,半夜点上用来照路,麻杆儿引的火乃极阳之火,阴风都吹不灭,阴阳相克,因此可以打开墓门。再说这肉杠子,在肉铺掌柜的家传了好几代,不知道积了多少血污油腻,不论是妖魔邪祟还是大罗金仙,都怕污秽之物,经年累月杀猪切肉都挂在这肉杠子上,又添了几分杀气,据说这东西可以降尸。他之前让大少爷躲在岭上打下玄狐,是因为那个东西入了魔道,吃了很多人,所以才要找人除掉它。而大少爷祖上最擅猎狐,甭管大狐狸、小狐狸、公狐狸、母狐狸,也不论是一只一只地打,还是成窝成窝地掏,反正死在家祖手上的狐狸是不计其数,牛羊这般的畜类见了屠户都会自知命在旦夕,更何况狐狸这么有灵性?这世上的狐狸见了他家的人必先怕上三分,虽然大少爷一无是处,唯独枪法了得,又是这家的后人,这才让他在岭上打下玄狐。
    而大少爷有纵纹入口,必当穷饿而死,没有大富大贵之命,家里有多少钱也得让他造光了,即使积下大德,顶多也就有口吃喝饿不死。如果他将鹿皮口袋埋在屋子东南角,上山打猎绝不空手而归。可他一时贪心,跟随画阴阳八卦的火居道前去盗水鬼墓,致使玄狐衣连同火居道一并葬身河底。大少爷听后顿足捶胸、追悔莫及,也知道这老头儿绝非常人,便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哀求。老头儿虽知这大少爷自作自受,但他毕竟帮过自己一个大忙,也不忍心看他吃不上饭,又给他指了一条活路,让他如此这般、这般如此。
    大少爷又惊又喜,以为自己时来运转了,他按老头儿指点黑灯瞎火跑到岭上,挖出一块青石板,使出吃奶的力气将石板移到一旁。下面是个土窟窿,当中无棺无椁,仅有一具枯骨,也不知死了多少年了,穿的长袍和那个老头儿有些相似,可是已经朽烂了,难以细辨。枯骨怀中抱了一个油布包,从里到外裹了七八层。大少爷发财心切,硬着头皮从枯骨怀中掏出油布包,连下拜带作揖,又磕了十来个响头,才将青石板推回原位,揣上油布包连滚带爬下了老鼠岭。
    大少爷以为土窟窿中的枯骨是个土耗子,江湖上说黑话,习惯将扒坟挖墓的土贼叫土耗子。土耗子身上的东西,必定是墓中的陪葬珍宝,非金即玉,拿出去卖掉,少说也够他抽上三五年福寿膏,结果打开油布包一看,大少爷傻了眼。当中仅有一卷古书,以及一个勾形玉玦,过去也有人说这是玉勾,比玉环少一点儿,玉质近乎水晶,通透无瑕。什么叫“玦”,古人云“满者为环,缺者为玦”,说白了玦就是缺了一块儿的环形,盗墓摸金之人将它挂在身上,告诫自己干这个勾当不能贪得无厌,全其义、绝其贪。
    古书记载内容无非阴阳风水之类的堪舆口诀,名为《量金尺》。葬书有云:“铜山西崩,灵钟东应。”这话是说西边的铜山崩坏,远在东方的灵钟会有响应,皆因铜出于山,暗指人死之后入土为安,而葬处形势之吉凶,仍会左右子孙后代的福祸。阴阳风水中“以水为贵,以龙为尊”,搜山寻龙称之为“量金”。大少爷从老鼠岭上掏的这卷古书,当不得吃当不得穿,却是寻龙点穴盗墓取宝的秘术,勾形古玉是盗墓开棺的镇物。民间传说有勾形玉护身之人可以“出入阴阳”,到墓中取宝能够保全身而退。
