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子摸摸自己的额头,只觉得后脖子一阵凉意,赶忙说道:“文斌哥,别那么一本正经的好不好,弄的怪瘆人的。”
环顾了一下四周,查文斌清点了一番道:“你身边有两个,一老一少,大山左侧一个,我这儿也有一个。”
见超子的表情有些难看,查文斌从包里拿出一个小瓶来丢给了超子:“牛泪,你知道怎么用的,自己抹上瞧瞧。”
超子接过瓶子想了想还是丢还了回去道:“算了,眼不见为净,免得以后做噩梦。”
收起瓶子,查文斌又从怀里掏出一叠纸钱递给超子:“东南方向,烧了,给人陪个不是。”
超子有些不情愿的接过那叠纸钱,走到刚才戏弄的那座坟包前半蹲着一边烧一边嘀咕道:“您大人不记小人过,改明儿我派人给您着坟包重新修修,看着杂草长的到处都是,也该找点工人装修一下了。这点酒钱您老拿着,就当晚辈给您赔礼道歉了,以后没事可别跟着我,我这人脾气不大好,惹毛了就容易翻了人家祖坟……”
超子这种人就是典型的恶棍,他只认实力,军队教会他的是生存。只有强大的人才配生存,所以面对脏东西,他往往在气势上就能压倒对方。查文斌算过他的命格,超子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这种命格被称为:阎罗煞。字面意思就是比阎罗王还凶的人,他的凶是真凶,超子手上沾过血,这种人如果放在古代最适合的就是做杀手;放在现代,如果没有人好好管教,就十分容易走上邪路,查文斌的几个兄弟里头,对超子,他是最放心又是不放心的。
听见超子的嘀咕,查文斌无奈地摇摇头,这浑小子是说得出做得到的人,那几个被约来烤火的野鬼早就闪到一边去了,谁都不想在地下睡得好好的明天就被人拉出来鞭尸。对于脏东西,查文斌用的是道法克制;大山则是纯净之心,百毒不侵,他又有张飞在世的骁勇神力;卓雄靠的是自己的冷静和头脑,唯独何毅超,全凭一个狠字。
子夜时分,是人一天中最累的时候,也是最容易放松的时候。大山靠着火堆已经响起了鼾声,查文斌靠着身后的墓碑闭目养神,超子则有一根没一根的添着火,远处林子里头一对绿油油的眼睛正不时的在打量着,当查文斌睁开眼的时候,那对眼睛又往后轻轻一退,消失在密林中。
“它来了。”查文斌这三个字,简短却有力。
超子立刻反握着匕首四下搜索,凭借他的经验,他可以察觉到二十米范围内任何活的东西发出的呼吸声。超子举着一根火把在四周仔细照了照,没有发现异常:“走了?”
查文斌淡淡地说道:“你没发现林子里一个鬼灯笼都没了嘛?”
“那又怎样?装神弄鬼的明天我把这儿都给炸了去!”
查文斌继续闭上眼睛说道:“火不要停,野兽都怕火,就算是成了精的也一样。猞猁食人精魄,那些孤魂野鬼已经给它吓跑了,至少证明它还活着,明天我们有活干了。”
清晨,第一缕阳光透过山谷,林子里弥漫着一层薄薄的雾气,一夜没睡的超子终于可以闭一会儿了。这个点要是有人上山一准会被吓死,坟包里横七竖八的躺着三个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诈尸了呢。昨夜,卓雄以最快的速度去了省城,赵云霄果然是有本事在几个时辰内就给他准备了所需的东西,其中还有三杆双连发的猎枪,是他以打猎为名管公安系统的朋友借的。
物资和人都是一早就到了,赵云霄的工程队里有的是炸药,冷所长今早原本也准备一起来,不料才出门就被上头紧急叫了回去,说是上面有人点名要找他。
赵云霄指挥了一群工人把东西送到指定地点后就给打发走了,他这一次是厚着脸皮要查文斌带他见识见识,昨儿一听卓雄的描述,他是兴奋的一宿没睡,特别是那只黑色的猞猁。
拍了拍手中的猎枪,赵云霄自信的对超子说道:“猎鹿弹,一枪可以搞定非洲象,美国货,特批的。”
“拿着。”查文斌递过来一根工兵铲:“既然想留下那就帮我干活,牛皮少吹。”
“这……”
“别愣着了,把所有的石灰全部填到那个坑里,是所有!”查文斌又对超子和卓雄道:“你们两个下到山脚的河里打水,打上来的水全部倒进去,大山负责搅拌。”
赵云霄抡开膀子也就开始干了:“文斌哥,你这是要学林则徐搞虎门销烟啊?”
