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随便了,就是写了借条,也要等她有钱了再还。可有没有钱,还不是她说了算?于是,杨小芳爽快的写了借条,是在门卫室写的,请门口的士兵做了证人。
借条写好,杨小芳就离开了,刚好赶下午的穿离开岛上。
任国勇看着杨小芳离开,有些不解的问朱安:“你很不喜欢杨同志?”
“确实印象不是很好。但这不是我提议写借据的原因。我觉得杨同志救了你是一回事,她借钱是另一回事。也是防人之心不可无吧,没有借据,什么都说不清,万一碰到品行不好的人,从此赖上你了呢?可如果借据在,等于有证据了,到时候如果对方要赖上的话,至少你给过700块钱,还过恩情了。当然了,如果对方是品行好的,那救命之恩自然不是700块可以买断的,可以另当别论。”朱安说了一下自己的看法,又反问,“你是觉得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吗?”
“没有。”任国勇道,“我书读的没有你多,没有你这样有道理,但是我知道,你肯定有自己的理由,而且这个理由肯定是有利于我的。”他就是这样相信朱安,这种相信来源于朱安的品行,来源于朱安对儿子的好。
朱安微笑道:“谢谢你的信任。”
阳光下,她的笑容很灿烂。
任国勇一愣,有些失神,赶忙收回自己的视线。“不用谢,是我要谢谢你才对。”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感觉到了一阵轻松,这是从未有过的感觉。
杨小芳的事情结束之后,没过几天,帮佣的保姆也来了,如指导员家的媳妇说的,是一个非常勤快的婶子。
朱安和对方相处了几天,就回了老家。回去的时候,还是任国勇去城里租了一辆拖拉机,因为接下来的朱安会在这边读大学,所以要把家里的粮食去运来。
不过回到老家之后,朱安去了一趟乡下,和当初对朱家有个情谊的几户人家提了外面粮食已经开始紧张的事情。
之后,她搬空了家的粮食,坐货车又离开了。不过满满一车的东西没有运到部队,而是她在大学附近租了一个小院子,吃的东西都放在那里了。
自从租了小院子之后,每次任国勇休息的时候,他会带着小琛和大宝过来。后来小琛再大几岁,就他带着大宝过来了。
朱安大学学的是医学,大学毕业后,直接在当地的部队医院任职,不过大学毕业后,她首先做的是和任国勇结婚。
这些年,两人在生活中经常接触,有些感情也慢慢的滋养了。当然,相比于感情,可能更多的是习惯、陪伴和亲情。
相比于当事人,就属小琛最高兴了,他早就想叫姨姨一声娘了,现在终于如愿了。不过让他叫娘,对朱安来说,还是很不可思议的,尽管小琛在她眼中是个小孩子,和任叔叔是区分开来的,可她想着小时候的任叔叔叫她一声娘,她还是能偷偷笑出声。
朱安和任国勇在婚后也生了一个孩子,是一个非常可爱的姑娘,姑娘跟着朱安姓的,或者说,是跟着朱家姓的,大宝要做一辈子的小孩子,所以让朱家有个后,也算全了朱家。
小姑娘是在哥哥和舅舅的疼爱中长大的,相比于朱安这个当妈的,她最粘舅舅了,因为朱安忙于事业,平时陪伴她最多的是舅舅。
她小的时候,舅舅陪她玩。她长大了,带着舅舅到处玩。
穿到六零当恩人的后妈 第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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