    老头儿之前告诉过大少爷:“你这辈子没有大富大贵的命,任意妄为只会招灾惹祸,拿了这个东西可别乱用。”大少爷财迷心窍,赶上年头不好,他也当过土耗子,不过不敢进大墓,也没掏出过什么值钱的东西,始终那么穷。虽然他一没得过传授,二没拜过师傅,但是手上有《量金尺》秘本,当个土耗子还发不了财,也真说不过去。实际上不是他不想发财,而是没有发财的命,不是天时不到,就是地利不和。有一次手头吃紧,饭都吃不上了,有心去掏座墓冢,结果走到半路赶上土匪刘麻子作乱。这个刘麻子,祖上世代为匪,凶狠狡猾、嗜杀成性,而且势力很大,麾下尽是虎狼之众,真可以说是杀人如麻,在当地提起他的名号,三岁小儿夜不敢啼。之前有个军官被人冤枉判了死罪,这个人有脑子,从牢城中逃了出来,走投无路落草为寇,归顺了刘麻子。刘麻子爱惜他有些个用兵之才,封为了狗头军师。他也当真对得起刘麻子,把山上这些大大小小的土匪组织起来整日操练,完全按照军队的规矩来,这一下土匪们烧杀抢掠更是得心应手,刘麻子的势力也逐渐扩大,成为了地方上最难治理的一股匪患。官面儿上征讨了多次皆大败而归。
    当地有一路军阀,也是土匪出身,自己打了个如意算盘想把刘麻子这一众人马招安,一是平了匪患,二来扩大自己的势力。没想到刘麻子手下这个狗头军师也是诡计多端,托人告诉军阀愿意归顺,等刘麻子带领着手下的一众人马,全副武装由山上下来,直奔军阀所踞的县城。因为是打着归顺的牌子,这一路上也无人拦阻,可一进县城就翻脸了,打得守备部队措手不及,占据了县城烧杀抢掠。军阀那边赶紧调兵夺回县城,双方反复交战,一连打了十几天,直杀得昏天黑地,积尸遍野,血流成河,从城里到城外,方圆几十里之内的人全死绝了。
    大少爷前去掏坟,路过此地被乱匪的人马裹住,土匪可不管你是不是军队的人,只要不是自己人举刀就剁,眼看躲不过去这一刀之厄了,急中生智卧倒在死人堆里,在脸上抹了血迹,又抱了几个死尸挡在身上,他躲到下边,合当命大不该死,这才没让乱匪杀掉。等到乱匪过去,他仍不敢出来。直到半夜时分,万籁无声,大少爷才把脑袋探出来,见天上的月亮又大又圆,月光澄澈,四下无人。他正要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却见烛光晃动,由远而近。
    大少爷吃了一惊,以为乱匪去而复还,万不得已再次装死。过了没多久,但见一个童子手捧灯烛在前开路,后边跟了一个穿黄袍的人,面容枯槁,脸上神色怪诞,阴沉沉的一言不发。大少爷瞧出对方来者不善,乱匪刚过去,却大半夜的在野地里走,还什么地方死人多往什么地方走,能是好人吗?那个年月兵荒马乱,到处都在打仗,战乱过后,经常有胆大的泼皮无赖,趁天黑来剥死人身上值钱的东西,这些人心黑手狠,见到半死不活的往往会杀掉灭口。他见情形不对,一时不敢妄动,一动不动地躲在死尸下边,偷眼去瞧来人的举动。只见这个穿黄袍的人摇摇晃晃走了过来,离近了一看更觉得诡异,但见此人面色蜡黄、眼窝凹陷,太阳穴都塌了,张开的薄片子嘴,有出气儿没进气儿。虽然穿着袍子看不出胖瘦来,但往手上看,皮包骨头、青筋暴露,手指甲二寸来长,还都是黑的,怎么看都不像个活人!再瞧这个童子,六七岁的年纪,穿得花花绿绿,手捧一根白蜡烛,小脸儿惨白惨白的,还涂得红一块儿粉一块儿,看着倒像是扎彩铺里的纸人儿。