“我不是林则徐,这也没鸦片,我要让这儿成为一个炼丹炉,要破红敛葬,必须采取以火攻火的办法。朱砂和石灰混合在一起,会产生高温,接着就会生成水银,水银重能穿破三泉,当主棺完全被水银包裹的时候就能暂时封住里头的主。”
这一连串的东西可把赵云霄更加崇拜的五体投地了:“你咋还懂化学?”
“化学?”查文斌愣了一下:“我不懂什么化学,这是炼丹术里头炼制三仙丹的办法。”
赵云霄不死心追问了一句:“那个教您炼丹的化学老师是谁?”
查文斌没好气地回道:“葛洪,金丹篇!”
第443章 开棺灭魄
道家认为,血和气是鬼物所不能具有的,这也是活人和孤魂最根本的区别。大约是在巫术开始盛行的后期,血祭这种方式因为其残酷性而逐渐减少,竟而就需要一种红色的颜料来代替。朱砂作为天然的红色,就成了血的象征,所以道士们捉鬼降魔的符才会选择用朱砂来画。自古就是鬼怕人,而不是人怕鬼,厉鬼除外,因为人的阳气极重,属阴的鬼魂会被活人的阳气所灼烧。
在古代,人们不熟悉朱砂这种物质的特性,但因其有驱邪的作用,寻常百姓家中都会备一点。到了葛洪手里,朱砂更加成了炼丹术里不最不可缺的部分。在他的《抱朴子·黄白》中记载道:“朱砂为金,服之升仙者上士也。”
但是朱砂和生石灰一旦混合加热后就会产生有毒气体:氧化汞。这只是一道简单的现代化学题,但是在古代,不知道多少方士却因此送命,一直到近代科学发展后,水银被确定为是有毒金属,炼丹术才开始逐渐退出道教的舞台。
以大地为炉,查文斌还真有那么几分当代炼丹大师的风范,厚厚的几层纱布用水打湿后又裹了一层炭末在里头,昨晚上火堆烧剩下的木炭到处都是。这就是他们简易的防毒面具,使用、简单。
当生石灰遇到水便开始释放出巨大的热量,和富含朱砂的土壤一接触,顿时大量的气泡开始从水坑里往外冒。人此时只需要退到远处静观即可,等到化学反应完全被中和的时候,就是开启地下世界的第一步。现代的道士可比古时候要幸福多了,起码不会死在自己这些莫名其妙的东西手里。
乘着这个功夫,支起的大锅里头正在熬制浓稠的糯米粥,这是待会儿要用到的,待那粥熬到用木棍都搅和不动的时候,查文斌这才提着一只公鸡走到坑边。
在那个石灰水的坑边树了一根棍子,一只公鸡被拴在棍子上,五分钟内若是这鸡没有异常,就说明坑里的朱砂基本被中和完毕了,水银应该也已经下沉,若是鸡活不了就还需要再等等。
十分钟后,那只鸡还在低头寻找着食物,这会儿查文斌让几个人抬着熬好的糯米粥走了过来。坑里的水被水泵依次抽走,超子的柴油发电机起了作用,片刻之后,坑里已经能够站人。此时太阳正值当空,是一天当中阳气最旺盛的时候,若要动手,也是最佳时机。
大山拿了工兵铲继续,下方的土壤颜色已经由褐色转成了黑色,那是水银发挥了作用。朱砂被除去,那就意味象征着生命的血液被除去,里头的血尸此刻威力已经下降了很多,再来开棺自然是好处理的多。
不多时,一口沾满了泥土的黑色关门被清理了出来,样式普通但却很沉。四个男人用足了力气才从底部勉强拉了起来。木质的纹路表面已经被水银沁入,再好的木头在地下埋上数千年也做不到完全密封,除非是雪柏,这个显然不是。
超子舀了一票清水冲去了表面的泥土,用手一抹黑色的木质下方隐约透着一层红色,阳光下那层红色还能反光。用手一抹,木质细腻而光滑,不禁说道:“好家伙,有钱的主啊。”
冷怡然拿着工作笔记,她要随时记录每一步的出土状况:“什么料子的?”
“紫檀,上好的紫檀木,我说怎么那么沉呢!这么大口棺材可以打张很好的餐桌了,这要是能拉到南方,回头能在省城换一栋别墅。”
冷怡然笑骂道:“呸,亏你想得出,用棺材打餐桌,叫你,你能在这张桌子上吃得下饭?”
