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半的时候,爱情魔药的效果开始消退,公主脑子里时而出现以前的一切。
女巫着急再取心头血,针头浅浅刺入,就痛的晕了过去。
翠碧丝从森林深处抓了几只肥美的兔子,带回家准备烤了吃,但她留了两只小的,准备给女巫养着玩。
到家却没有身着黑裙的女人的身影,她沉下脸,大步推开女巫熬药的阁楼房间,女巫倒在地上,胸口敞开,心脏部位渗出浓紫色的血。
她抱起苍白的爱人,女巫气若游丝,睁开眼看到她回来,微笑着说:“翠丝,你该回家了。”
翠碧丝只知道这个森林里的温馨小屋是她和爱人的家,她把女巫放到床上,喂她喝了点汤,女巫一边落泪,一边说好疼,疼到她晕过去,再也爬不起来,一日比一日衰弱。
翠碧丝心如刀绞,她穿上黑袍,戴上兜帽,拿着弓箭,踏上了为女巫寻求医生的路。
离开树屋,就离开了女巫魔法屏障,女巫为她消除了一切阻挡她视线的魔法,树屋隐去在树林里。
回到人间的公主,虽然黑瘦了,但金发碧眼的标志性样貌很快被人认出,民间传言出现有戴着弓箭,酷似大公主的出现。
人们开始向公主哭诉她消失后的事情,恳求她早日回归皇宫,为可怜的百姓们主持公道。
公主头疼欲裂,她的记忆开始撕裂,直到慢慢回笼,看着贫穷的百姓,流离失所的子民,她才意识到自己离开的太久了。
是女巫囚禁了她。三年多,她跟女巫寻欢作乐时,她曾奋力守护的东西全都灰飞烟灭。
翠碧丝没有带回医生,尽管树屋被魔法隐蔽,她的弓箭跟女巫的魔法有着微微的共鸣,公主成功回到了树屋。
女巫没有躺在床上,整个屋子到处都是她们生活的痕迹,可就是没有那个黑袍黑发的女人。
翠碧丝沉浸在被囚禁,被玩弄和欺骗的愤怒里,爱情魔药的效果消失殆尽,她对记忆里淫荡的自己和女巫感到恶心。
推开女巫的阁楼,里面汤药还在咕噜噜得煮着,女巫没走。一把银色的剑躺在阁楼的正中央,散发着冷寂的光。
公主走上前拿起银剑,这把剑很沉,拿起时一道银光变成鞭子缠在她的手腕上。
“这把剑认你做了主人,将永远效忠你。”女巫虚弱的声音的响起,她从暗处现出身影,一头黑发竟白了大半。
翠碧丝将银剑扔向女巫,力度之大,剑直直得插在女巫的脚边。
“下贱的女巫。”她冷冷得看着女巫苍白无力的脸。
女巫也不辩解,她缓缓走到公主的身前。公主在这三年拔高了几公分,跟缩成一团的女巫相比,咄咄逼人。
“你会忘了这里的一切。去做你应该做的事情吧。我…..很感谢你陪伴我的时间。”女巫对她露出一个哀伤的笑容,跟几年前自认为行侠仗义,毫无烦恼的少女相比,女巫被公主变成了女人,而公主清醒后的每一秒都在憎恶她。
“凭什么…..”公主讨厌眼前的女人,她掐住女巫的脖子,却无法用力,可恶的身体的惯性让她无法对曾经爱的盲目的女人下狠手。
女巫伸出手指按向公主的额头,淡粉色的光包裹住公主,公主瞬间就晕倒了。
翠碧丝还不熟悉怎么跟女巫决斗,没关系,时间会教会她一切。
公主并没有立刻回到皇宫,她的叔叔阴险狡诈,哪怕过去30年,没看到她的项上人头,不可能会放松警惕。她最开始大剌剌回到人类城镇的行为无异于暴露自己的行踪。
她在密林的入口幽幽醒来,女巫的遗忘魔咒非常强大,切割了所有公主跟她的过往,爱恨从此一笔勾销。
翠碧丝将自己的金发长发用短刀割掉,染成了黑色,将蓝眼睛伪装成黑色。两年后,军队招募了一名能够近身跟魔物战斗的黑发女人,女人背上始终背着一把放在破旧刀鞘里的银刀,当真削铁如泥,她甚至还掏出过巫妖的心脏丢到黑市上卖,要知道,人类向来是巫妖炼黑魔法的猎物,而这个女人,她以人类之躯,拥有吟诵和制作法阵的能力。
公主不知道的是,她能够使用魔法,是因为饮用了女巫的心头血。血改变了她的体质,却削弱了女巫的实力。
公主在军队里并非如鱼得水。她冷酷、强大、残忍,本应收获拥趸,可军人们是肉体凡躯,他们惧怕翠碧丝的银剑和魔法,谣言说她是黑巫师,以残杀人类和魔物为乐。
翠碧丝在当公主的时候,就学会了一个道理,站在高处,才会孤独。她并不排斥孤独。可夜很深很深时,她裹着自己的剑,总感觉记忆深处,有一抹玫瑰的幽香,女人柔软的身躯贴在她的胸前,咯咯的笑声从她耳边一闪而过,她想要抓住,又转瞬遗忘。
邻国的王子的尸骨在密林深处被发现,王子的华袍腐烂的七七八八,身上的金银首饰一个没少。邻国的国王认定是王子被和亲的国家杀害,终于有理由发动战争。
公主还记得这个王子,几年前,叔叔不是安排她嫁给这个王子,怎么再发现时就是一具骨架?