    深更半夜在荒郊野外死人堆里看见这么两位,别说是大少爷,换了谁也受不了啊!但见这个穿黄袍的用手一指,命童子以灯烛照尸,凡是妇人、老翁、小孩,以及缺胳膊少腿儿身首两分的,皆弃之不顾,伸手抓起来扔到一旁,扔树叶也没这么轻易。吓得大少爷魂飞胆裂,一口气没提住,裤裆里又湿了,恐怕穿黄袍的人将手伸到自己头上,大气也不敢出上一口。
    过了一会儿,穿黄袍的人拎起一个壮年男子的死尸。死尸身材魁硕,膀大腰圆,他借灯烛之光仔细观瞧半晌,见是个囫囵尸首,这才点了点头,将死人拎到面前,脸对着脸,张开口往死人脸上吹气,吐出来的气息有如一缕黄烟,都被死人“吸”了进去。再看穿黄袍的人气息渐弱,身材高大的死尸却冉冉而动。如此持续良久,死人忽地睁开了双眼,穿黄袍的却已毙命。活过来的死人将穿黄袍的推倒在地,用手抖了抖身上的泥土,仍是一声不吭,命那个手捧灯烛的童子在头前带路,大摇大摆地竟自去了。大少爷惊骇欲死,常听人言讲,仙家分为“天、地、人、神、鬼”,天仙和神仙最高,属于天道;人仙和地仙其次,属于人道;而这鬼仙则是地府里的恶鬼修成。虽说都是修炼得道,唯有这鬼仙的修法最邪门儿,必须找活人借形,可是害了人就得不了道,因此要找刚死不久的尸首将元神附上去,等到朽坏了再找下一个,说俗了叫借尸还魂,难到这是个鬼仙不成?
    大少爷吓破了胆,哆哆嗦嗦一夜没敢动,等到鸡鸣破晓东方渐白,他才从死尸底下爬出来。经过这一番惊吓,大少爷的命没了一半,身子大不如前,有心当盗墓的土耗子也当不成了。要说他这一辈子,简简单单两句话可以说完——发财如做梦,倒霉似落坑!
    咱们说的这位大少爷,正是我的祖父。我出生于全国解放后的1951年,后来“文化大革命”开始了,我祖父也让人揪出去批斗了,原因是他在解放前从事的行当也属四旧范畴。祖父挨完了斗还不明所以,偷偷问我:“怎么他大舅、他二舅、他三舅都没事儿,非跟他四舅过不去?你说他四舅招谁惹谁了?”
    他虽然不太明白外面的运动,可也担心身边几十年的《量金尺》秘本和勾形玉是个祸头,又觉得失传了可惜。于是他口传心授,让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记下,这才将秘本付之一炬,勾形玉则让我揣在身上。至于他怎么在老鼠岭上打天灯,怎么跟个画阴阳八卦的老道下河盗墓,如何遇上一个老头儿指点,又如何得到《量金尺》和盗墓贼身上的玉勾,全是他跟我说的,我只是当成故事来听。真与不真您往后看,当时我可料不到,他在几十年前遇见的东西,又让我给撞上了!