“又不是我吃,紫檀现在的价格可是和黄花梨平起平坐,就这么大块整齐的料子早就绝种了,能有碗口粗的都能卖个天价,被这么拉来糟蹋做棺材,这里头的主可不是一般的有钱人。”
查文斌的眼里,棺材就是棺材,纯金打造的那也不过是睡死人的,他只关心他想要的:“看看,能开不?”
超子绕了那棺材几圈,用手四处摸了一下:“一共六根钉,前后各一根,两侧各两根,没有暗门。”
“再摸摸,前头应该有两根才对。”
果然,超子重新在棺材的头部又摸到了一根木钉,只是这根是横着打进去的,和常规的梳钉不一样。超子见过的棺材也算多了,无论是年代还是样式,他从未见过还有这种打法的,钉子为何要横向留一根。
“你怎么知道还有一根?”
“这根钉叫做平煞钉,你没见过不奇怪。人死后都会有回煞,就是回魂。人有三魂七魄,死后,魂魄离身,魂上升而魄下降,魄下降入地深浅不一。人刚死,魄在入土后又会上升,一天升一尺,但是魂是会留在棺材里不走的。当魄重新出土和棺材里头的魂结合就会形成回煞,这时候魂魄是会出棺回家的,也就是回魂夜。但是红敛葬法魂魄是不能出土的,为了留住魂,那就要给魄一个假象,它遇到了魂。你摸到的横着打进去的那根钉上应该刻着主人的生辰八字和姓名,魄遇到它的时候就以为是遇到魂了,便不再上升,这样,魄和魂永远不能聚,又永远不能散。这里头的主是要回魂后才能重新投胎的,如此一来,他便永远不能回魂,魂被困在棺里头,魄则飘在下方。
“红敛葬本身就是不灭不破的,有血和气在周遭循环,加上这根平煞钉控制住魂魄不聚,这里头的主倒也真能睡得安稳。”
“那我怎么开棺?”
“我不是替他来超度的,你打开棺材的一瞬间,魂魄一旦见光必定当即湮灭,大罗金仙也救不了。这种办法本来对他来讲就是个苦难,从他在生死簿上被勾去名字的那一天,他的地魂困就在地府中受苦了,早一日开了,对他来说反倒是个解脱。”
超子拿起一根撬杠,这东西的一头是弯曲的铁钩,是专门用来开棺的,瞧了一眼查文斌道:“那我可就开了。”
“不能全开,只开一个尾部,让光照进去即可。里头的东西白天是没什么的,一旦失去魂魄,他晚上就会成为僵尸。要不是那只猞猁,我一把火烧了他便是,现在还得留着。”
按照查文斌的吩咐,超子先把几根钉子依次撬出,然后和大山两人从尾部一起发力,推开了一道长约二十公分的口子,一股血腥臭气当即涌出,虽然戴着土制面具,可每个人都被熏的够呛。
通过打开的那一小截棺材可以看到里面的那个人穿着一双老鞋,这说明这个人身前是入过敛的,裤腿上还用一圈金线扎着,查文斌说,这就是为了防止起尸准备的绊脚绳。
见光之后,查文斌又让他们把准备好的稀糯米混合了雄黄一股脑的全部都倒进棺材里头。这些东西可不是拿来克制血僵的,而是另有用途。
重新合上棺材后,查文斌用墨斗线给棺材背上弹上了一层天罗地网,又在头部贴了一道天师符,这样至少里头的主不会在天黑后立即跳出来。
棺材就这样被暴露在室外,接下来的时间就是等待天黑。猞猁是非常狡猾的动物,它的智商极高,对气味又非常敏感,过去猎人的陷阱可以套到诸如黄鼠狼这样的滑头,但是却从未有人能套到过猞猁。
查文斌相信,这口棺材里的主是那只黑猞猁势在必得的东西,并且白天他们所做的一切事情那只猞猁都会在不远处看着。
下午是相对无聊的,那只最先用来探路的公鸡已经被超子抹了脖子,叫花鸡是他的拿手好戏,而鸡血混着鸡毛被胡乱的涂在了那口棺材上,这东西对猞猁也同样有这吸引力。
赵云霄很兴奋,他迫切地想看到活的僵尸,这可不是谁都有机会跟僵尸来个约会的。但是查文斌却并不觉得有那么轻松。
道士把僵尸分为八类,分别是:紫僵、白僵、绿僵、毛僵、飞僵、游尸、伏尸和不化骨。越往后的越难对付,后面这口棺材里的主应该就是属于不化骨,属于荫尸的一种。
这种尸又被叫做养尸,也就是人为的造成尸体不腐,这种一般都是年数很长的,马真人曾经收拾过一只八百年的养尸,废了好大劲才制服,而后面这只显然超过了八百年。从棺材里的情况看,这只荫尸还是个乾尸,恨性属八煞。道门有一句话叫做:八曜煞响,黄泉水来。意思是遇到这种尸,一旦处理不好或者法力不够,很有可能自己就要去地府报道了……
第444章 收网