翠碧丝几战成名,她如入无人之境,斩对方将领下马,没人能想到一个女人竟然如此矫健和骁勇善战。她用一根弓箭射穿了邻国国王派来吟诵法阵的大祭司,大祭司被当场封喉,血溅五尺,死不瞑目。
翠碧丝连升多级,从下士一跃成为少尉,女性军人拼尽全力会得到这个军衔,往往就此而已。那些害怕她的小兵早就不在她面前晃悠,她身边是军队的核心力量,铁骑铮铮,有力量的人能够互相尊重,翠碧丝交到了几个朋友。
战争还未结束,行军仍在继续。翠碧丝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帐篷,不需要再跟臭气熏天的男人们挤在一起。
军队修整时,她坐在帐篷前生火,军旅生活让她的皮肤和手都变得粗糙,脸上多了疤痕和晒斑。她用短刀削了一根木棍,木屑掉在火焰里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弗洛伦萨,吃点。”一个高大健壮的男人走向她,扔给她一只灰色的野兔,内脏都扒了,血淋淋的。
削好的木棍刚好插进野兔的身体,翠碧丝就着火烤起了兔子,野外的蛋白质总是美味,能吃多少就吃多少,很多时候都是忍饥挨饿。
烤好了兔子,她用刀削下一块肉,递给坐在她身边的男人,男人用手接过就往嘴里塞,仿佛是什么人间美味。
“你想家了?”男人叫乌统,是准尉,也是中校的副官。他很关心弗洛伦萨,他曾经有个妹妹,死于天花,如果妹妹还活着,刚好是翠碧丝的年纪。
翠碧丝笑了笑,“我没有家,我的家人都死了。”说着把没什么滋味的兔肉往嘴里放。
“等战争结束,我带你去我的家乡看看。我妈妈会做世界上最好吃的牛肉馅饼,如果她还活着的话。”乌统锤了锤翠碧丝的肩膀说。
他没有说等我们赢了,他说等战争结束。翠碧丝觉得头有点疼,她耳边响起了一句话,但她忘记谁跟她说的了:战争不造就英雄,只造就孤儿寡母。
“我失去了好几年的记忆,能活下来是我的运气。”翠碧丝看着通红的火舌,难得多说了几句话。
“我的一个朋友也像你一样,他招惹了黑巫师,巫师抹去了他所有的记忆,他不记得自己的父母、妻子和孩子,最后疯了。”乌统表情严肃,不像作假。
弗洛伦萨本身就是个很神秘的女人,跟她合为一体的银剑和她偶尔展现的魔法能力,很难不让人想象她跟巫师有联系。
“你是说,一个巫师抹去了我的记忆?”翠碧丝把兔子一扔,乌统心疼得赶紧捡起来,吹了好几口兔子身上的泥土和灰尘。
“这是巫师们惯用的伎俩,尤其是女巫。她们不爱杀人,但喜欢看人类生不如死。捉弄猎物比弄死猎物更有趣。”乌统一边大口吃起兔肉,一边说。
翠碧丝若有所思,她接着问:“遗忘的魔咒可以逆转吗?”
“这我就不清楚了,也许你有认识的女巫可以问一问,哈哈哈哈哈哈-------我开玩笑的-----”乌统自以为很幽默,他倒并不是很在意弗洛伦萨是否是黑巫师或者跟巫师有关系,每个人活着都有自己的意义。人们烧死无辜的女人,说她是女巫,实际上她只是做了自己想做的事。
“行了,多谢。”翠碧丝不想再跟他多说,站起身朝帐篷走去。
“喂,你真要去找女巫吗?我没有真的这么建议!-----喂,你兔子不要了吗?”乌统也跟着站起身,在她身后大声喊。
战争以意想不到的方式结束了,两国都无力再支撑高昂的军事费用,打仗的大部分军人都是农民,农忙时他们为了家里有口饭吃,都无心战争,百姓们流离失所,整天整天饿着肚子,到处都是饿死的人,父母们卖掉自己的孩子,就为了家里换点吃的。女人走在路上会被强盗奸淫,卖身的女人越来越多,她们大多是为了养活自己的孩子。
翠碧丝打破了女人不能越过少尉这个头衔的魔咒,成为了上校。一是她是真正的军人,二是死了太多的战友,能够撑起军队的人不多了。
乌统没有直接死在敌人的刀刃下,而是死于腿被砍断后的伤口感染。
“把我的骨灰带给我的妈妈,如果他们都不在了,你就把我埋在我家乡的山里。”乌统死前这么叮嘱她,“真他妈的窝囊,死了都没个老婆,也好,省的像我妈一样等一辈子。”健壮的男人最后瘦的没有人形,还在遗憾自己没讨个老婆。
翠碧丝一滴眼泪也没掉,她要活着,才能完成她的事业,才能把乌统的骨灰带回他的老家。
无家之人,是一种诅咒,也是另一种解脱。
(上头了越写越多,这还能算短篇吗,强制爱呢.......里面有一些乱七八糟的中世纪概念,完全经不起考究......本篇有两个灵感,一部分来自于《卡列班的女巫》,非常好的女权读本,还有就是《降临》中的美国女主用中文说的台词:战争不造就英雄,只造就孤儿寡母。”
女巫(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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