    第三章 向风中逃亡(上)
    1966年、1967年、1968年三届初、高中毕业生,合称“老三届”。这些学生离开学校之后,无非三条出路,一是参军,二是上农村插队,三是接班顶替下厂当工人。在我们那个年代,对任何人来说,参军都是上上之选。我以为我根红苗正,又是军区子弟、毛主席的好孩子,入伍参军天经地义理所应当。从小接受的教育以及我的家庭环境,也都让我认为我注定会成为一个军人,在解放全人类的战争中建立不世功勋,万没想到过不了政审这一关,稀里糊涂变成了“可以被教育好的子女”,同样命运的还有胖子和陆军。胖子是当年那位肉铺掌柜的后人,我们两家三代交情,从他光屁股穿开裆裤我就认识他了。陆军则是我和胖子的同学,近视眼,小白净脸儿,平时爱看闲书,爱贪小便宜,净出馊主意。既然当不了兵,工人阶级又不要我们,我们哥儿仨唯一的选择,不外乎“广阔天地炼红心,上山下乡当知青”。
    当时的知青管种地不叫种地,自嘲为“修理地球”。不过知青和知青不同,基本上分成两大拨儿,插队知青是去农村落户,户口落在农村,干的全是农活儿;另有一拨儿称为兵团知青,去到屯垦兵团,在边境上开荒,施行半军事化管理,环境也许比牧区、林区艰苦,但是可以摸枪,除了没有领章帽徽,和正规部队没有多大分别。
    我们三个人当然选择后者,虽说生产兵团也有政审,终究比正规军宽松。几经周折,我们进了北大荒生产建设兵团农垦三师机枪连。没到北大荒之前,哥儿仨想得挺好,原以为有乡村有田地,可以春耕秋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半军事化的兵团还有机会打枪,骑马挎枪巡逻在漫长的边防线上,那多带劲?可是到地方一看,眼泪好悬没掉下来,眼前的景象,真可以说是“千里无人断午烟,荒原一望杳无边”!莽莽苍苍的沼泽湿地不见尽头,又有兔子又有狼,住的全是地窝棚。这一年刚好是1968年。
    农垦三师的驻地临近内蒙古中俄边境,此处与大兴安岭原始森林接壤,北宋时完颜阿骨打的女真部落在此渔猎为生,后金八旗也是从这里发迹,龙兴入关建立了满清王朝,然后把这大片的荒野和原始森林保护了起来,打猎、放牧、种地都不允许,千百年以来一直保持着古老蛮荒的状态。从五十年代开始,才有屯垦戍边的兵团前来开荒。兵团以师团连为单位,各有各的区域。我们在参加了简单的军事训练之后,被分在了西北方最荒凉的17号农场,隶属于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农垦三师。说好听了叫农场,实际上连座像样的房屋都没有,在荒原上掏几个洞,上面用树枝编个盖子,再遮上两层苫布,这就叫“地窝子”。吃住全在这种地窝子里,冬天冷死,夏天热死,一下雨就灌汤,简直不是人住的,胖子的游泳就是在这儿学会的。
    17号农场的编制是一个排,实际上人数只有一个班,排长是一位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的伤残军人。他在长津湖冻坏了一条腿,从1953年就开始屯垦戍边,扎根边疆长达15年之久,对这片荒原了如指掌。我们这哥儿仨在连里团里乃至于师里,都是出了名挂了号的“难剃头”,说白了就是调皮捣蛋不服管,那也不奇怪,我们以前住在军区大院,首长见得多了,是立志要在第三次世界大战中当司令员的主儿,区区一个生产兵团的排长怎么可能指挥得了我们?不过我还是很佩服我们这位排长,因为他有一肚子深山老林中的故事,让人听了上瘾!