等待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就如同很多人在等待《最后一个道士》的更新一样,没有人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查文斌不敢说自己有多大的把握,僵尸这玩意是脏东西里头最少见的,比那些成了精的动物还少见。一是养尸地难寻,二是成因太复杂,所以道家记载能够克制僵尸的东西其实并不多,因为咒语和符箓都是属于精神力的范畴,而僵尸这玩意儿无魂无魄,更多的时候得用蛮力。
夜幕的降临如同涨起的潮水如约而至,今晚似乎一开始就预示着是一个不平静的夜晚,一向多的如同麻雀的山鸡没了扑哧的飞翔声,林子里就连偶尔一两声虫叫都显示的那么奢侈。
月亮足够圆,也足够大,农历十六的日子,阴气还足够站在巅峰压制着阳气,洁白的月光让原本乌黑的天空中闪着一丝蓝。偶尔有那么几朵云从它身边经过的时候都被照得白亮,就如同现在查文斌那张消瘦的脸,惨白。
夜晚,是属于猞猁的天堂,发达的视觉可以让它如同白昼,敏锐的嗅觉可以在几里地外就发现目标。丛林躲藏对于猫科动物来说等同于暴露,为了隔绝气味,每个人都做了一件十分难堪的事儿:用童子尿淋涂抹自己的全身。
涂抹完,还需要在林子方圆一里地内到处都洒上童子尿,这是用来干扰的。猫科动物对酸性味道有着先天的敏感,猞猁也不能例外,这就是查文斌布下的第一道阵法:迷魂阵。
所有人在天黑之后都隐蔽在了暗处,查文斌有把握那只猞猁会来,至于为什么会来,他解释不了,只是一种预感。
这种预感强烈而不安,骚动的心紧张而不能平静,他总觉得今晚似乎是要有大事发生。
没有知道这座山为什么叫做幽岭,自从有文字记载起,这里便叫这个地名。中国人取地名是非常讲究的,所有的地名都有自己的出处,这样一个名字显然是不合中国人“讨吉利”的习惯。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一切仍然是静悄悄的,枪手们把目标定格在射程之内,只要那畜生敢露头,中了埋伏就一定跑不掉。
山里一向多蚊虫,尤其是在这种遍地枯叶的林子里,今晚除了偶尔有风吹动树叶发出的摩擦声,格外的安静,安静到每一个人都无法放下那颗紧绷的神经。
一声怪异的叫声打破了这种宁静,那如同老夫嗓子里被堵住而发出的难听叫声来自西北方向,连续的叫声,一声高过一声。大家从未听到过这种古怪的声音,那种声音似乎有一种穿透死亡的力量,让人觉得无比的压抑,而非恐惧。很多人都听到过亲人临终前因为不能话语而在喉咙里发出的嘶哑声,那种声音急促而沙哑,预知着死亡即将就要来临。
猞猁本身就和它的名字一样少见,它的叫声更加鲜有耳闻,这便是猞猁在叫,作为最狡猾的动物,它是在示威吗?或许,它是在祈祷。
天空中那轮圆月已经走到了正中,落叶和墓碑是最佳的背影,如果不来点什么似乎对不起这么难得的气氛。果然,一只黑色的幽灵在林间飞速的窜动了几下,一个轻盈的身体飘然而至。从它的步伐来看,昨夜,卓雄的枪的确没有把它伤到很重,至少,不是致命的。
黑色的幽灵之祖站在棺材边上四处打探着,它能感受到人的呼吸,空气任何一种细微的变化都不会逃过这种幽灵的感觉,它的胡须在轻微上下晃动着,那是自然界最强的信号接收器。
东南方向,那只猞猁的眼睛死死的顶住了那个角落,那儿有一块凸起的墓碑,墓碑的后面趴着一个人,他的手里没有枪,只有一只透明的玻璃球。
它在看着他,他也在看着它,一人一兽互相盯了有一根烟的功夫。它纹丝不动,就在那看着,超子和卓雄的手都搭在了扳机上。这个距离射杀,若在平时,就是一只老鼠超子也会毫不犹豫的开枪,但这个体型跟小牛犊差不多大的猞猁却让他断了这份心思。
那猞猁在和查文斌对视了一根烟的功夫后,昂起了头。它的目光紧盯着空中的那一抹明月,两只耳朵却在不停的收集四周的信号,嘴上的胡须微微颤抖着。查文斌也随着它的目光把注意力转向了天空,蓦然间,西边一颗赤红的星突然从一片云层中闪现出来,那片云已经在那块地方停留了足足三天没有动过。
手中的玻璃球迅速调整了方位,查文斌的脑海里不停地跳跃着自己所熟悉的星象图,当南方天空中那把巨大的弓形星象完全展现出来的时候,拉弓所对的位置,西北方硕大的天狼星即将和月亮重合。
查文斌大吃一惊:“天狗食月!这畜生竟然懂得天文!”