    屯垦兵团的生活十分枯燥,除了背不完的语录、写不完的“斗私批修”心得,我们排只有两个任务,一是挖土渠排干沼泽,二是军事训练及巡逻。挖土渠的活儿并不轻松,出工两点半,收工看不见,凌晨抹黑下地,天黑才回来,一天下来,一个个筋疲力尽累得半死,手上磨出的血泡都顾不上处理。由于中苏关系恶化,备荒的生产兵团都要装备武器,所以除了锄头、铲子等生产必备工具之外,全部人员都配发了枪支弹药,半夜三更还经常紧急集合,被排长从热被窝里拎起来武装拉练,为此没少闹笑话。有那么一次,又在深更半夜紧急集合,一声哨响,大家连滚带爬地出了被窝儿,全班十多个人一字排开。排长让胖子检查是否有人没达到战备要求。胖子拿着鸡毛当令箭,挨个儿给我们挑错,先说张三背包没打好,又说李四武装带没扎上。这小子长脾气了,居然还批评我没系围脖,不符合实战要求,真打起来趴上几个小时,非冻坏了不可。排长认为胖子说得有理,正要表扬他,抬手电筒往前一照,差点儿没把排长鼻子给气歪了。原来地窝子里太黑,胖子不知是拿了谁搭在火炕上烘烤的长筒毛线袜子,往自己脖子上一围就跑了出来,臭烘烘的黑袜底刚好围在他嘴上。
    我们这个排地处荒凉,偶尔会在荒原深处看到一两只狼。据说以前还有狼群,但是经过前几年的打狼运动,狼群早让边防军给打绝了,剩下的狼已经很少很少了。有的狼为了活命,甚至会翘起尾巴装成狗,即使是这样,晚上也没人敢出去。如果白天遇上狼,允许用步枪打,兵团有兵团的纪律,可以用子弹打狼除害,但是不准为了改善伙食打野兔山鸡。我们排总共十来个人,那一年寒冬将至,连部下令撤走一批人员,因为天太冷地都冻住了,没有活儿可干,要等春天开了江才陆续回来。解放之前山里的胡子和放排淘金为生的人们,无不迷信于天相地相,通过观察山川江水的变化来趋吉避凶。春天松花江解冻时,要站在岸上看今年是文开江还是武开江:文开江指江上的冰层逐渐融化,过程缓慢;武开江指江上起鼓,大块儿的冰排堆叠碰撞,声势惊人,据说那是独角老龙用角划开。过去的人们相信武开江预示年头好,好年头必有好兆头,四方太平,五谷丰登,这叫“天有龙助”。所谓“一龙治水好”,龙多了反而不好。其实文开江说明春脖子长,意味着无霜期短,在这高寒的边荒,会直接影响农作物收成。
    连部又让留下几个人,负责看守农场的重要设备。我和胖子、陆军三个人被选中留下,另外还有一位战友,也是个从北京来的女孩儿,她同样由于出身问题参不了军,才来兵团当了知青。老北京管漂亮女孩叫“尖果”,兵团的人也跟着这么叫。她作为全班唯一会使用电台的通信员,这一年也留在17号农场。原本还有另一个女知青,不过由于患上了夜盲,临时被调走了,团部没来得及再指派别的人员。因此留守17号农场的,就只有我和胖子、陆军、尖果这四个人。前些时候,转场的蒙古族牧民路过17号农场,有条黑色的大牧羊狗生下一条小狗,牧民们要长途跋涉带着刚断奶的小狗不方便,暂时托付给尖果照料,等转年开春再领走。小黑狗圆头圆脑,长得和小熊一样,冬季的北大荒万物沉眠,每天和小狗玩耍给我们增添了不少乐趣。而随着严寒的到来,在这片亘古沉睡的茫茫荒原之上,也将只有我们四个人和一条小狗相依为命。
    排长离开之前反复叮嘱:“一旦遇上风雪,你们猫在避风的地窝子里,能不出去就别出去,地窝子虽然原始简陋,但是底下有烧地火龙的土炕,烟囱直通地面,烧热了呼呼冒烟。你们必须轮流盯着,绝不能让土炕里的火灭了,还要随时出去除掉积雪,以防地窝子的出口和烟道被埋住。你们没在北大荒猫过冬,不知道西伯利亚寒潮的厉害,千万不要大意,否则一晚上过来你们就全冻成冰坨子了!”
    其余的人撤离之后,我们四个人留守北大荒17号农场,每天除了外出巡视,最重要的就是用木材取暖。这个冬天冷得出奇,虽然还没下雪,但从西伯利亚刮过来的寒风带着冰碴儿,吹在脸上跟小刀子剌一样,根本睁不开眼,使人感到无法抵挡。眼瞅着气候变得越来越恶劣了,厚重的铅云从西北方向压来,我给我们这几个人分了工:尖果负责电台和伙食,等到寒潮到来刮起暴风雪,一两个月之内断绝交通,我们储存的粮食有限,万一不够吃了,打猎都没处打去,那就得活活饿死,所以每个人每天的口粮必须有定量;我和胖子的任务是生火添柴,以及外出巡逻,趁天气还好,我们要尽量多打几只兔子山鸡冻起来当粮食;陆军则负责文化生活,每天给大家伙讲一个故事解闷儿。
    陆军愁眉苦脸地说:“兄弟是看过几本杂书,可在北大荒待了快一年,你们天天让我讲,我肚子里那些零碎儿早掏光了,实在没的可讲了,现编也编不出来呀!”
    胖子一嘬牙花子:“陆军儿你小子别不识抬举,二分钱一斤的水萝卜——你还想拿我们一把是不是?”
    我也对陆军说:“别得了便宜卖乖了,你小子要是觉得讲故事辛苦,打明天开始你上外面捡柴火去。”
    陆军的体格十分瘦弱,来阵大风都能给他刮倒了,根本抵挡不住北大荒的寒威,闻听此言忙说:“不行不行,这么冷的天,我上哪儿找柴火去?我看我还是接着主抓思想文化工作算了,今儿个我再给你们讲讲雷锋同志的故事。”
    胖子说:“雷锋同志的故事咱太熟了,不就是背老大妈过河吗,这还用你讲?”
    陆军说:“雷锋同志的事迹多了,你才听过几段?他小时候放牛让地主家狗咬过,这事儿你们不知道吧?”
    胖子说:“这事儿我还真不知道,可全是打小苦大仇深的,让狗咬一口有什么出奇的?你今天要讲这个,可对付不过去这一关!”
    尖果说:“你们别只顾着逗闷子,我看这两天木柴用得太快了,必须省着烧,否则真要冒着风雪到荒原深处找木柴了。”
    陆军一看有人转移话题,赶紧附和说:“是啊!我今天上午去看过,储备的木材确实不多了,据说这北大荒的冬天可不是一般的冷,咱们连个屋子都没有,再没有木柴烧热地窝子,按老排长的话来说,一晚上过来那就冻得直挺挺硬邦邦了!”
    我听他们说到这里,也开始担心起来,之前我听路过17号农场的蒙古族牧民说,看天兆将会有百年不遇的酷寒,到时候漠北的冷风一起,荒原上会刮起无比可怕的“闹海风”。没到过北大荒的人,根本没听过这种说法,什么叫“闹海风”?那是打旋的强风夹着暴雪,这种风刮起来的响动,如同疯狗狂吠,一连多少天都停不下来,而我们要从17号农场出去找木柴,只有前往沼泽湿地与原始森林交界的地方,遇上那么恶劣的天气,出门走不了多远这条小命儿就交代了,在那种情况之下,如何去找木柴取暖?况且天寒地冻积雪覆盖,根本也不可能找到木柴!
    一想到这个念头,我们四个人才真正意识到——遇上大麻烦了!负责存储木柴生火的人,正是我和胖子,在这件事上出了差错,我们俩推脱不了责任。可我不免觉得奇怪,我当真会如此马虎大意,居然没注意到木柴烧得太快,或存储的木柴不够吗?趁着暴风雪未至,我和胖子带上步枪,把衣帽捂严实了,冒着遇到狼的危险,前往荒原深处搜集木柴。我们俩一边捡可以当柴烧的干树枝子一边说:“之前储备的木柴很充足,都怪我们光想把地窝子烧热了,人待在里边舒服,用木柴用得太狠,要不是尖果及时发现,等到暴风雪来临,我们四个人就得在地窝子里等死了,这次太危险了,今后再也不能如此大意了!”
    在荒原上寻找木柴并不容易,我们在几天之内往返多次,也没有找到足够的柴火。我和胖子只好冒险前往大兴安岭原始森林边缘,老林子里的木柴随处都有,只是相距17号农场太远,而且排长也多次告诉我们,不准接近这片深山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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