机会往往就是那么一瞬间,它终于等到了!僵尸伴日月星光集地阴之气而生,满月之日如被月光照耀,尸起成僵,是人所不能敌,猞猁也亦然。昨夜,想必那猞猁并无吃尸之意,它所做的不过是同查文斌一样,把这口棺材提前挖出来罢了,不想这个工作竟然被查文斌自己做代替了。
天狼红,有血光。这颗天空中最亮的恒星一直就是前人占卜之时最关注的星,每当它开始变红的时候,必有大事发生,是星象图里头最凶神恶煞的一颗星之一。天狼星又称天狗星,早在《山海经》里头对于这颗星就有了记载。
《周书》云:“天狗所止地尽倾,余光烛天为流星,长数十丈,其疾如风,其声如雷,其光如电。吴楚七国反时,犬过梁国者是也。”此星一出,必定有劫。传说中明太祖朱元璋便是此星下凡,对于前朝的统治者来说他便是噩梦的开始。
几年前,曾经查文斌也遇到过一次,昆仑之巅,血的召唤。那一日,老王、老刀皆命丧昆仑,若不是紧急关头的大山,他们几人必定都要折戟,此星对于查文斌从来就不是吉祥之兆。
忽然间,林中风声大起,容不得他们思考,天上西北边那片云已经迅速移动,月光瞬间被厚厚的云层所吞噬,紧跟着红色赤星一并闪入。漆黑如期而至,天狗食月时间太短,月光终究遮挡不了片刻,但如今却有乌云相助,这猞猁当真是成了精得会算。
它等得也是这个机会,没有见过月光的尸不过是一顿大餐。当人的眼睛由光线处转到绝对黑暗是有一个时间适应的,只听见“咚”得一声,棺材盖板被撞倒了。查文斌心里默数着“一、二、三!”突然大喊一声:“开灯!”
“刷、刷、刷”几盏高度明亮的射灯同时打开,那个黑影同时也在一瞬间跳入了棺内。头顶一张巨大的绳网飞速落下刚好盖住了棺材,只听那棺内传来一声怪叫,查文斌窃喜道:“再聪明你也终究是个畜生,收网!”
在那棺内查文斌早就准备好了黏糊糊的糯米稀,古人用那玩意来做水泥,那猞猁进入之后必定夺尸而去,四肢插入了厚厚的糯米稀之中便会被牢牢黏住,它越是挣扎只会让自己越是被困,纵使轻盈如猞猁也无法从这般比沼泽还难的一棺糯米中逃脱。
这就是所谓的天算不如人算,查文斌都没有料想到会有天狗食月出现来遮尸气,却被这畜生算到。这畜生也算到了乌云遮日,它想凭借着自己的灵巧就在人的枪口下趁着闭光的那一刻夺尸而走,它所需要的不过是几秒钟,但是查文斌不会给它这个机会。
灯光下,透过厚厚的网罩,棺材里头一只通体乌黑的大猫正朝着围捕它的人龇牙咧嘴,它的牙齿锋利如匕首,眼睛闪着幽绿的反光。它是属于夜的王者,真正的森林之王,它是幽岭的统治者,如今却成了阶下囚。
它的左前腿有一块黑色的结痂,那儿应该就是卓雄打中的位置,只有短短的一天,它竟然愈合了伤口,这让超子都觉得不可思议,锡条的贯穿烧伤好像对它没有什么伤害。他想看的更明白一点,于是把头朝着棺材微微低了一下。
第17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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